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如果价格过低会直接影响医院的收入和利润,如果价格太高会导致患者的负担过重。医院制订医疗服务价格时,必须以我国的现实国情为基础,目前我国医疗服务价格的发展现状如下:
近年来,医疗服务价格指数的增长幅度一直高于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的增长幅度7~10个百分点,并且运行态势有时与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背道而驰,如1998—2003年期间,虽然居民消费价格为负增长或接近零增长,但医疗服务价格一直处于高位增长的状态,医疗服务产品价格作为医疗费用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快速增长必然会加重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2000—2003年,在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出院患者人均住院医疗费用的构成中,检查治疗费用的年均增长率12.99%,高于药费的年均增长率7.13%,导致出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中检查治疗费所占比重从2000年的31.7%上升到2002年的36.1%,并推动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出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以年均8.24%的速度增长,医疗服务产品价格的增长,以及由此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上升,民众发出了“看不起病”的抱怨。
此种问题的产生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从客观上来讲,由于疾病谱的变化、医疗条件的改善、医疗手段的更新、医疗技术的提高,医疗服务费用逐步上升是必然的趋势,但是脱离实际增长背后更多是因为医疗服务价格的制订与调整存在较大不合理性。
我国医院体现医务人员知识性服务的医疗项目价格偏低,而许多大型高档医疗设备检查的费用标准和部分药品的价格偏高,有调查显示,在浙江39家公立医院的3900项医疗服务项目中92.9%的手术类项目收费标准远低于成本。江西省卫生部门曾对24家医院的主要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进行了核算,发现挂号费的成本回收率仅为23.6%,普通门诊诊查费的成本回收率为32.2%,肌肉注射的成本回收率最高,但也仅有78.5%,体现医务人员知识性服务的手术项目的价格同样远远低于成本,如食道癌手术,现行收费标准只相当于成本的45%左右,如果考虑技术难度、劳动强度及风险等隐性成本的补偿,价格偏离成本的现象将更加严重。
我国医疗服务产品价格结构不合理的另一方面是许多大型高档医疗设备的检查费用标准偏高,由于“新项目”可以“新定价”,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许多医院大量重复引进计算机断层扫描仪、磁共振成像仪等贵重医疗设备,大大超出医疗市场的消费需求,医院为了收回购买医疗设备所花的巨资,采取多种方式刺激医务人员多开检查单。这种不科学的发展模式,一方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增加了患者的负担。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医疗服务的定价标准不科学,规则不完善。(www.xing528.com)
虽然近年医疗服务收费的乱象趋于好转,但是形势依然严峻。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乱收费现象。江西省的一项调查表明,其各医疗机构及各服务项目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规范收费现象,其中治疗费中不规范收费高达55.6%,其次是手术费达14.9%。我国医疗服务不规范收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随意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巧立名目、自行定价和变相收费;收受红包等。
新医改提出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建设要求,医疗服务价格的制订实现政府指导与市场机制结合的模式。如何制订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使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公众福利,提高医疗机构效率,是价格杠杆作用的重要体现。
医疗服务产品具有其自身独特的特点,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具有商品和福利的双重性质。政府部门不仅对医疗服务产品免除税收,同时还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因而医疗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是一个多元因素综合的过程,而并非单一由市场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医疗服务价格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解释,从狭义来看,医疗服务价格是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其中包括门诊、检查、治疗、住院、手术等项目的收费价格,与药品价格一同构成了患者的医疗费用。从广义来看,医疗服务价格是指医疗机构向服务对象收取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用、检查费用、诊断费用、治疗费用和住院床位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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