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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志:中国史学百花园中的奇葩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宋代以后,《通志》产生了历久不衰的影响,成为中国史学百花园中一朵奇葩。 据郑樵自己在《通志·校雠略》中讲,“乡人陈氏,尝为湖北监司,其家甚微,其官甚卑,然一生文字间,至老不休,故所得之书,多逢山所无者”。

通志:中国史学百花园中的奇葩

两宋时期,随着社会经济和学术文化的发展繁荣,史学也进入空前繁盛的时期,涌现出大批著名的史学家,撰写出多种体裁的鸿篇巨制,其中郑樵编撰的二百卷纪传体通史——《通志》,便是其中著名的一部。宋代以后,《通志》产生了历久不衰的影响,成为中国史学百花园中一朵奇葩

一、 郑樵的生平与《通志》的编纂

(一) 郑樵的生平

郑樵,字渔仲,别号溪西渔民。福建兴化军莆田(今福建田)人。生于北宋崇宁三年三月三十日(1104年4目26日),卒于南宋绍兴三十二年三月初七(1162年4月22日),享年59岁。

根据1963年在福建发现的道光年间《郑氏族谱》记载,郑樵的七世祖郑居泰当过湖州安阳县簿、涪州参军司法,高祖郑冲监曾任杭州酒税,都是职位不太高的地方官吏。郑樵的曾祖父郑子堂曾“补太学,中漕司举,复中本贯”,开始任朝廷官。祖父郑宰“熙宁三年(1070年)庚戌进士”,父亲郑国器是太学生。

郑樵祖上是莆田当地的望族,到父亲郑国器这一代时,郑家仍相当殷富。郑国器曾经将一部分土地卖掉,筹集资金建筑水利工程——下溪苏羊陂,灌溉田地七百多亩,乡亲们因此感谢郑家,每年自动输送陂租六百斤,祭祀郑家祖先(道光郑惠元《郑氏族谱》)。郑樵乡居几十年,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地租、陂租。大概郑樵没有担任官职的缘故,郑家到郑樵这一代时,几乎已到了“穷困之极”“厨无烟火”的地步,郑樵后来常称自己是“田家子”(1)

郑樵小时候读书十分用功,很早便对《六经》诸子等书产生了兴趣。16岁那年,父亲去世,郑樵谢绝人事,不应科举,与堂兄郑厚一道,到城外夹漈山中造草屋三间,专心读书三十年,人们都称他为“夹漈先生”。少年时代,郑樵抱负很大,立志“欲读古人之书,欲通百家之学,欲讨六艺之文而为羽翼”,并说“如此一生则无遗恨”(2) 兄弟二人,常是“寒月一窗,残灯一席,讽诵达旦而喉舌不罢劳……或掩卷捱灯,就席杜目而坐,耳不属,口不诵而心通,人或呼之,再三莫觉。”

随着岁月的流逝,家藏书籍已难以满足兄弟阅读的需要,于是郑樵兄弟就到一些藏书家的家中借读书籍,“闻人家有书,直造其门求读,不问其容否,读已则罢,去住曾不吝情”(3) 。当时的福建,因为不曾受过兵火蹂躏,所以许多人都收藏有不少前代书籍,特别是郑樵的家乡莆田,号称是藏书最富的地方。兵部郎中叶廷珪在绍兴十五年(1145年)上疏中曾说:“切见闽中不经残破之郡,士大夫藏书之家,宛如平时,如兴化之方、临漳之吴,所藏尤富,悉其善本。”(4) 据郑樵自己在《通志·校雠略》中讲,“乡人陈氏,尝为湖北监司,其家甚微,其官甚卑,然一生文字间,至老不休,故所得之书,多逢山所无者”。乡邦丰富的藏书为郑樵广泛阅读各种书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加之其异常勤奋,“创作还惊心力尽,吟哦早觉鬓毛雕”(5) 。“寸阴未尝虚度,风晨雪夜,执笔不休。”(6) 故能成就一代巨著。

(二) 《通志》的编撰

经过十多年的辛勤寻访,郑樵终于搜集了“东南遗书……古今图谱,三代之鼎彝,与四海之铭碣”(7) ,撰成《群书会记》三十六卷。郑樵自己曾说,“虽不一一见之,而皆知其名数之所在。后来他又抄录秘省所颁阙书目录,撰成《求书阙记》七卷、《外纪》十卷。广泛的研读,为郑樵编撰《通志》打下了充实的史料基础。

郑樵的读书生活,十分清苦。平日里“布衣蔬食随天性”(8) ,一心读书钻研,生活琐事全不在意,“夏不葛亦凉,冬不袍亦温,肠不饭亦饱,头发经月不栉,面目衣裳垢腻相重不洗”。以至亲友们都把他看成“为痴、为愚,为妄”(9)

郑樵刻苦学习,然而并非与众人完全隔绝,郑氏兄弟二人对于众人之事,也是“解纷排难,洞肝彻臆,遇不平事,则热中振衣,达旦不寐,奔往掉赴,若将后时”(10)

当郑樵兄弟在夹漈山中刻苦读书学习的时候,宋代社会正经历着巨大的变化。北宋覆灭以后,宋室南迁。南宋政权建立初期,宋、金对峙,民族矛盾尖锐而复杂。在民族危机日益严重,全国军民纷纷投入抗击金兵、抵抗金兵南侵的形势下,年青的郑樵没有将自己关在书斋之中、隔在世事外,而是满怀一腔热血,决心报效国家。郑樵兄弟结伴下山,投书给事中江常和签枢密院事的宇文虚中,以古代“能死义之士”的马援、张巡、许远等英雄自许,表示要以自己的才干和学识服务朝廷,抗击金兵,“以摅生灵之愤,刷祖宗之辱”。(11)

在给江给事的信中,郑樵兄弟二人对时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第一,此时虽是天子蒙尘,苍生鼎沸之时,但是从宋金双方情况来看,只要能够很好地利用有利条件,抗金战争是能够取得胜利的。第二,宋朝军队教导不明、典型不正、纪律不严、军心不振,而一般土大夫又是“龌龊不图远略,无足与计者”,因此,郑樵兄弟把希望寄托在宇文虚中、江常等他们认为杰出的人物身上,并且满怀期望地等待着他们的提携。但是,郑樵兄弟的上书并没有得到回应。由于朝廷抗金不力,宇文虚中因议和之罪被流窜韶州,后又奉使金国,羁囚而死。郑樵兄弟两人被引荐无望,无奈,只好重回夹漈,继续潜心钻研学问,读书讲学,借以抒发自己的学术主张,寄托自己的政治理想。

绍兴五年(1135年),郑厚“再举礼部,奏赋第一”,走上宦途。而郑樵仍然坚持在夹漈山上过着清苦的读书生活。为了学术研究和著作,他虽然先后三次被举荐为“孝廉”,两次被推举为“遗逸”,仍不动心,专心致志于著述生活。

宋代的学术是在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基础上,在唐代学术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在史学方面,也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五代史》(《旧五代史》)、《新唐书》、《五代史记》(《新五代史》)、《资治通鉴》等重要著作,都是在宋代编成的。另外,对于当代“国史”的纂修,也有很大的成绩。

宋代私人修史的风气相当盛行,尽管在纂修当代历史时,往往由于记述时政,难免触犯朝廷中的某些人物,因而受到查禁,但总的说来,宋代私修的史籍比前代有所增加。郑樵正是在宋代学术繁荣的背景下,深感通史的缺乏,而决心编纂通史。郑樵的理想是要“集天下之书为一书”,为了这个目的,郑樵平时特别注意结交两种类型的人物,一类是文化人士和藏书家,郑樵与他们互借藏书,切磋学术。另一类是朝廷官员,他们有的是看重郑樵的学问而与他交往,如李纲、赵鼎、张浚等人,还有一些人则是郑椎想借助他们的力量,取得更为有利的条件从事著作,如皇帝、宰相等人。

为了达到“集天下书为一书”的目的,郑樵在长达几十年中,对各种学问作了有计划、有系统的研究。通史的写作,必须全面反映社会历史丰富的内容,要求作者具备广博的知识。郑樵从研究经学入手,批判汉儒治经的烦琐注释和宋儒的重辞章、讲义理的主观臆说,代之以务实的学风,注意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印证。他曾指出前代的许多注疏家由于缺乏实践经验,自己也不知何物何状,单凭书本知识进行注释,结果是“反没其真”,别人读了自然也得不到任何益处。他说,那些浅显的学问家们只知道陈说人情物理,而对于自己不懂的知识,则注如同不注。遇到天文,则说这是星名;遇到地理,则说这是地名,这是山名,这是水名;遇到草木则说这是草名,这是木名;遇到虫鱼则说这是虫名,这是鱼名;遇到鸟兽则说这是鸟名,这是兽名。至于到底这是什么星、什么地、什么山、什么水、什么草、什么木、什么虫、什么鱼、什么鸟、什么兽,则避而不谈。即使偶尔有所解释,也不过是以《尔雅》为根据,自己并不认识。

为改变这种情况,郑樵大力提倡研究学问要结合实际、身体力行。在《通志·昆虫草木略》序中,他介绍自己的经验说,为了研究植物,他常常离开自己的草堂,到田野里去向老农请教。为了观察动物的生活状态,他常常在夜深人静或黎明前潜入深山丛林之中,“与夜鹤晓猿杂处,不问飞潜动植,皆欲究其情性”。为研究天文,他在《天文略》序中说自己秋夜口吟《步天歌》(关于天文的诗歌),抬头望视星辰,一一核实星辰位置,用实践中所获得的知识,去丰富书本中的知识。

在几十年的钻研学习中,郑椎以十年时间学习经学,三年时间学习礼乐之学,五六年学习天文、地理、虫、鱼、草木之学,八九年为讨论之学。(12) 为编撰《通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实现编撰史书的夙愿,郑樵早在绍兴八年(1138年)就投书礼部尚书方逢辰,表明自己立志撰写通史的意愿,介绍了自己初步的设想,要求方逢辰代为举荐,以取得朝廷的任命。(13) 郑樵生活的时代,私自编撰史书是会冒极大风险的,只有经朝廷同意,才可避免擅修国史之嫌。经过几年的努力,绍兴十九年,郑樵四十六岁,著作已经积累了不少,于是他从中挑选了一百四十种,步行两千余里,奔赴京师向朝廷献书。他在《献皇帝书》中,介绍了自己的身世、胸怀抱负,并说明自己著作的门类、方法、意义,希望能得到朝廷的认可与支持。这一次献书,郑樵受到朝廷的“嘉纳”,宋高宗为粉饰太平,诏令将郑樵所撰之书藏于秘府。这使郑樵受到极大鼓舞。回乡以后,郑樵声名鹊起,远近前来登门问学的一时多达二百余人,郑樵所作的文字也随之广泛流传。在《上宰相书》里,郑樵曾说:“樵虽林下野人,而言句散落人间,往往家藏而户有,虽鸡林无贸易之价,而乡校有讽诵之童。凡有文字,属思之间已为人所知。未终篇之间,已为人所传。”(14) 影响之大,于此可见。虽然郑樵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很高的名声,但他并不自满,而是“益自励学”,发奋著作。

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经过侍讲王伦和贺允中的举荐,高宗赵构于次年二月召见了郑樵。郑樵对于能够见到高宗,十分高兴,他说:“自古帝王之负学术,未有如此之高明;从来草茅而见至尊,未有如此之委曲。一时盛事,四海传闻”(《上殿通志表》,见周华《福建兴化县志》卷六)。趁着见到皇帝的机会,郑樵献上《修史大例》,向高宗陈述拟编《通志》一书的内容纲要,并要求宋高宗批准他进入官府的藏书库,阅读朝廷秘阁藏书。高宗召见郑樵以后,朝廷授予郑樵九品的右迪功郎,让他去主管兵部架阁文字。但时间不久,郑樵便遭遇到御史叶以问的“弹劾”,高宗改派郑樵担任监谭州南岳庙之职,并给予笔墨用具,归家撰写《通志》。此后郑樵遂专心撰述。一边整理、审订过去陆续写就的旧稿,特别是有关《二十略》的内容,同时着手删节改订正史的纪传文字,最后终于完成了《通志》全书的初稿,实现了会通众史,“集天下之书为一书”的理想。

绍兴三十一年,郑樵满怀激情,携带《通志》稿本,再次到京城献书。恰逢宋高宗赴建康未归,由留守宰相接待,仍得诏除枢密院编修官,不久兼检详诸房文字。为了便于翻阅秘书省的藏书,他提出“修金正隆官制”的请求并得到许可,实现了多年来的宿愿,但不久以后,郑樵再遭弹劾而罢职。这对郑樵来说是一个打击,绍兴三十二年,宋高宗回到临安,下诏命郑樵进献所著《通志》。命下之日,郑樵已不幸病逝于故里,终年59岁。

二、 《通志》的主要内容及编纂特点

(一) 主要内容

郑樵是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他的治学范围,经史子集、天文地理、花草虫鱼无所不包。他生平著述很多,仅文献有记载的便多达八十四种,现在尚可考证的有五十七种,大致分为九类:

续 表

以上九类五十七种,除二十四种无卷数外,还有三十三种,五百三十七卷,或许尚有别的著作存在。(15)

在郑樵撰写的众多著作中,现存的只有《通志》《夹漈遗稿》《尔雅注》《诗辨妄》《六经奥论》以及一些零散的遗文。这些著作中,最著名的即是他积三十余年精力编撰的二百卷的《通志》。

《通志》是一部纪、传、表(谱)、志俱全的大型通史著作,是郑樵毕生心血的结晶。全书的具体篇目如下表:

续 表

(二) 编撰特点

郑樵编撰的《通志》,纪、传、略叙述的历史时间前后并不一致,本纪自三皇五帝到隋,后妃传自汉到隋,列传自周到隋,二十略自传说时代到唐及北宋。从郑樵最初的愿望来看,他准备“上自羲皇,下逮五代”。之所以修撰过程中在时间起讫上有所改动,主要原因正像他自己在《通志·总序》中所说:“唐书、五代史,皆本朝大臣所修,微臣所不敢议,故纪传讫隋。若礼乐政刑,务存因革,故引而至唐云。”显然,郑樵是担心触犯本朝的忌讳。也正是因此,在正式修《通志》以前,他曾一再上书给皇帝和宰相,请求朝廷批准其修撰通史,直到宋高宗正式下诏许可,他才着手编纂。

郑樵正式修撰《通志》的时间,据他在《上宰相书》里谈道:“去年到家,今年料理文字,明年修书,若无病不死,笔札不乏,远则五年,近则三载,可以成书。”表面上看,郑樵修书的时间,只有三五年,而事实上,正如前面所述,郑樵为修《通志》已进行了长期准备。如若不然,三年五载的短时间内,他是不可能完成这样一部大著作的。特别是《二十略》,若不是长期研究,短时间内决难草就。

事实上,郑樵多年的著述,都是为《通志》的修撰打基础。仅就《二十略》而言,在撰《氏族略》之前,他便写过《氏族志》五十七卷,还写过《氏族源》、《氏族韵》二书;在撰《六书》《七音》二略以前,则写过《象类书》《六书证篇》《字始连环》《分音类韵》等书;关于天文方面,他作过《天文志》;而《艺文略》,则有其《群书会记》为蓝本;《校雠略》则更有《校雠备论》《书目正伪》等书为依据。

不仅《二十略》是这样,即使纪传部分,也都同样事先写过某些专著,如《春秋列传》,就是郑樵在《通志》一书中为春秋时期人物补立新传所本。郑樵自己所讲“五十载总为一书”(《上殿通志表》,载周华《福建兴化县志》卷六),即是这个意思。

郑樵的《通志》,从体例上来说,包括本纪、列传、世家、载记、年谱、略六门,完全仿照司马迁《史记》而作,只不过是改书称略,改表称谱,另外加上载记。载记是唐人修《晋书》时为记载十六国少数民族政权设立的体例,这些改动,对《史记》的体例没有实质性改变。《史记》是一部纪传体通史,《通志》的名称正是通史的意思,郑樵一生奋斗的目标,就是要写一部贯通古今的通史。郑樵在《通志·总序》中说:“古者纪事之史谓之志……太史公更志为记,今谓之志,本其旧也。”其实,《史记》一书本名《太史公书>,《史记》一名乃后人称谓,因而“更志为记”并非出自司马迁本人之意。

《通志》一书,长期以来,人们认为精华皆在《二十略》,这也是郑樵最为自负的。正像他在《通志·总序》中所说;“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其五略(指礼、职官、选举、荆法、食货)汉唐诸儒所得而闻,其十五略,汉唐诸儒所不得而闻也。”正是由于人们往往只看重《通志·二十略》,因而南宋末年以来,刻书家即单刻《二十略》行之于世,以至于像马端临这样博览群书的史学家,也仅仅只见到《二十略》,而没有看到《通志》全书。元大德(1297—1307年)以后,全部《通志》才逐步刊行于世。

对于《通志》的纪传部分,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评价不高,认为其内容大都是损益诸史旧文而成,这一点连郑樵本人也直认不讳。他在《通志·总序》中说:“纪传者,编年纪事之实迹,自有成规,不为智而增,不为愚而减。故于纪传,即其旧文,从而损益。”近十年来,一些史学家以《通志》纪传与有关史书核对,发现郑樵修纪传并不是“全钞诸史,无所剪裁”,而是对旧史有所损益,进行过一番加工的。(16) 《通志》先秦部分,史事的补正十分明显,特别是三皇五帝两卷,与《史记》全异,可以说是重编。“三王纪”(夏、商、周)也是据部分《史记》旧文重新改纂的。先秦时代的列传,《通志》的蓝本是《史记》为主,但是由于司马迁详今略古,先秦人物传记不多,对此,郑樵亦多所补正。从卷八九春秋、周、鲁各人物传至卷九二齐、楚的大部分传文(约130篇),都是《史记》所无。如《富辰列传》《单襄公列传》《申繻列传》《臧文仲列传》等,有的是删节《国语》而成,有的是增损《左传》而成,有的则是综合两书有关篇章编纂而成。至如人们所熟悉的《马钧传》,则是根据《三国志》裴注的内容删削而成。其他六朝至隋各纪传折中于南北史与各史原书之间者,也不乏其例。

在纪传部分中,郑樵改变“史”“汉”各书“合传”“附传”的格式,统一采取以朝代为纲,按先后次序编排的“分传”形式,使一些人物事迹更为突出。如廉颇、蔺相如的传,《史记》是合传,末附赵奢父子、李牧传;管仲、晏婴也是合传,《通志》则一律改成分传,并列叙述。

对待“类传”这一格式,郑樵也颇费功夫,如《晋书》有“忠义传”,后魏称“节义”,隋曰“诚节”,周称“孝节”,宋称“孝义”,其他《梁书》《陈书》《齐书》《魏书》都不立此传,《通志》则统一名目为“忠义传”。

在内容方面,加以改编重纂,如《梁书》无“忠义传”,《通志》则录张嵊、江子一、沈峻、韦粲四人事迹编成“忠义传”。“游侠列传”则统一了其他史书的“刺客”“滑稽”“货殖”诸传,内容也有改纂,例如《史记》“刺客列传”所载曹沫、专诸列传,因为已经分别见诸春秋传、吴世家,便删去不录。其他如“文苑传”“佞幸传”“隐逸”“孝友”“循吏”“艺术”等,也有类似的改编。

郑樵的补正史事,以其网罗大量史料作基础,但对史料的编次取舍,并不盲目抄并,而是参同对校、择善而从。如西汉的传记,有的是“史”“汉”并载。一般说来,郑樵录取《汉书》为多。如贾谊、晁错等列传,因为《汉书》的资料较《史记》更为丰富,各人物传的内容更为充实。但是如果《汉书》对《史记》的传文删削不当,郑樵则仍用《史记》原文。处理南北朝各史与李延寿《南史》《北史》的关系,也是择善而从。

《通志》的年谱也是值得注意的。郑樵《通志》中所谓的“谱”,就是司马迁《史记》中的“表”。《史纪》十表,后人不大注意。清人曾说过,“后世续《史记》,于十表不甚省览”,“大约以十表空格辽阔,文义错综,不耐寻讨,亦古今学人之通病也。”(17) 而郑樵却是深切了解司马迁作表的意图所在的。他说:“按司马迁之法,得处在表,用处在纪传,以甚至要者条而为纲,以其滋漫者厘而为目,后之史家既自不通司马迁作表之意,是未知迁书之所自作也。”(18) 他认为,“太史公囊括一书,尽在十表”(19) ,这种看法是很有见地的。

司马迁作《史记》的主旨,是“原始察终,见盛观衰”,(20) 而最能体现这种思想的是十表。《太史公自序》及十表前的序都能说明这一点。他在《十二诸侯年表·序》中说:“儒者断其义,驰说者骋其辞,不务综其终始,历人取年月,数家隆于神运,谱牒独记世谧,其辞略,欲一观诸要览,于是谱十二诸侯,自共和讫孔子,表见《春秋》《国语》,学者所讥盛衰大指著于篇,为成学治古文者要删焉。”他在《六国年表·序》说,要“著诸所闻兴坏之端,后有君子,以览观焉。”在《汉兴以来诸侯王表·序》中说:“令后世得览,形势虽强,要之以仁义为本。”

《史记》以后,班固作八表,也有其独到之处,但从总的方面来说,他失去司马迁作表之意。所以郑樵说班固“是为不通”。这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班氏八表的中心思想是“汉绍尧运”。班固也谈“势”,但那不过是“五行运转”的意思,与司马迁所谈“势”是截然不同的。班固将“盛衰终始”的原因归之于“命”,而司马迁只有在具体问题解决不了的时候,才谈命,这与班固把历史整个盛衰归之于天命是不同的。其次,班固所作《古今人表》,“唯以品藻贤愚、激扬善恶为务尔”,(21) 也受到后人讥评。班固虽也作《百官公卿表》,但意在“备温故知新”,与司马迁作表是不同的。

班固以后,表谱之学不兴,到了唐代,刘知几重新提出这个问题来。他认为“表”应是纪传体史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唐以后,宋欧阳修的《新唐书》有宰相、方镇、宰相世袭、宗室世袭等表。除方镇表的序尚有见解外,其余各表成就不多。

郑樵在修撰《通志》时,充分体会到《史记》表的意义,因而他将“表”提到了相当高的位置。他在《通志·总序》说:“《史记》一书,功在十表,犹衣裳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夫纪者,袭编年之遗风。传者,纪一身之行事。修史之家,莫易于纪传,莫难于表志。太史公囊括一书,尽在十表。”(22) 可见,“表”决不是可有可无,而是集中体现史家的思想,是史籍中重要的一部分。

《通志·年谱》相当于《史记》的表,虽然只有四卷,在全书二百卷中所占比例不大,但却反映了郑樵在史学上的重要学术见解。郑樵在年谱序中谈到自己作谱的用心。他说:“为天下者,不可以无书,为书者不可以无图谱。图载象,谱载系,为图所以周知远近,为谱所以洞察古今。”司马迁作表是观盛衰,郑樵作谱是要洞察古今,基本思想是一致的。郑樵所作年谱,对汉以前史事,多以《史记》之表为本,汉以后,郑樵别作年表,而终于唐统一。他还增补了《史记》所缺。如对齐桓之霸、晋文之霸,对衣裳之会,都分别列出。在周显王十年(前359年),他增写了秦“以卫鞅为左长,定变法之令”。

郑樵所作年谱,打破了一姓一氏为政权中心的正统思想。如《史记·六国年表》止于秦二世三年(前207年),而《七国谱》止于楚义帝五年。秦王子婴、楚义帝心,西楚霸王的年号,在《年谱》中都得到反映。在《前汉年谱》中对吕后统治八年的史事,也有适当反映。他在《前汉纪》中批判过所谓的正统观念,说:“臣谨按汉吕、唐武之后立纪,议者纷纭不已。殊不知,若吕后之纪不立,则八年正朔所系何朝?武后之纪不立,则二十年行事所著何君?不察实义,从事虚言,史家之大患也。”郑樵的这一思想在《年谱》中得到很好的体现。

郑樵的《年谱》从史实出发,对于农民起义者或割据势力,只要建立了政权,有年号的,在年谱中都有一定的位置。这反映了郑樵著史过程中尊重史实的严谨态度。

对于少数民族政权,郑樵在《年谱》中与汉人政权同样重视。他的年谱,止于武德元年(618年),是有其用心的。他批判那种“南指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的历史歪曲。他的《南北朝年谱》,开始的时间是“魏世祖太武皇帝太平真君元年(440年)”,而不是像有些人修撰史书那样以汉人政权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为开端。

在《年谱》的编纂方法上,郑樵总结《史记》的成就,提出“纲举目张”的主张。在《年谱》的取材上,郑樵主张史贵征实。他的《十二诸侯年谱》、《七国年谱》是以《史记》的《十二诸侯年表》及《六国年表》为本,同时也是经过认真考订,并增删改作达二百五十余条,其中虽未必都正确,但订正《史记》之误处不少。例如:周庄王四年(前693年),郑栏内,《史记》将人名郑子仪误为郑子婴。周惠王元年(前676年),楚栏内,《史记》将“《文王》十四年”误为“楚堵敖艰元年”。周襄王十六年(前636年),晋栏内,《史记》误将“晋文公重耳诛怀公于高梁”的时间与“狐偃言于晋侯,求诸侯莫如纳王”的时间误为同一年。周灵王十年(前562年),鲁栏内,《史记》将“三桓分为三军,各征其军”误为“各将军”,而“征”是征赋税之意,“将军”是领军之意,意思完全不同。

类似的失误,郑樵在《年谱》中一一予以精心考订,澄清辨正,反映了他既要“会天下之书”,又要“核实得书”的思想。

《通志》的《二十略》,历代的学者大多都认为是《通志》一书的精华所在。是《通志》一书中价值最高的一部分。人们之所以这样认识,是因为这《二十略》是郑樵三十年苦心钻研并先后陆续撰述的各种学问的结晶,确有其独创精神。《二十略》不仅在中国史学史上有其重要贡献,而且在中国整个学术思想史上都具有很高的价值。

《二十略》相当于正史中的书、志,历来人们都认为《二十略》是郑樵对旧史志的改造。但郑樵自己却认为,“臣之二十略,皆臣自有所得,不用旧史之文”(《通志·总序》)。他还说:“《志》之大原,起于《尔雅》,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余史并承班固,谓之《志》。皆详于浮言,略于事实,不足以尽《尔雅》之义。”这说明,郑樵自己并不认为《二十略》是因袭改造史志旧文而成,相反,他批评旧史《志》“不足以尽《尔雅》之义”。因此他追本溯源,要以《二十略》来畅扬《尔雅》的本义,效法《尔雅》,释故训,备述六亲九族之礼,多识鸟兽草木之名,乃至天地山川、宫室器用,做到总括万殊,而皆以类相从。正因为如此,他才自豪地宣称:“臣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

在解释为何称“略”时,郑樵说,称为略者,举其大纲之意。《二十略》中,《礼略》《职官》《选举》《刑法》《食货》等五略,多依据《通典》旧文,其余《天文》《地理》《艺文》《灾祥》《乐》《谧略》《器服》诸略,是对旧史志及礼书的改造,偶或借用旧名。至于《氏族》《六书》《七音》《都邑》《校雠》《图谱》《金石》《昆虫草木》诸略,是郑樵的独创。

《二十略》首列的是《氏族略》,该略除卷首是氏族序,概述氏族一略的宗旨外,其余内容都是介绍各种氏族的由来,共类目有:

以国为氏;以郡国为氏;以邑为氏;以乡为氏;以亭为氏;以地为氏;以姓为氏;以字为氏;以名为氏;以次为氏;以族为氏;夷狄大姓;以官为氏;以爵为氏;以凶德为氏;以吉德为氏;以技为氏;以事为氏;以谧为氏;以爵系为氏;以国系为氏;以族系为氏;以名为氏;以国爵为氏;以邑系为氏;以官名为氏;以邑谥为氏;以谥氏为氏;以爵谥为氏;代北复姓;关西复姓;诸方复姓;代北三字姓;代北四字姓。

此外,郑樵还列有四声,说明姓氏的正确读音;列有总论,说明“同姓异实”“避讳”“省言”“省文”“避仇”“生而有文”等诸多特殊氏族的来源。

郑樵将《氏族略》列在卷首,是因为他看到了氏族研究与史学工作的密切关系,他在《氏族序》中谈道:“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历代并有图谱局,置郎令史以掌之。仍用博通古今之儒,知撰谱事。凡百官族姓之有家状者,则上之官,为考定详实,藏于秘阁,副在左户。若私书有滥,则纠之以官籍。官籍不及,则稽之以私书。此近古之制,以绳天下,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卑)者也。所以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

显然,郑樵清楚地认识到了氏族、谱牒在唐代以前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他不满意旧日氏族谱牒之书,对于依姓氏声韵编谱的书如《元和姓纂》《古今姓氏辨证》等,依字编谱的书如《姓氏急就章》,以及依郡望编谱的书都提出批评。他看出谱牒中的伪造,他在《年谱序》中指出这些东西是“私家冒荣之书”。在《氏族略》中他说“只本人家谱籍无足信也”,“野书之言无足取”,“大抵氏族之家言多诞,博雅君子不可不审”,“盖谱牒之家信疑相杂”。

郑樵的《氏族略》是对旧氏族的批判总结,他设立的三十五分类法,打破了郡望门阀的界限,而作出新的安排:“先天子而后诸侯,先诸侯而后卿大夫士,先卿大夫士而后百工技艺,先爵而后谥”。他认为这样便可以“绳绳秩秩,各归其宗,使千余年湮源断绪之典灿然在目,如云归于山,水归于渊,日月星辰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者也”。以朝廷职位爵名来谱列氏族以代替旧日的郡望谱列法,这是郑樵对氏族学的发展。

在《氏族略》中,郑樵探讨了氏族的起源与姓氏的分别,表达了他对氏族公社时期社会组织形式与姓氏变化关系的深刻理解,提出了一些值得重视的观点。同时,他还纠正了一些史学家在姓氏问题上出现的失误,例如他认为三代时姓与氏称呼是不同的,平时称姓,如伯姬、季姬、孟姜、叔姜之类,但司马迁、刘知几却不明此点,将周公称为姬旦,将文王称为姬伯,他认为“三代之时,无此语也”,“虽子长、知几二良史,犹昧于此”。

更为可贵的是,郑樵在分析氏族变化时,朦胧地区分出了历史发展的阶段性。他将历史分为古代、中古、近古等不同阶段。他以伏羲等人的时代为古代;周行谥法,进入中古;从秦统一,直到隋唐,为近古;五代以后,为新的历史阶段。在谈到五代以来的社会变化时,郑樵特别注意了世家大族没落这一社会现象,指出:“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

《六书略》《七音略》是关于文字、声韵的专志。其实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二略并不属于史学的范围,如果要从“史”的角度来为文字、声韵立志,就应写成文字学史、声韵学史。虽然如此,郑樵的《六书略》《七音略》在文化史研究上,仍然是意义重大的。如《六书略》系统地讲述了象形、谐声、指事、会意、转注、假借六种构字法,对24235字进行了分类,“使天下文字无所逃,而有目者可以尽晓”,成为文字学研究的重要资料。《七音略》分析了宫、商、角、徵、羽、半徵、半商七音,认为“天地万物之音,备于此矣,虽鹤唳、风声、鸡鸣狗吠、雷霆惊天、蚊虻过耳,皆可译也,况于人言乎。……今取七音,编而为志,庶使学者尽传其学”。在《七音略》中,郑樵以图表的形式,详列了七音的变化。

《图谱略》的设立,也是郑樵的一个创新。郑樵认为,图在治学中十分重要,书与图,不可偏废。图是经,书是纬,“一经一纬,相错而成”。“古之学者,为学有要,置图于左,置书于右,索象于图,索理于书,故人亦易为学,学亦易为功。”郑樵批评了“后之学者,离图即书,尚辞务说,故人亦难为学,学亦难为功,虽平日胸中有千章万卷,及置之行事之间,则茫茫然不知所向”(《通志·图谱略》索象)的现象。郑樵以前,刘向、刘歆《七略》收书不收图,班固《艺文志》也没有图,结果是“图谱日亡,书籍日冗。所以困后学,而堕良材者,皆由于此”。郑樵举例说明,古今学术利用图谱者有16类,一天文,二地理,三宫室,四器用,五车旗,六衣裳,七坛兆,八都邑,九城筑,十田邑,十一会计,十二法制,十三班爵,十四古今,十五名物,十六书。此16类,如“有书无图,不可用也”。

在中国,图书分类法虽然产生得很早,但自刘向、刘歆《七略》以来,图的作用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一直到郑樵,图谱的重要作用才被系统地阐发出来,这是有其重要意义的。正像郑樵所言,“天下之事,不务行而务说,不用图谱可也。若欲成天下之事业,未有无图谱而可行于世者”。可见,图谱的作用,已被郑樵强调到是否能成天下之事业的高度了。

《通志·金石略》也是有特色的。长期以来,人们对金石学的作用没有予以充分的估计。宋代开始,才有一些学者注意研究金石学,并形成了一批富有史料价值的金石学著作。为反映宋代史学发展的这一新的成就,郑樵按朝代顺序排列金石资料,撰成了《金石略》。在金石序中,郑樵特别强调了金石学在史学编纂上的价值:“方册者,古人之言语:款识者,古人之面貌。以后学跂慕古人之心,使得亲见其面而闻其言,何患不与之俱化乎!……今之方册所传者,已经数千万传之后,其去亲承之道远矣。惟有金石所以垂不朽,今列而为略。庶几式瞻之道犹存焉。且观晋人字画,可见晋人之风猷;观唐人书踪,可见唐人之典则。此道后学安得而舍诸。三代而上,惟勒鼎彝,秦人始大其制而用石鼓,始皇欲详其文而用丰碑,自秦迄今,惟用石刻,散失无纪,可为太息!”

《二十略》中的《校雠略》在学术思想上具有更重大的意义。所谓校雠,就是校勘的意思。郑樵在《校雠略》中,叙述的内容有:秦不绝儒学论二篇;编次必谨类例论六篇;编次必征亡书论三篇;书有名亡实不亡论一篇;编次失书论五篇;见名不见书论二篇;收书之多论一篇;缺书备于后世论一篇;亡书出于后世论一篇;亡书出于民间论一篇;求书遣使校书久任论一篇;求书之道有八论九篇;编次之讹论十五篇;崇文明于两类论一篇;泛释无义论一篇;书有不应释论三篇;书有应释论一篇;不类书而类人论三篇;编书不明分类论三篇;编次有叙论三篇;编次不明论七篇。

《校雠略》诸篇对于书籍的存亡、文献的搜集、储备、校刊等,都提出了许多可贵的方法和意见,在校雠学上意义重大。正像张舜徽先生所讲:“我国学术史上,将校雠之学写为专著、加以重视,是从郑樵《通志·校雠略》开始的。这书虽很简单,但有不少创见,给后世学者以许多启发。”(23)

郑樵所列的二十一个类目,既详细论述了求书的途径,又介绍了对所搜集的书籍如何进行分类和编排的方法,这些意见,不仅对历史学家有重要参考价值,而且对图书储藏部门搜集图书、编排目录,也都很有实用价值。

《二十略》中的《昆虫草木略》,也是其他史书所没有的,为郑樵的首创,其类目包括:序;草类;蔬类;稻粱类;木类;果类;虫鱼类;禽类;兽类。

《昆虫草木略》的编纂,郑樵是在长期的实践中完成的,而不是像先前的大多数学者那样仅停留在书本之上。因而,郑樵的《昆虫草木略》,内容详实而可靠,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郑樵谈到自己编撰的指导思想时曾说:“学者皆操穷理尽性之说,而以虚无为宗。至于实学,则置而不问。”郑樵主张,书本上的东西,必须与对实物的观察相结合,而以往“大抵儒生家多不识田野之物,农圃人又不识诗书之旨,两者无由参合,遂使鸟兽草木之学不传”。郑樵举例说,儒生们读《诗经》,熟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但是“不识雎鸠,安知河洲之趣与关关之声乎?”郑樵解释说:“凡雁鹜之类,其嘴扁者,则其声关关,鸡雉之类,其嘴锐者,则其声鷕鷕,此天籁也,雎鸠之嘴似凫雁,故其声如是。”郑樵又以“呦呦鹿鸣,食野之萍”为例:“不识鹿,则安知食萍之趣与呦呦之声乎?凡牛羊之属,有角无齿者,则其声呦呦。驼马之属,有齿无角者,则其声萧萧。此亦天籁也。鹿之嘴似牛羊,故其声如是。又得蒌蒿之趣也。”郑樵指出,如果不明白鸟兽的情状,又怎么会了解《诗经》的作者为什么将雎鸠之声拟为“关关”,将鹿鸣拟为“呦呦”呢!

当然,从现代动植物科学的观点来看,郑樵的某些认识可能不尽准确,但作为一个古代学者,能这样重视对实物的观察研究,重视书本知识与实践知识的结合,确是难能可贵的。

《二十略》中的《艺文略》,虽是以往史书所存在的类目,但郑樵并不因袭前人的成规去做,而是凭着自己对目录学的研究,探索新的书籍分类方法。他认为:“学术之苟且,由源流之不分:书籍之散亡,由编次之无纪。”(《通志·总序》)因此,他在作《艺文略》时,打破以前所有书籍的分类编排方法,把历代史志、公私书目,以及自己访书过程中耳闻目见的十一万零九百多卷书籍,分成十二类,百家,四百二十二种。他的这种分类法,“从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角度出发,剖析流别,至为纤悉。可算是别开生面,成了精详周密的体系。”(24) 郑樵也曾自负地说:“散四百二十二种书,可以穷百家之学,敛百家之学,可以明十二类之所归。”(25)

郑樵的《艺文略》,是在他用了多年功力的《群书会记》一书的基础上完成的。《群书会记》原有三十六卷,《艺文略》仅有八卷,卷数的减少是由于合并的结果,并不是删减了内容。《艺文略》中还加有一些案语,是郑樵在著录某些古代文化典籍的时候,顺便提出的自己的见解和研究成果,与过去目录中的小序或题解是有区别的。

郑樵在《上宰相书》中曾说明,“观《群书会记》,则知樵之艺文志异乎诸史之艺文”。这不但说明《艺文略》是就《群书会记》改编而成的,还反映由于《群书会记》有良好的基础,有新的特征,改编成的《艺文略》确是有自己的特色的。

《艺文略》不是记一代藏书之盛,也不是记一个时代的著作,而是“记百代之有无”,“广古今而无遗”的通史艺文志,这一区别是很重要的。《群书会记》本来就是为“记百代之有无”,“广古今而无遗”而作的。郑樵做学问重在“会通”,因而《艺文略》体现了这一“会通”的原则。宋代及宋代以前的史志目录,一般都是记一代藏书之盛,都是依据当代官修的政府藏书目录编成的,而郑樵要实现“记百代之有无”、“广古今而无遗”,他所依据的目录资料就不能以官修目录为限,必然要广泛地利用他以前的一切目录参考资料。郑樵在谈到《艺文略》的著录范围时曾说:“今所记者,欲以记百代之有无,然汉晋之书最为希阔,故稍略;隋唐之书于今为近,故差详;崇文四库及民间之藏,乃近代之书,所当一一载也。”

《艺文略》著录的图书,从数量上来看,超过了以往所有的书籍目录,如《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共著录了五万卷图书,《旧唐书·经籍志》著录了五万多卷图书,北宋时代的三部国史《艺文志》则共著录了七万多卷图书,去掉相互之间的重复,总数不过十一万多卷。而郑樵的《艺文略》著录了图书一万零九百一十二部,十一万零九百七十二卷,确实已达到了“纪百代之有无”的目的。

《艺文略》最重要的特色当然还是表现在前面曾提及的图书分类方法上。可以说郑樵关于图书分类体系和建成这一分类体系的理论和方法是他在我国目录学上的最大贡献。郑樵说:“类书犹持军也。若有条理,虽多而治;若无条理,虽寡而纷。类例不患其多也,患处多之无术耳。”正是本着这样的指导思想,郑樵将十一万多卷的图书井然有序地编入了自己创立的图书分类体系中。

郑樵之前,图书的分类有四分法,或五分、六分、七分、九分等法,郑樵没有沿袭前人,而是建立起三层次的图书分类方法。在《校雠略》中,郑樵曾说:“十二野者所以分天之纲,即十二野不可以明天;九州者所以分地之纪,即九州不可以明地;七略者所以分书之次,即七略不可以明书。欲明天者在于明推步,欲明地者在于明远迩,欲明书者在于明类例。噫,类例不明,图书失纪,有自来矣!臣于是总古今有无之书,为之区别,凡十二类。”由此可知,郑樵首分将图书分为十二个大类(第一位类),再分小类(第二位类),小类中再分种类(第三位类),这样,所有的图书都被编入了三层次的分类体系之中。例如,郑樵所列十二类有:经类第一;礼类第二;乐类第三;小学类第四;史类第五;诸子类第六;天文类第七;五行类第八;艺术类第九;医方类第十;类书类第十一;文类第十二。

十二类之下是第二层次的分类,以史类第五为例,其下分为正史、编年、霸史、杂史、起居注、故事、职官、刑法、传记、地理、谱系、食货、目录,共十三类。此类以下再分小类,即第三层次的分类。以史类中传记类为例,其下分为耆旧、高隐、孝友、忠烈、名士、交游、列传、家传、列女、科第、名号、冥异、祥异,共十三类。

郑樵的三层次图书分类体系,打破了传统的图书分类方法,是具有开创意义的。中国宋代以前,图书分类只有二个层次,郑樵首次进行了三层位分类,是我国图书目录分类学史上的一大进步(佛经虽说在隋代已经分到了第三位,但第三位类只是反映译本,尚不是正式的图书三层位分类)。在《校雠略》内,郑樵对于分第三位类的原因说得清晰明透,他说:“易本一类也,以数不可合于图,图不可合于音,谶纬不可合于传注,故分为十六种。”“诗本一类也,以图不可合于音,音不可合于谱,名物不可合于诂训,故分为十二种。”“礼虽一类而有七种,以仪礼杂于周官可乎?”“春秋虽一类而有五家,以啖赵杂于公谷可乎?”“乐虽主于音声,而歌曲与管弦异事,小学虽主于文字,而字书与韵书背驰。编年一家而有先后,文集一家而有合离,日月星辰岂可与风云气候同为天文之学,三命元辰岂可与九宫太一同为五行之书?”正是因此,郑樵认为,刘向《七略》的分类,“自为苟简”,“四库所部,无乃荒唐”!

郑樵重视图书目录的分类,是因为他十分清楚目录分类在促进学术发展上所起的重要作用。他说:“学之不专者,为书之不明也;书之不明者,为类例之不分也;有专门之书,则有专门之学,有专门之学则有世守之能,人守其学,学守其书,书守其类,人有存没而学不息,世有变故而书不亡。”郑樵对图书目录学重要性的阐述,对于我们今天的治学仍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26) (www.xing528.com)

关于郑樵所撰《二十略》中的《灾祥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作者曾指责其内容“悉钞诸史《五行志》,认为其学术价值不高。但经一些学者核对,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如关于大水的记载,从春秋桓公元年(前685年)起,到西汉绥和二年(前7年),《灾祥略》共记有二十五次,比《汉书·五行志》多四次。从后汉光武帝建武八年(32年)到献帝建安二十四年(219年),《灾祥略》记载有二十四次,而《后汉书·五行志》则记载为二十六次。表面上看似乎两书所记仅差两次,而实际《灾祥略》所记二十四次中,不见于《汉书·五行志》的有五次,而《后汉书·五行志》所记二十六次中则有四次为《灾祥略》所无,这样一进一出,两书所载不重复者共达九次之多。

即使同一记载,而所记事实与叙述详略亦不尽相同。如殇帝延平元年(106年),《后汉书·五行志》载:“五月,郡国三十七大水,伤稼。”而《灾祥略》的记载是“秋九月,六州大水,冬十月,四州大水”。安帝永初二年(108年),《五行志》只记“大水”二字,《灾祥略》则记“夏六月,京师及郡国四十九大水。”“永初四年,《五行志》仍只记“大水”二字。而《灾祥略》则为“秋七月,三郡大水”。对于旱灾的记载,《灾祥略》的记载也较《五行志》详细具体。以东汉来说,自光武帝建武五年(29年)起,至献帝兴平元年(194年)止,《灾祥略》所记在这个时期内共发生过大小程度不等的旱灾达五十二次,可是《后汉书·五行志》所载仅十九次。显然,《通志·灾祥略》并不是“悉钞诸史《五行志》”,而是在内容上有增加,在观点上有异同。自有其价值所在。(27)

总之,郑樵的《二十略》扩大了史志的研究领域,增添了不少新的内容,开拓了人们研究社会历史的视野,这一体例的创新,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三、 《通志》的评价及版本

(一) 《通志》的史学思想

《通志》一书,不仅在史学研究方面有重要价值,而且在史学思想方面,提出了许多重要的见解。

第一,崇尚会通;反对断代。

郑樵历来主张编写贯通古今的通史,反对断代为书。他认为历史是一个整体,犹如长江大河,后代之事与前代存在着“相因依”的关系,不能把它截断。而要了解这种“相因依”的关系,只有通史才能办到。郑樵在《通志·总序》中说:“百川异趋,必会于海,然后九州无浸淫之患;万国殊途,必通诸夏,然后八荒无壅滞之忧,会通之义大矣哉!”在《上宰相书》中他说:“水不会于海,则为滥水;途不通于夏,则为穷途。”“天下之理,不可以不会;古今之道,不可以不通。会通之义大矣哉!”显然,郑樵是把“会通”当作撰写历史的一个根本原则来对待的。

郑樵最为推崇的史学家是孔子和司马迁。他认为孔子将散在天下的典、谟、训、诰、誓、命之书会而为一,并举而推之,上通于尧舜,旁通于秦鲁,使天下无逸书,世代无绝绪,“能绝古今之变”,孔子实是中国通史之祖。郑樵在《通志·总序》中说:“自书契以来,立言者虽多,惟仲尼以天纵之圣,故总《诗》《书》《礼》、《乐》而会于一手,然后能同天下之文,贯二帝三王而通为一家,然后能极天下之变。”

对于司马迁上自黄帝,下至汉武,贯穿三千年历史而撰成《史记》,郑樵更是推崇备至,他在《通志·总序》中指出,司马氏父子“上稽仲尼之意,会《诗》《书》《左传》《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之言,通黄帝、尧、舜,至于秦、汉之世,勒成一书,分为五体。……使百代而下,史官不能易其法,学者不能舍其书。《六经》之后,惟有此作”。

在极力推崇孔子、司马迁的同时,郑樵对断代为史的班固进行了猛烈地批评,他认为班固是“浮华之士,全无学术,专事剽窃。”自班固撰《汉书》,断代为史,使历史前后失去相因之义,古今遂成间隔,会通之道既失,人们也就莫知其损益了。从郑樵对班固的批评来看,他所主张的“会通”之义,“会”是指横的方面,要求把各种学术内容和书籍都集中到一书之中,《二十略》的编纂,正是体现了这一“会”字的精神。“通”则是指纵的方面,要求把整个社会的发展历史,包括各种学术的发展变化,联贯写成一书,使历史记载做到时代相续,古今贯通。

将郑樵在多方面的叙述联系起来看,郑樵认为通史的长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可以避免史家对史事的避讳粉饰。因为编写通史,大多内容属于以前的历史,与史学家无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为一朝一代曲笔避讳的问题,这样就比较容易反映出历史的真实面貌,所谓“史臣载笔,事久则议论易公。”二是通史贯通古今,可以“极古今之变”,对于典章制度的演变发展,也就能够看出它的前因后果。

郑樵“会通”的观点,主张将历史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显然,这是郑樵史学思想中的精华之一。自司马迁撰《史记》以后,历代主张修撰通史并真正付诸实践的史学家并不多见,梁武帝时曾撰有《通史》,北魏元晖曾撰有《科录》,前者为合诸断代史而为一书,仍用纪传之体,后者则总前代事分为若干科,大约与《通典》相类似。唐代姚康又撰有《统史》二百卷。虽然这些史书都是通史体例,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已亡佚,因此,郑樵撰《通志》一书,成为汉代以来仅见的纪传体通史,郑樵所强调的“会通”思想更明显地超过了前人。

当然,客观来说,郑樵对断代史的批评是有失偏颇的,实际上贯通古今的通史与以朝代为断限的史书是各有长短、不可偏废的。正因如此,自班固《汉书》以后,断代史书一直修撰不绝,许多一直保留到今天,成为我们研究某一朝代历史的宝贵史料。

第二,主张据史直书,反对任情褒贬。

“据事直书”,“秉笔直言”,这是中国古代优秀史学家所一贯提倡的优良传统。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中曾列有《直书》、《曲笔》的专章,极力推崇那些“烈士殉名,壮夫重气”,“宁为兰摧玉折,不为瓦砾长存”的史学家,反对那些“曲意阿附”的史臣。郑樵继承和发展刘知几据史直书的思想,主张史学家写史,必须如实反映历史的真实,反对主观地任情褒贬。他以《春秋》一书为例说:“凡说《春秋》者,皆谓孔子寓褒贬于一字之间,以阴中时人,使人不可晓解。三传唱之于前,诸儒从之于后,尽推己意而诬以圣人之意,此之谓欺人之学。”(《通志·灾祥略序》)他强调指出,“《春秋》主在法制,而不在褒贬”(《寄方礼部书》)。郑樵的这一见解可以说是十分大胆的,他对长期以来一直被奉为春秋笔法的一字褒贬之说提出怀疑。在郑樵看来,《春秋》一书原本并没有什么深奥的意义,所谓的“褒”与“贬”,不过是后来儒生有意附会罢了,即所谓“三传唱之于前,诸儒从之于后”。

郑樵认为,如果史学家任意褒贬,结果必然会使历史的事实失去本来的面目,这是正直的史学家所不能为的。他认为,史学家的责任在于真实地记载史事,史实清楚,善恶自明,无需什么一字褒贬。他举例说,读了“萧(何)、曹(参)之行事,岂不知其忠良!”看了“(王)莽、(董)卓之所为,岂不知其凶逆!”对于历史上一些史学家的任意褒贬及曲笔,郑樵在《通志·总序》中作了深刻的揭露批判,他说:“曹魏指吴、蜀为寇,北朝指东晋为僭。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齐史》称梁军为义军,谋人之国可以为义乎?《隋书》称唐兵为义兵,伐人之君可以为义乎?房玄龄董史册,故房彦谦擅美名;虞世南预修书,故虞荔、虞寄有嘉传。甚者桀犬吠尧,吠非其主。《晋史》党晋而不有魏,凡忠于魏者目为叛臣,王凌、诸葛诞、毌(音ɡuɑn)丘俭之徒抱屈黄壤。《齐史》党齐而不有宋,凡忠于宋者,目为逆党,袁粲、刘秉、沈攸之徒含冤九泉。噫!天日在上,安可如斯!似此之类,历世有之,伤风败义,莫大乎此!”

郑樵认为,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原因就在于史学家不能够据史实直书,单凭个人好恶、自身利害而专事褒贬,这样自然达不到“信者传信,疑者阙疑”的信史要求了。郑樵把那些专事褒贬的人比作“犹当家之妇,不事饔餮,专鼓舌唇,纵然得胜,岂能肥家,此臣之所深耻也”。郑樵认为,只要秉笔直书,褒贬自然会寓于史事之中,所以他说:“纪传之中,既载善恶,足为鉴戒,何必于纪传之后,更加褒贬。”(《通志·总序》)

郑樵所主张的据史直书思想,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了刘知几的思想,到了清代,章学诚也力主直书之说,三人的思想一脉相承,反映了史学的优良传统。

第三,批判“五行相应”的妖妄之学。

在《通志·灾祥略》中,郑樵明确将阴阳五行灾祥之说斥之为“妖学”、“欺天之学”,对历代相沿的“五行相应”之说进行了猛烈批判。在中国古代,天人感应、五行相应之说长期流行,蒙蔽了无数人民群众,根据这种理论,社会上所发生的大多数事情都与自然现象联系起来,“绳之以五行之说”。不仅改朝换代这样的大事在自然界有着相应的反应,甚至人们的穿衣戴帽、一举一动,无不受到阴阳五行的支配。

郑樵认为“五行之绳人甚于三尺”,比法律还厉害:“说《洪范》者,皆谓箕子本《河图》、《洛书》以明五行之旨。刘向创释其传于前,诸史因之而为志于后,析天下灾祥之变而推之于金木水火土之域,乃以时事之吉凶而曲为之配,此之谓欺天之学。”

郑樵还进一步揭露说:“天地之间,灾祥万种,人间祸福,冥不可知。奈何以一虫之妖、一气之戾,而一一质之为祸福之应?其愚甚矣!”郑樵明确地指出,人事的变化,与自然界的变异并无必然联系,所以“国不可以灾祥论兴衰”,“家不可以变怪论休咎。”

郑樵在批判荒诞错乱的神权主义五行说的同时,提出“万物之理不离五行,而五行之理其变无方”。也就是说,五行是自然现象中的物质原素,但五种原素的变化是无穷的,不能与人事牵强联系在一起,更与国家的兴衰没有直接联系。郑樵对自然世界的这种观点,是具有唯物主义倾向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五行灾祥说仍有重大影响的宋代,能鲜明地提出这种观点,是很了不起的。

一方面郑樵批判了五行灾祥的妖妄之学,另一方面,郑樵在《通志》中照样作了《灾祥略》,但其内容则“专以纪实迹,削去五行相应之说,所以绝其妖”(《灾祥略序》)。这样一来,无形中与五行说树立了一个尖锐的对立面,充分表现了郑樵史学思想中的批判精神。

第四,提倡实学,反对空言。

在宋代的学术思想领域里,理学占统治地位。郑樵对宋代以来理学家们崇尚空说义理、不务实学的社会风气非常不满。他说:“学者操穷理尽性之说,以虚无为宗,实学置而不问。”(《通志·昆虫草木略序》)他还说:“义理之学,尚攻击;辞章之学,务雕搜。耽义理者,则以辞章之士为不达渊源;玩辞章者,则以义理之士为无文采。要之,辞章虽富如朝霞晚照,徒焜燿人耳目:义理虽深如空谷寻声,靡所底止;二者殊途而同归,是皆从事于语言之末,而非为实学也。”(28)

郑樵所主张的实学,是指从实践中获取知识。他在《通志·总序》说:“语言之理易推,名物之状难识。”而要识“名物之状”,就必须走出书斋,“广览动植,洞见幽潜,通鸟曽之情状,察草木之精神,然后参之载籍,明其品汇。”对于一些人主张的“读百遍,理自现”的观点,他进行了批驳,指出像天文、地理、车舆、器服、草木、虫鱼、鸟兽之名,不去接触实践,仅停留在书本之中,“虽读万回万复,亦无由识也”。(29)

郑樵认为,史学家们忽视实践的情况由来已久,“自司马迁《天官书》以来,诸史各有其志”,但修史的史官“能为志,不识星”,而历官们却“能识星而不能为志”。史官所修的志,“不过采诸家之说而集合之耳,实无所质正也”。这就是说,史家修志,只不过是把别人的研究成果汇总一下而已,至于正确与否,史官自己也不清楚。

郑樵一再强调书本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农圃之人识田野之物,而不达诗书之旨;儒生达诗书之旨,而不识田野之物”,二者无由参合,“遂使鸟兽草木之学不传”。正是由于郑樵有着如此明确的认识,所以他在修撰《通志》特别是《二十略》时,长期坚持书本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取得了前人所未能取得的成就。

第五,秦人焚书而书存,诸儒穷经而经绝。

对于历史上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被一些儒生们人为地加以夸大渲染,使人们提到“焚书坑儒”便以为秦始皇烧了所有的书,灭绝了儒学。郑樵则不以为然,他在《校雠略·秦不绝儒学论》中明确指出:“萧何入咸阳收秦律令图书,则秦亦未尝无书籍也。其所焚者,一时间事耳。后世不明经者,皆归之秦火,使学者不睹全书,未免乎疑以传疑。然而《易》固为全书矣,何尝见后世有明全《易》之人哉!臣向谓秦人焚书而书存,诸儒穷经而经绝,盖为此发也。《诗》有六亡篇,乃六篇诗本无辞;《书》有逸篇,仲尼之时已无矣,皆不因秦火。自汉以来书籍,至于今日,百不存一二,非秦人亡之也,学者自亡之耳。”郑樵的见解冲破了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秦始皇焚毁了所有典籍的错误看法,让人们知道,古代书籍的散亡,不尽由于秦火。

提到秦始皇禁绝儒学,郑樵也提出与传统看法不同的见解。他认为秦时并没有排斥儒生与经学,更没有废弃儒学。他说:“陆贾,秦之巨儒也。郦食其,秦之儒生也。叔孙通,秦时以文学召待诏博士。数岁,陈胜起,二世召博士诸儒生三十余而问其故,皆引《春秋》之义以对,是则秦时未尝不用儒生与经学也。况叔孙通降汉时,自有弟子百余人,齐、鲁之风亦未尝替。故项羽既亡之后,而鲁为守节礼仪之国,则知秦时未尝废儒。”(《校雠略》)郑樵所言,是为史书记载所证实了的。汉初高祖刘邦的不少重要谋臣,正是儒生,如叔孙通定朝仪的故事,便是个例证。郑樵认为,被秦始皇坑杀的儒生,只不过是那些“一时议论不合者耳”。

当然,作为古代的史学家,郑樵史学思想中也存在着明显的时代烙印,他直言不讳地阐明自己著书立说的目的在于维护名教,为巩固统治秩序服务,“使百代之下为人臣、为人子者,知尊君严父,秦亡如存,不敢以轻重之意行乎其间,以伤名教者”。(30)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应当看到,郑樵的史学思想与正统的史学是有较大区别的。

(二) 《通志》的价值

《通志》成书以后的很长时期里,人们对该书的评价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有的人认为郑樵是“陋儒”“妄人”,(31) 《通志》一书是“徒袭旧史,未能择之精、语之详也。”(32) 。清四库馆臣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一方面称郑樵“傲倪万状,不可一世,其器量殊显浅狭。”评价《通志》一书纪传全袭旧文,并无创新,《二十略》亦多有挂漏穿凿。而郑樵为人“放言纵横,排斥古人,秦汉来著作之家,无一书能当其意。”另一方面也称“南北宋间记诵之富,考证之勤,实未有过于樵者。其高自位置,亦非尽无因也。”(33) “其平生之精力,全帙之菁华,惟在《二十略》。”(34) 章太炎在《史学略说》中,指责《通志》“不仅纪传、世家、载记全钞诸史,无所剪裁,即其所极意经营之《二十略》亦不免直录旧典,而惮于改作”。

然而,自清代以来,也有不少人为郑樵鸣不平,在一些著作中为其人其书洗刷冤屈。其中最有影响者是清人章学诚。他在《文史通义》一书中,特地写了《释通》《申郑》《答客问》等专章,为郑樵及其《通志》辩护。他认为“郑樵生千载而后,慨然有见于古人著述之源,而知作者之旨,不徒以词采为文,考据为学也。于是遂欲匡正史迁,益以博雅,贬损班固,讥其因袭,而独取三千年来遗文故册,运以别识心裁,盖承通史家风,而自为经纬,成一家言者也。学者少见多怪,不究其发凡起例,绝识旷论,所以斟酌群言,为史学要删。而徒摘其援据之疏略、裁剪之未定者,纷纷攻击,势若不共戴天,古人复起,奚足当吹剑之一吷乎!”(35) 对于《通志》一书,章学诚认为其“卓识名理,独见别裁,古人不能任其先声,后人不能出其规范。虽事实无殊旧录,而辨名正物,诸子之意,寓于史裁,终为不朽之业矣”(36) 。可见,章学诚从发凡起例,通史家风等方面高度评价郑樵及其《通志》。

梁启超也认为,在中国史学史上,郑樵应当与刘知儿、章学诚齐名,此三人“与中国史学史的成立与发展最有关系的。”梁启超虽然也认为“除《二十略》外,竟不能发现其有何等价值”,“然仅《二十骆》,固自足以不朽。史界之有樵,若光芒竟天之一慧星焉。”(37)

建国以来,史学界对郑樵及《通志》进行了多方面研究。1961年4月6日,白寿彝先生在《人民日报》发表《郑樵对刘知几史学的发展》一文,指出“郑樵是我国历史上的优秀史学家,他有许多东西继承了刘知几的优秀传统而加以发展。”1963年,厦门大学历史系郑樵研究小组在《厦门大学学报》第四期上发表了题为《郑樵史学初探》的文章,全面介绍、评价了郑樵及其《通志》,认为“郑樵是一个有贡献的封建史学家,他所著的《通志》对于后代史学的发展起过一定作用”。该文章认为郑樵在史学上的贡献主要反映在历史编纂学方面,“他在史学史上的地位,是应当给予肯定的”。

仓修良、魏得良二先生在《中国古代史学史简编》的第六章,对郑樵的《通志》进行了全面评价,认为郑樵是中国封建社会中一位伟大的史学家。此外,张孟伦先生的《中国史学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86年出版》、仓修良主编的《中国史学名著评介》(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出版)等著作,也都以专门章节高度评价了郑樵及《通志》。

郑樵的《通志》一书产生以后,对通史体史书的编撰产生了重要影响,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清朝廷主持修撰了《续通志》六百四十卷。该书为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敕命修撰,体例与《通志》大体相同,分本纪、列传、二十略等几大部门,缺世家、年谱。全书内容与郑樵《通志》相衔接,纪、传从唐初到元末,二十略从五代起到明末止。

此外,清乾隆年间还修成《清通志》(原称《皇朝通志》)126卷,内容起自清初,止于乾隆晚年。《通志》《续通志》《清通志》,成为著名的“九通”系列的重要部分。

(三) 《通志》的版本

《通志》修成以后,当时并没有刊本,只有钞本流传,《二十略》作为其书的重点部分,曾单行于世。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卷二八故事类著录“郑夹漈《通志略》”,有按语说:“此书刊本元无卷数,止是逐略分一二耳。《中兴四朝艺文志》别史类载《通志》二百卷……此《二十略》之书也。”由此可知,马端临也仅见到刊本《二十略》而未见到《通志》全书,同时亦可知《二十略》早有单行本刊出。《宋史》卷七七《艺文志》小学类载:“《通志·六书略》,五卷。”可见不仅《二十略》有单行本,各略似也有单行本。

《通志》全书刊本存世者,为元大德十一年(1307年)与至治二年(1322年)刊本。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出版“十通”之《通志》影印本,便于寻找查阅。

《二十略》单行流传最广者为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陈宗夔巡按于闽时所刻,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于敏中、十四年汪启淑,均重刊陈氏本。陈本多讹误,于本亦因循未改,汪本则多予改正,错误改者亦不少。1936年世界书局以乾隆中于敏中重刻之陈宗夔校刊本为底本排印,依义分段,眉目清楚,并加断句,且编有详目,比较便于检读。1990年6月上海古籍出版社以此版本影印出版。

(原载魏良弢主编《史著英华》,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

(1)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三,《与景韦兄投江给事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二,《献皇帝书》。

(3)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三,《与景韦兄投宇文枢密书》。

(4)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三,中华书局1988年4月第1版,第2465页。

(5)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一,《题夹漈草堂》。

(6)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二,《献皇帝书》。

(7)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二,《献皇帝书》。

(8)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一,《题夹漈草堂》。

(9)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三,《与景韦兄投宇文枢密书》。

(10)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三,《与景韦兄投江给事书》。

(11)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三,《与景韦兄投江给事书》。

(12)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二,《献皇帝书》。

(13)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三,《寄方礼部书》。

(14)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三,《上宰相书》。

(15) 张志哲:《中国史籍概论》第5章,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16) 仓修良:《中国古代史学史简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04页。

(17) (清)汪越:《读<史记>十表序》,《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

(18)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三,《上宰相书》。

(19) (宋)郑樵:《通志》卷二一,《年谱序》。

(20) (汉)司马迁:《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

(21) (唐)刘知几:《史通》卷一六,《杂说》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4月第1版。

(22) (宋)郑樵:《通志》卷二一,《年谱序》。

(23) 张舜徽:《中国校雠学叙论》,载《华中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2期。

(24) 张舜徽:《中国校雠学叙论》,载《华中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2期。

(25) (宋)郑樵:《通志》卷七一,《校雠略》。

(26) 王重民:《中国目录学史论丛》第3章第8节,中华书局1984年12月第1版,第141页。

(27) 仓修良:《中国史学史简编》第六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04页。

(28) (宋)郑樵:《通志》卷七二,《图谱略》。

(29) (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三,《寄方礼部书》。

(30) (宋)郑樵:《通志》卷四六,《谥略序论》。

(31) (清)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三三,《答孙渊如书》。

(32) (清)戴震:《戴东原集》卷五,《续天文略序》。

(33)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五九,集部·别集类《夹漈遗稿》提要,中华书局1965年6月第1版。

(34) 《四库全书总目》卷五〇,《史部·别史类·通志》。又四库馆臣认为,“盖宋人以义理相高,于考证之学,罕能留意。(郑)樵恃其该洽,睥睨一世,谅无人起而难之,故高视阔步,不复详检,遂不能一一精密,致后人多所讥弹也。特其采摭即已浩博,议论亦多精辟,虽纯驳互见,而瑕不掩瑜,究非游谈无根者可及”。

(35) 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五,《申郑》,上海书店1988年3月第1版。

(36) 章学诚:《文史通义》卷四,《释通》。

(37)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2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9月第1版,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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