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市场换技术”实施初期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1986年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经委、国家计委等部门认为主要原因在于1979年以来利用外资时“缺少全国统一的规划,管理分散,政出多门,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审批权限下放后,缺少行业指导,信息不灵,存在一些不必要的重复建设的情况;一部分企业外汇收支不能平衡,产品不能返销;以市场换技术、以产顶进的具体实施办法不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没有解决好;供应、销售、价格、劳动工资等现行体制还不完全适应”。报告提出整改的方向是:“要在全国通盘规划下,合理安排资本投向,着重引进国家急需的先进技术,大力发展创汇项目”[5]。
关于重复引进和建设、“以市场换技术、以产顶进”没有具体落实等问题,相关部委则提出以下两个解决办法。一是加强管理,统一计划,提出年度和中长期的吸收外商投资的规模、方向并进行项目论证;二是运用税收和进出口管理政策,将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重点,集中到引进国家急需的先进技术的生产性项目、出口创汇型和进口替代型项目上来。限制国内已引进先进技术、生产能力已超过国内市场需要、产品又不能全部或绝大部分出口的项目;禁止举办单纯引进装配线、进口散件组装内销,赚取国内外差价的项目。
对于特区产品内销问题,国务院《关于批转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区企业的产品必须以出口为主。但是,各种产品进入国际市场要有个过程,也不是所有产品都能全部外销,适当让点国内市场换取先进技术,可以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因此,特区产品需有一部分内销,同内地进行必要的商品交流。特区生产的属于国家需要进口的短缺产品,采用国内原材料、元器件较多的产品,以及外商确实提供了先进技术和设备生产的产品,可以有适当比例内销。特区产品的性能、质量达到进口产品同等水平,国内又需要进口的,应从特区采购,替代进口。其中有些产品,特区生产的数量可以满足国内需要,价格又不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应不要再进口。”(www.xing528.com)
可见,“以市场换技术”方针第一次调整的方向是加强项目引进工作管理,集中引进国家急需的出口创汇型、具有先进技术的生产性项目和进口替代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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