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外开放初期1980年设立经济特区,到1984年进一步开放沿海港口城市,1990年设立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到1992年陆续批准14个保税区和1个享有保税区优惠政策的经济开发区;从对外开放新阶段2013年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到2015年进一步扩容为4个,再到2017年又增加7个共11个,直至2018年决定支持海南逐步探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国的贸易开放无论开放的具体领域和程度,还是开放的地理范畴和空间,一直都以渐进方式展开。
因应不同时期需要设立的6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区,既是中国加工贸易的集聚区,也是中国贸易开放的先行区。在2015年《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整合优化方案》)印发前,国务院已批准设立16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根据《整合优化方案》,既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逐步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新设立的也统一以此命名。我们要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进其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梯度转移,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发挥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业已展开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呈现互为促进之势。《整合优化方案》特别强调,要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制度的成功经验,加快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单一窗口”建设试点经验,并在2019—2020年的远期目标中明确努力要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打造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载体。[21]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作为开放高地,我国自贸试验区注重的是“放管服”、营商环境的优化而非税收的优惠,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是其重要目的之一。从上海1个到添加广东、天津、福建成为4个再到新增陕西、四川、重庆、湖北、河南、辽宁、浙江共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合计面积已超1300平方千米,较最初的28平方千米增加45倍以上,形成横贯东西南北,联动各大区域的新格局[22]。截至2018年5月24日,100多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已分批次向全国推广移植。除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上线运行,通关效率平均提高40%[23]外,仅以2018年5月第4批中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为例,就有包括“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先放行、后改单作业模式”在内的9项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上海美国商会的调查显示,多数企业认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带来的好处,甚至比税收优惠更有吸引力。[24](www.xing528.com)
服务贸易开放同样体现出一贯的渐进特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服务业开放的同时,北京市于2015年5月成为全国首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哈尔滨新区、江北新区、两江新区、贵安新区、西咸新区等15个省市及区域,从2016年2月22日起展开为期2年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2018年6月进一步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哈尔滨、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重庆两江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17个省市及区域进行为期2年(2018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探索完善跨境交付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准入制度,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国际结算等服务贸易,推动以“互联网+”为先导的新兴服务出口。[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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