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畅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重点,需着力解决贸易投资便利化问题。而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构建FTA,毫无疑问能够相对便捷且更为有效地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营造开放、透明、稳定的营商环境。已有研究显示,共建“一带一路”亚欧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每提高1%,区域内贸易流量将增加1.49%,远超降低关税对双边贸易的促进作用。[50]
以“一带一路”重大倡议的发出者中国为例,其正在努力构建“一带一路”FTA网络,已与13个沿线国家签署或升级5个自由贸易协定[51]。不仅对早在倡议发出前就已存在的中国-东盟、中国-新加坡FTA进行升级,且中国-东盟FTA升级版已于2016年7月生效,中国-新加坡FTA升级谈判也已在2018年11月结束,签署的升级议定书更是首次纳入“一带一路”合作的内容;还在2017年5月、12月与格鲁吉亚、马尔代夫分别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且已于2018年1月生效的中国-格鲁吉亚FTA既是中国与欧亚地区国家签署的也是“一带一路”倡议发出后中国启动并达成的第1个FTA,中国-马尔代夫FTA则是南亚国家马尔代夫签署的第1个双边FTA。中国-斯里兰卡、中国-以色列、中国-巴勒斯坦FTA谈判分别在2014年9月、2016年3月、2018年10月正式启动,中国-海合会FTA谈判也于2016年1月正式恢复;中国-尼泊尔、中国-蒙古、中国-孟加拉国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正在展开。此外,中国-巴基斯坦FTA于2011年3月启动第二阶段谈判,中国-韩国FTA第二阶段首轮谈判也已在2018年3月举行,中日韩FTA谈判截至2018年3月已举行13轮。与泛亚洲的新西兰、澳大利亚的自由贸易协定分别于2008年1月、2015年12月生效,前者还在2016年11月宣布展开升级谈判。而中国-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议于2018年5月签署、中国-俄罗斯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在2018年6月完成,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中亚次区域已迈出融入亚洲FTA网络最为关键的一步。(www.xing528.com)
无论“轮轴-辐条”效应还是多米诺骨牌效应,中国构建“一带一路”FTA网络对在亚洲范围内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相对较快的东亚经济体的示范意义毋庸置疑,尤其是对与之有着或多或少竞争关系的经济体而言。而随着“一带一路”亚洲沿线双边FTA的不断增加,亚洲FTA网络不断扩大,不但全方位、整体性推进态势愈加明显,而且制度性建设日渐强化;虽然看似有可能加剧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碎片化,但更为重要的是,西亚、中亚以及南亚次区域的广大内陆国家,能够借此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相对活跃的东亚次区域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有利于要素流动尤其是FDI的流入、产业转移尤其是价值链的延伸和贸易投资壁垒在亚洲更广泛区域的拆除,切实释放贸易潜力、扩大区域内贸易和投资,进而提供发展动力、创造发展空间,形成优势互补、利益交融、联动发展、互利共赢的局面,为存在显著多样化差异和次区域不同层次一体化机制的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提高、包容性发展和未来整合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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