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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丽江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成就(市农机监理所)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践证明,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是农民机手安全生产的领航员,农机安全监理行业是一支保障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护航军。在此期间,农业部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持有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检查证”,有权上路执法,取缔拖拉机违章行为,并对拖拉机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而长期以来,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工作在农机安全生产第一线,以农机安全生产为己任,忠实履行着为农业机械化保驾护航的职责。

改革开放40年丽江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成就(市农机监理所)

40年前,中国开始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事业,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农业生产领域,掀起了民办农业机械化的高潮,农业机械化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随着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应时而生的农机安全监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这得益于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历史机遇,与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息息相关,与蓬勃发展的农业机械化事业紧密相连。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直到今天,人们仍然不会忘记发生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农村大地上的那场“革命”。“大包干”引发了中国农村直至现在还在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改革开放的浩荡东风吹遍了祖国大地,农村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包干”不仅让农民有了自主权,还大大地解放了生产力,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机械,特别是拖拉机成了当时农民朋友的新宠,他们根据生产需要,突破以往农业机械由国家、集体统一经营的模式,自筹资金、自由选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千家万户办农机。值得一提的是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国家实行的农用柴油平价油供应政策,极大的提高了农民购买拖拉机及其农机具用于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民买农机、用农机的热情高涨,一发不可收拾,进入了民办农业机械化的新阶段,为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2006年以后,丽江市随着国家实施农机补贴惠农政策和农机户收入的大幅提高,更加激发了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农业机械拥有量迅速增长,加快了民办农业机械化的进程,农户购买的农业机械广泛应用于农牧渔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环节。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快速发展,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事物都有两面性,农民在充分受益于农业机械的同时,量大面广、经营分散的农业机械也给农机安全和农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威胁。这一时期,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薄弱的问题便凸显出来。在这种农村改革推动农民购机用机大发展进而带来严重安全问题的社会背景之下,当时的国家农牧渔业部颁发了《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督管理规章》(简称“规章”)。《规章》对农机监理的性质、任务及管理职责等做出了系统规定,从而确立了农机监理在农业机械化事业乃至在农业安全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作用日益显现。实践证明,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是农民机手安全生产的领航员,农机安全监理行业是一支保障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护航军。

农机安全监理是伴随着农村改革和农业机械化事业应运而生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背景。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一系列改革政策措施和惠农政策的实施,充分激励了农民购买使用先进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掀起了中国民办农业机械化的高潮。丽江市的农业机械化事业同全国一样,在农村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的进程中得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伴随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而诞生的农机安全监理,在改革的浪潮中历经困难和挑战,不断得到成长壮大。

1979年,在当时的地县农机局在机务管理人员中,明确了至少2人负责农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农用拖拉机《农田作业驾驶证》的考试、核发工作;也负责农用拖拉机在田间、场院的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工作;配合交通安全监理部门和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拖拉机及驾驶员的年度检审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持有交通监理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检查证”,有权上路执法,取缔拖拉机违章行为,并对拖拉机违章行为进行处罚。1980年,地县农机局配设了专职农机安全监理员,明确了农机安全监理员的职责任务。1982年以后停止了农用拖拉机《农田作业驾驶证》的核发工作,拖拉机驾驶员持有准驾驶拖拉机的机动车驾驶证,既可以上路行驶,也可以进行农田作业。1983年至1984年底,在机构改革中地县农机局划归地县农牧局的同时,全区地县农牧局相继设立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确定了人员编制,明确了地县两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能职责。1986年,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全区乡镇农机管理站设兼职农机安全管理员,明确了农机安全管理员职责。至此,初步形成了全区地、县、乡三级农机安全管理网络。 (www.xing528.com)

1984年至1986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进行了统一划归公安交通部门实施管理的改革。1986年至2004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丽江市农业部门受公安交警部门委托,同时依据1999年9月颁布的《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能职责,负责农用拖拉机的登记、牌证核发和档案管理业务;负责农用拖拉机驾驶人的培训、协助考试、年度审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及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处理道路以外发生的拖拉机事故等工作。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和驾驶证核发、档案管理等业务没有委托农业部门。在此期间,农业部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持有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检查证”,有权上路执法,取缔拖拉机违章行为,并对拖拉机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入了依法管理的新时期,以法律授权的形式明确了公安部门和农业部门的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随后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登记规定》等一系列法律规章的相继颁布实施,在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授权农业部门对实施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的行政许可权和安全监管权,明确了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能职责。行政许可和安全管理是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责,是一种行政职能,政府职能应由国家公职人员来承担。而长期以来,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工作在农机安全生产第一线,以农机安全生产为己任,忠实履行着为农业机械化保驾护航的职责。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做的是维护安全生产的事,行使的是行政职能,但人员身份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即做的事和人员身份不对称,承担的责任与身份严重背离。至此,自2008年以后,丽江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得以实施和落实,到2009年底,全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完成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改革,人员身份实现了合法归位,农机安全监理正式进入依法行政、依法监理的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改革开放40年,丽江市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从改革初期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农民获得了购置、支配、使用农机的自主权,农机经营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突破了国家、集体统一经营的格局,形成了以农民个人所有、自主经营为主的多种形式并存的新格局。进入21世纪以后,中央不断出台利好农业的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农业机械化壮大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从2006年到2017年,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农业机械化发展度过了“黄金时期”。这段时期,全市农业机械化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逐步完善。如今,丽江市农业机械化进入到全面提质增效的历史发展阶段,现代农业发展迫切需要的农机装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到2017年末,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了97.9万千瓦,农机装备数量达到了184612台(套),农机总价值达到了84227万元,粮食作物耕、种、收的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43%,农机装备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农机化服务水平得到了跨越发展。

丽江市农机安全监理伴随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从它诞生的那时起,历经了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历程,不断在改革浪潮中探索前进、成长壮大。全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从无到有,农机监理人员从改革初期的十来人,发展到如今,市县区农业局都设立有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共有6个农机安全监理所(站),专职农机安全监理人员62人;监理机构划归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全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市69个乡镇办事处制定有农机安全管理职责,明确有兼职农机管理人员,形成了市、县、乡三级农机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和国家依法治国工作的深入推进,国家就安全生产方面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农业部就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面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管理规章和业务工作规范,从法律法规上授权农业部门农机安全监理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权和法律责任;从部门规章明确了农机监理工作职能职责、行业规范、业务规范和法律责任,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农机监理历经40年的改革发展,在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建设方面,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地方财政的补助,办公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农机监理服务窗口建设更加规范,业务受理已经实现网络化办公,农机监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农机监理人员通过强化学习和岗位培训,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农机监理人员在农机安全检查、农机检验、驾驶人考试和农机事故处理等农机监理执法过程中,持证上岗,依法行政,规范执法。40年来,一批接一批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克服困难、任劳任怨,深入农村田间场院,工作在农机安全生产第一线,以农机安全生产为己任,依法依规实施农机牌证的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和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查处违法行为,忠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多年来,在农机监理执法权限范围的农村田间场院,没有接到农机事故报案,农机安全监理为全市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安全发展,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如今,农机监理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已经进入依法行政、依法监理的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就农机监理未来发展方向和宏观目标而言,农机监理将与公安交警部门一道成为在城市和农村,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职守的两支安全管理劲旅,共同守护城乡的安全。可以预期,在农村这片广阔的天地里,农机监理有着无比广阔的发展空间。 “农村一大片”对农机监理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既是“市场”也是“战场”,农村和谐社会期待农机安全监理,美丽乡村期待农机安全监理,农机监理事业的前途无限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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