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0日,国务院批复了由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略称《规划》)。《规划》中提出以广西南宁市为核心城市,广东湛江市和海南省海口市为中心城市,广西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市6个地级市和东兴、凭祥、北流3 个县级市及广东省湛江、茂名、阳江市,海南省东方、儋州市、澄迈县、临高县为成员建设北部湾城市群。区域土地面积4 万余平方公里,拥有北部湾顶端约1600 公里的海岸线,是中国与东盟之间唯一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经济板块。《规划》的目的,就是为解决广东粤西、广西及海南省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将北部湾城市群的经济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在粤桂琼地区构建大西南国际大通道和新的区域新经济增长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这从国家战略角度对城市群建设,特别是像北部湾城市群这样中小城市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17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发展特色城镇,还要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这就明确指出单一的城市发展已不适应我国现有的经济体系。
广东省“十三五”规划以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也着力粤东西北地区,加强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的协同联动,培育新增长极战略规划。湛江作为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的重要一域其重要性开始显现。2017年12月,广东省政府又将湛江市定为省域副中心城市。至此,作为国家“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海洋大市和驻军大市的独特优势开始显现,并具备了发展上的政策条件。
正当北部湾城市群成为国家级城市群,并获得了非常好的政策优势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30 周年纪念大会上宣布,将海南全岛建设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对“国际旅游岛”目标的升华。这是对北部湾城市群又一重大政策利好。北部湾城市群在双重国家级优惠政策下,蕴藏了巨大的发展潜力,也是今后北部湾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方向。(www.xing528.com)
北部湾区域经济的发展一直以来是由广西主导,希望借西部地区唯一出海口的地理优势,大力发展本地区经济。最初提出区域合作的是2000年广东省湛江市、广西北海市以及海南省海口市,提议建立“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但由于这个组织的成立以及运营没有政府间高级别统筹机构,无论从组织上还是体系上都是一个较为松散的、相互协调性质的社会组织。因而从经济政策指导和执行的角度看,没有相互约束的能力,因而很难对各地合作与协调发展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
2006年广西提出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圈规划》,这一规划在2008年获国务院批准。也将这一规划上升到了国家层面。但由于广西自身经济体量制约,经过10年发展效果并不明显,只是在形式上成为中国对东盟的窗口地区。而广西首府南宁市也只获得了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之名,实际上对外经济发展似乎没有多大促进作用。2017年1月,再次提出北部湾城市群建设规划,也是广西为主要提出方,加入了广东和海南,希望借助广东经济实力,将北部湾地区经济发展形成一个新阶段。
作为北部湾高校当中唯一的以北部湾城市群经济发展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基层民间智库,在研究工作中发现北部湾城市群经济发展整体状况尚未有一个较为完整的研究成果,也未有一个基础性的经济现状分析。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研究北部湾城市群经济现状,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较为有效地预测,北部湾经济研究中心决定对这一地区进行一次各方面的分析。本总报告顺应这一主题,对北部湾城市群经济现状、发展趋势和建议进行简要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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