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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的历史记忆:单一盐业与弃盐就付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政府针对当地盐务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盐业固定为当地盐民唯一的生产经营方式,副业是不被允许的,且在达到一定年龄后就必须参加劳动。[236]这些档案的内容,指出了当时头围、三围、四围村的“弃盐就付”行为应当是普遍存在的,并影响到了当地的盐业生产状况。为什么盐民们在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还要继续“弃盐就付”?

深刻的历史记忆:单一盐业与弃盐就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政府针对当地盐务采取了一系列政策。1951年开始的、旨在消灭剥削阶级的民主改革运动,地主、富盐民等阶级的盐田被没收、征收为国家所有,重新分配给贫苦盐民进行耙盐,头围、三围、四围所属的盐场便总共没收了366盐田。[217]有些年纪较大的村民尚能知晓当时的情形,如我们询问头围村的林老村长时,他便曾回忆起头围村的地主盐田是由共产党统一收回之后再分到头围村里。[218]此后,头围、三围、四围所在的地区不断翻新改造旧盐池,扩建新盐池,抓重点示范盐田的建设[219]根据平海盐务所《1974年度盐场用地面积》表,此时的平海盐务所已经达到了720的盐田总面积;而头围、三围、四围3个村的盐田数目则分别为37、6、52[220]在这一盐田建设的背景下,个别生产效率突出的盐民会因高产而受到表扬:“通过了检查评比,树立了标兵,不断涌现高产,如头围生产队社员吴冯娣创造日亩产二十四点五三斤;四围生产队社员张佛町日亩产二十三点四一斤……”[221]

盐民对耙盐辛苦的表达各有不同。其中,有些盐民会直接在语言里表现出当时耙盐的辛苦;例如,头围村的一位阿姨说到自己过去一个月只有10元收入,而当问及是否有所补贴时,她还说道:“没有的,不做就没有好吃,做就有。等一下下雨哦,晚上半夜下雨哦,雷一响就要起来收水啊,要来赶收这个盐啊,这样的哦,没有那么容易哦。”“他人下雨就跑回家,我们下雨就冲啊。”[222]三围村的陈奶奶说到自己早上4点就要起床,8点多就要回来;并且提到还要靠砍柴、拔草换取收入来维持家用。[223]四围村一位80多岁的张老太太,说自己耙盐用水车汲水时能够累到自己头晕。[224]同样在四围村,一位张奶奶向我们诉说了两个四围村里盐民生活辛苦的故事:第一则故事是讲一个港口的女人走到四围村本地,生下孩子,当时肚子痛得走不了,只好生了一个宝宝带回去;另一则故事则是讲当时的村里曾有一对兄弟,家里穷还没有盐田耙,一个礼拜没吃上一顿,后来还是村民一起做了一顿饭给这对兄弟吃。此外,她自己讲到自身经历时,还提起自己曾经要半夜砍柴去给渔民鱼头[225]

另外,其他的一些盐民则不直接说出自己的耙盐生活,拒绝透露当时生活中的更多细节。例如,我们在采访头围村盐民时,一位阿姨就向我们表示不想提及过去的事情,“说了心里难受”。[226]而四围村一位张奶奶,在一开始听说我们想访谈他们的盐业变迁历史时,她也向我们说道:“要怎么说啊,说不出口啊。”[227]

盐业劳动本身就较为辛苦,这从上述多位盐民的口述材料中可以看到:盐民们要起早贪黑,要顾及天气影响,且使用水车等工具也很费力气。然而,盐民们如果想要进行副业收入,在当时的政策背景下又是不被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盐业固定为当地盐民唯一的生产经营方式,副业是不被允许的,且在达到一定年龄后就必须参加劳动。[228]如果有人被发现进行砍柴、割草、打鱼等行为,会被认为有“资本主义倾向”。正如《惠东县盐务局一九七六年度工作总结》中提到的:“在运动中,我们紧紧抓住两条道路的主要矛盾……不断解决偷盐走私、上山割草、下海捕鱼、私人开荒、弃盐就付、付业单干的资本主义倾向。”[229]

但尽管政策上不被允许,盐民们还是会有这样那样的“弃盐就付”的行为。头围村的一位余老太太就自称:“我老了,现在90多岁了。出世就开始耙盐,耙到大,耙到老。耙盐田,还割草去卖。”[230]在三围村,一位陈姓的中年男子(我们称其为陈叔)也曾提到自己小时候曾经自制渔网打鱼,而他的二姐在小时候还曾因为偷偷卖鱼而被掌掴。[231]在四围村,也有人有过半夜砍柴去换鱼头的经历,在上文中已经有所提及。[232]可见村民们都有过这些“弃盐就付”的经历。

除了口述中的材料,一些零散的档案文件中也能窥见头围、三围、四围村“弃盐就付”的一面:

(1)1975年6月23日,《惠东县盐业工作会议情况报告》中批评港口的四围、头围和盐场直属队上新、林厝两个自然村“资本主义倾向严重,据汇报私人副业,占集体收入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其中特别批评了四围村,说“四围工区五十四个盐业头工手,近年来,由于领导班子偏离了路线,挤了盐业生产基金七千八百元,发展一行大网,安排盐业劳动轮流下海捕鱼,搞个人收入”,从而影响了盐业生产。[233]

(2)1976年1月8日的《惠东县盐务局一九七五年盐业工作总结》中,港口四围工区因为长期完不成国家任务而被批评,被认为“港口四围工区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生产长期上不去,‘十年徘徊,七年完不成国家任务’……”[234](www.xing528.com)

(3)1978年,四围、三围生产因为产量下跌而被东海盐场在《东海盐场一九七八年工作总结》中点名批评,指出“四围工区在七七年生产进度跟头围工区差不多,年总产比头围多一千九百九十四担;但今年却比头围少三千零五十担,来回四围今年减产五千零四十四担,完成产量名次从去年第四名下降到今年第十七名”,三围村则只完成了年产计划的33.5%,完成度为东海盐场最低。[235]

(4)另有文件指出,半盐农地区的盐农劳力调配不当、季节调动大、负荷不平衡,其中三围和四围就有完成计划比纯盐工区普遍低的情况。[236]

这些档案的内容,指出了当时头围、三围、四围村的“弃盐就付”行为应当是普遍存在的,并影响到了当地的盐业生产状况。为什么盐民们在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还要继续“弃盐就付”?这其实与盐民的经济收入低微有关。四围村的一位张奶奶曾告诉过我们:“以前没有那么多钱的啊,35斤米都不够吃啊,现在哪里吃这么多啊,我们现在12个人都没有吃这么多,以前35斤米都不够吃。”[237]由此可见当时的盐民在吃饭上都有着相当的困境。根据有关的统计,当时盐价收入同物价相比增长较为缓慢(见表6-4)。由此可见,盐民的收入问题确实是他们的一个困境。正因此,才会有出现个别盐民还会砍柴仅为换一个鱼头等各种难以想象的经历。

表6-4 1973年盐价和物价变化对比(单位:元/百斤)

资料来源:表中数据见港口公社东海盐场党支部文件《有关我场盐业生产发展和问题的情况汇报》,1973年3月20日,惠东县档案馆藏盐务局档案,档案号:1973-11-0102。

可以说,盐业在这一时期的发展中,虽然在政策上被规定为单一的生产方式而有所保证,盐民们在当时已经迫于生活而普遍产生了“弃盐就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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