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主要体现为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第二个价值目标。治理的本质特征之一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的一种新颖构建。[20]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只有实现人民民主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民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古代、近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所在。所以,政治学家通常也将现代国家治理称为民主治理。[2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发展已经完成了“政府-市场”的二元治理结构,政府与社会两种力量相互掣肘、此消彼长,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经过改革开放近40 余年的互补与博弈,已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尽管近年来非国营经济体的发展日益增强,但“国进民退”的说法仍不时见诸报端,政府在市场中仍掌握着更多的话语权。要使国家治理适应民主政治的要求,必须在目前的二元治理结构中加入第三方角色,重构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提升社会这一极的治理质效,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的三元互动治理结构。我们要加强制度保障,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真正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还政于民。要落实保障措施,支持和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国家权力。要最广泛地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使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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