首页 理论教育 清朝范和的盐田及其盐业发展情况

清朝范和的盐田及其盐业发展情况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朝范和开始在盐业史上显露踪迹。据老盐民所说,此时范和的盐田规模已经相对扩大了。范和的人口并非全是盐民,范和地区的人口职业构成是以田民为主,又有盐民和渔民,渔民多为无地者,不得不居住在海上。据考证范和的盐业主要为陈氏所垄断,其他大族如林氏皆以田产和渔业为主。第四则是范和优良的水运条件,便于盐的运输和商贩的来往。老盐民说,以前范和的盐田海水度大概是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三。

清朝范和的盐田及其盐业发展情况

据范和《陈氏三房族谱》可知,陈氏初祖从仕公早在明洪武年间已“垦有良田千余亩,盐田二百余”。这可能是范和已知最早的盐业生产。那何时开始范和的盐业生产受官方管辖?范和盐田又隶属哪个盐场?这过程中又发生了什么变化?

明代,惠州府有淡水、咸水、石桥三盐场。[9]范和在行政区域上属于惠州府归善县,归善县只有淡水场一个盐场。明时广东地区的盐场下设栅,此时淡水场下并无分设,范和这个生产盐的村落依旧默默无名。清朝范和开始在盐业史上显露踪迹。谈到范和盐田的历史,曾任范和盐业公司主任的一位村民讲道:“以前的盐田是大地主的,最出名的(商号)是俊兴、德记,(他们从)清朝初,从四百多年前开始做盐业了……以前盐田都是私人的,姓陈的地主的盐田。”[10]从我们能搜集到的现存史料来看,其对于清朝范和盐业发展的描述,是与村中从事盐业的老盐民的描述大致相对应的。

康熙年间,淡水场由商办改为官办,“归善盐场,从前商办,自康熙五十六年(1717),裁场商,发帑收盐,改盐课司,驻平海城,督收盐斤,征解引课”。雍正十年(1732),“改盐课司为淡水场盐大使,自谢应翰始,而大洲栅,碧甲栅皆委员管理”。乾隆五年(1740)“碧甲栅由淡水场分出场委员管理”[11]。碧甲栅,距惠州府城东南约178里(89千米)的范和岗坝外,东临大海,南由稔山经水门寮至蟹洲,海岸线长36千米。有盐田273.01公顷。[12]碧甲栅的盐田地处内港,盐田较为分散,呈带状分布,其中包括了稔山、范和与麻西。碧甲栅的场署即设在范和。

随着碧甲栅盐产量的增加,清后期光绪年间,碧甲栅已升为碧甲场。其实,碧甲栅的盐产量清前期已颇具规模。乾隆十九年(1754)碧甲栅(稔山)产盐70961包(每包166斤司码);乾隆五十五年(1790)产盐68961包(每包166斤司码);嘉庆元年(1796年)产盐68961包(每包150斤司码);宣统二年(1910)产盐380000石(每石120斤司码);民国三年(1914)产盐400000石(每石120斤司码);民国十七年(1928)产盐550000担(每担100斤司码);民国三十五年(1946)产盐140000市担(每市担100市斤)。[13]

表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稔山镇盐场历史产量表

表格来源:《稔山镇志》,北京图书出版社2015年版,第246页。

盐业曾是范和历史上的一大支柱产业,遗憾的是,现在还在世的老盐民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盐业历史记不太清,有位老盐民和我们讲起了他爷爷的经历:“我不清楚(这些事情),但我的爷爷很清楚,他从清朝开始做盐田,从13岁开始做。(我的爷爷)原本是负责收盐的,用斗计量,这盐田收了多少斗,都是人工记录的。收盐的斗我以前还见过。”[14]令人惋惜的是,由于范和一辈子与盐为伴的祖辈都已过世,这些历史的细节流失在时间中,我们只能从村民的描述中窥见一点历史的痕迹。

到了民国时期,范和还出了一个大盐商,名为郭炎,这也是村民们所称的“郭炎公”,他专门贩盐,因此致富,还为村中修桥修路。这位郭炎公有关记载很少,因此我们暂且将其视为村中的传说。据老盐民所说,此时范和的盐田规模已经相对扩大了。民国初期,境内的盐业管理机构仍沿袭晚清时期体制,盐课司大使改称知事。民国十五年(1926)5月,设东江盐务局,碧甲盐场属其管辖。在民国时期,碧甲场的盐产区分三厂,曰范和厂、稔山厂、麻西厂。碧甲场合共1109,其中范和厂292,稔山厂403,麻西厂414[15]民国二十九年(1940),惠阳盐场公署报请两广盐务局批准,先后将淡水改称平海,碧甲改称稔山,麻西改称黄马。[16]所以碧甲场又可称为稔山盐场。

纵览范和的盐业发展,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是围垦面积的扩大,从范和市场分布的变更和妈祖庙的分布,大致推断出范和的海岸线经历了几次海水退潮,因而用以晒盐的滩涂是不断拓展的。第二是明清制盐产盐技术的不断改进,提高了产盐的效率。第三是人口的增加,范和的人口迁徙是陆陆续续的,先是郭、黄、高3氏的定居,接着是元末明初陈氏的迁入,到清初时林氏也在范和扎根,范和的人口呈增长趋势,明初和清中后期,归善县内外管巡检司与平政司巡检曾三度选址于范和,政治地位的提高给范和带来了一定的人口增长。范和的人口并非全是盐民,范和地区的人口职业构成是以田民为主,又有盐民和渔民,渔民多为无地者,不得不居住在海上。据考证范和的盐业主要为陈氏所垄断,其他大族如林氏皆以田产和渔业为主。范和当地的老盐民回忆,从事盐业生产的盐民并不算多,因盐民卑贱,且劳作非常辛苦,住在范和边缘的贫苦百姓或较晚迁入的人才以晒盐为生,较晚迁入范和的人没有范和的田契屋所,才不得不靠晒盐捕鱼为业。第四则是范和优良的水运条件,便于盐的运输和商贩的来往。

“盐田的劳作非常辛苦。”老盐民这么向我们举了个生动的例子,“以前国民党在我们这地方征丁的时候,都不会去抓盐民。因为晒盐很辛苦,从早晒到晚,叫作‘晒丁’。要是抓了有经验的人,就没人耙盐了。”[17](www.xing528.com)

如此辛苦的产盐方式和范和的地理环境有关,地理环境对海水盐度的高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外港、内陆平原地区,淡流影响较小,海水盐度较高。碧甲场距海较远,形似带状,盐田深处内港湾,山脉多,且靠近农田,受淡流影响较大。尤其是范和等地,由于背靠山,并有水库,蓄水通过地下缓慢渗透,使海水不断冲淡,因而盐田海水盐度较低。老盐民说,以前范和的盐田海水度大概是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三。“以前这个盐田也叫作晒沙,一边(先)放水,铺好茅草,挑铺好的位置把沙铺上去,流出来的水才能用来晒盐。沙子含盐度高一些,但是还没到结晶的程度。盐池的水大约有几公分深,通过太阳蒸发水,到达一定浓度才会产生结晶。”这是村里的老盐民对过去晒盐过程回忆。不单如此,他们晒盐的时候还需要用到一种黑色石头,这种石头需要开船出海50多千米,才能在岛上找到,再用人工拉到盐田处。

《清盐法志》也详细记载了清代碧甲栅的晒制方法与生产操作过程。“碧甲栅。该栅系淡水分出,其耙晒法与淡水同。”[18]“淡水场,该场晒池内有沙田、沟浍、卤缸、土坣、晒民居址。每遇晴汛各晒丁在田将沙耙松,用沟水泼咸晒干。复晒二三次,置储中,用杓及沟水淋,流在卤缸,又在卤缸吸卤,流在池格,摊晒成盐。夏间一日一收为抢汛,秋、冬二日三日一收,春则四日五日一收为长汛。是以夏、秋为汛旺,冬季次之,春季又次之。若风雨后,则晒丁从新开沙整池,其上田近水头,四五日即可复晒。夏田属水尾,须七八日方可复晒,所用器具则采沙耙、卤杓、石碾、盐箕、木烫、池椿等类。旺汛之日,不分大小男妇无不在田耙晒。”[19]其中提到,风雨来临如果不及时收盐,就要重新整理盐田,因此,以前的老盐民大都练就了一身观测天气的本领,据他们形容,祖辈的盐民甚至能够精准预测台风的到来时间,这不得不说是生活造就的能力。

盐既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也是历代朝廷的重税商品。盐的生产也需一定成本。惠阳、海丰陆丰各场产盐成本价不尽相同。惠阳“碧甲栅收盐百斤共需工本银一毫七八仙至二仙”。[20]据《两广盐法志》记载,雍正至乾隆年间(1723─1795)归善县碧甲栅盐民每岁负担丁课情形则是:“归善县碧甲栅,实征课银一百四十两五钱九分二厘。谨按壮丁一百零二丁,每丁编征课银四钱六分,其征课银四十六两九钱二分。原额沙四百三十八六分九厘,每编征课银一钱六分四厘,共征课银七十一两九钱九分五厘,原额灶田二十七顷二十七亩八分六厘,每亩编征课银二厘八毫八丝,共征课银七两八钱四分。原额灶眼一十九眼,每眼征课银八钱四厘八毫,共征课银一十五两二钱九分。以上丁田池灶眼通共征银一百四十二两五分。嘉庆十八年(1813)奉准将盐田三十一亩九分二厘改作稻田除课银一两四钱五分八厘。”[21]

官府对盐的管控也十分严格。盐的走私问题,历代皆有,各朝官府对私盐的管制也极严厉。盐区巡缉私盐,清代时有巡丁编制。据《两广盐法志》记载:“碧甲栅巡丁二十七名,由场员督率在要隘处所查缉。”[22]

官府对盐的管制严厉,且盐是重税商品,但盐民地位卑贱,劳作非常辛苦,各种压榨层出不穷,从而官逼民反,发生动乱。光绪二十七年(1901),稔山(称碧甲场)发生了反官盐斗争。碧甲场盐司官向盐民追逼官盐、规定按盐田成数(即按盐田面积大小分派每年应缴纳税盐)摊派官盐。由于天气不好,盐田无产,隆冬腊月,盐民生活窘迫,交不起,盐司非但不予减税,反而加重征收,规定每一成盐田纳税官盐五石,折算一成盐田需纳官盐九百斤,七成盐田需缴税盐六十三石,盐民无法交纳税盐,盐司官带捕丁(衙役)到盐村捕人,一时激起盐民群起反抗,将盐司官的官轿砸烂,拉盐司官下轿。盐民据理力争,盐司官慑于群众之力量,只好作罢。[23]

宋、元、明代,惠州所属产盐销区史载不详。乾隆年间改埠归纲,粤盐产区埠地达粤、赣、桂、湘、闽、黔六省。据《广东通志》所载,康熙四十八年(1709)信丰、龙南、定南三县原食潮盐,此三县接壤惠州,距潮路远,转运艰难,就近改食惠州府盐场。这是惠属场盐销往赣南历史的开始。《两广盐法志》则详细记载了碧甲栅产盐销区。归善县盐的运输为水、陆兼有,“碧甲栅在归善县属之平山,至省水程七百二十五里,向产生盐。坐配和平龙川、信丰、定南、安远、龙南、连平、永安、长宁、归善、河源等埠。引余拨艚运省由大鹏经佛堂门、虎门查验,抵东汇关候配”。[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0年代惠东地区为了增加税收,防止盐民走私,曾进行过归坨管理,分户分保管,采取公坨私堆,范和自成一个坨。

1950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盐务局改为两广盐务管理局,产盐地区设盐场管理处,下设分处,分处下设场务所(后改称盐务所)。稔山(碧甲)管理分处改为场务所。[25]1958年9月,惠阳专区全面实行人民公社化制度,惠东县盐区各人民公社设稔山、平海、大洲3个盐业营。后惠东县盐业局撤销,成立惠东县渔盐部,渔盐部内设盐业生产科,管理稔山、平海、大洲、澳头盐务所。1960年1月,中共惠阳县委渔盐部撤销,成立惠阳县化工制盐局。7月,稔山、平海、大洲三个盐务所转为国、社合办盐场,实行地方企业管理体制。1961年6月,因经营出现巨额亏损,3盐场下马。[26]1963年,范和隶属惠阳县稔山人民公社,建制范和大队,农业归大队,盐业、渔业属稔山渔盐人民公社,设范和盐业工区、范和渔业大队,范和为稔山渔盐人民公社驻地。[27]

20世纪70年代,范和设盐务所,牌匾至今仍留存于范和盐务所原址,成立范和盐业工区,管理范和盐业生产,将零碎的小盐田合并成大盐田,盐业生产红火时,盐町达40多公顷,每年产盐250多万千克。[28]老盐民向我们自豪地说:“70年代盐场有八大盐业(场),范和是其中一个。以前一年产很多盐,贡献给国家。”但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盐业体制受到冲击,管理机构瘫痪。盐业生产无计划、无秩序,生产、运销等工作受到严重影响。1974年,惠阳地区盐务局重新成立,盐业机构相对稳定。1988年,广东省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销了惠阳地区建制,盐业管理机构和所辖销区也随之进行了相应调整,广东省惠阳盐务局改称为东江盐务局,销区不断减少,企业发展陷入困顿,范和也逐渐减少了盐田的生产,有的盐民弃盐经商或弃盐从工,有的纯盐民兼职其他行业成为半盐民,许多盐田改为鱼虾塭,盐田面积和盐产量因此逐年减少。

据村民回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收购的盐价很便宜,一斤盐大约一毛四分二。但是好景不长,“后来交通方便了,山东那边的大盐贩能够走遍全国,国家就不收我们的盐了”。[29]到80年代末,范和盐业开始改产,变成养虾、养螃蟹等的地方。至90年代,盐业生产进入低潮。[30]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辛苦的人工盐业劳作渐渐被遗弃,现今范和已没有了盐田,范和结束了产盐的历史。

几百年来,范和盐田产业发展的曲线随着社会的发展起起落落,地区的发展和时代的变革相随,清中期海禁时广东盐产大受打击,范和的盐田生产也没有起色,雍正年间政治较为稳定,范和的盐业也随之迎来了发展期。范和的发展也不是特殊的,它的发展轨迹与相邻的稔山有许多相似之处,是处于时代发展大潮流下广东地区盐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在新时代建设中,在范和首先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推广,也许能为广东其他旧盐地焕发新生机提供借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