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6年完成经常项下自由兑换以后,各界开始热议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以及跨境资本自由流动。一般来说,经常账户开放后,资本账户也会逐渐开放。然而,1997年爆发了东南亚金融危机,已经实现跨境资本自由流动的东南亚国家(以泰国、韩国为代表)受到海外投机基金的攻击,其国内的股市、债市、汇市等金融市场剧烈波动,出现了严重的金融危机,最终这些国家不得不宣布放弃固定汇率,而后汇率大幅贬值,国民经济财富损失严重。期间,为了应对危机,这些国家纷纷加强资本管制,中国当时还没有放开资本管制,因此中国内地受影响有限,但在保卫港币及香港经济时付出相当代价。况且,为了维护东南亚市场稳定,中国做出“不贬值”承诺,使得其他国家对中国出口增加,但中国也因此承受了国际收支恶化等一系列损失。
鉴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以及我国自身金融体系尚不完善的双重考虑,资本项目的可自由兑换及由此带来的跨境资本自由流动都被暂时搁置,金融开放的脚步有所停滞。但这种停滞并不是说倒退,那是因为在此阶段中,金融开放还是进行了一些尝试,只是速度会相对缓慢,尤其与1994年后的改革相比而言,开放脚步相对缓慢。(www.xing528.com)
在银行业方面,1998年,政府将原来限定于上海浦东的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范围扩大至深圳,使得本币业务对外资银行进一步开放。1999年,对外资银行的区域限制被完全放开,外资银行可以在我国任何一个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并被允许参加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以增加外资银行的资金来源。保险业比银行业开放似乎更为迅速,出现了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的形式。在合资公司的形式下,中外行业者交流和融合更为紧密,国内保险业的法制与监管体系建设在这时期较银行业进展也相对更快,政府在1996年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后,分别于1998年与2000年设立保监会与保险协会,以强化对保险业的监管。而作为银行业的监管机构,银监会直到2003年才从央行独立,成为专业的银行监管部门。这与我国银行体系的改革密切相关。证券业在这段时期基本没有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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