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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营销部门的组织结构演变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上述诸因素的影响下,西方企业营销部门的组织结构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过程。□ 营销组织结构的演变现代企业的营销部门,是随着经营思想的发展,长期演变而成的。2.地区型组织结构在全国范围内行销的企业往往按地理区域组织其推销人员。如果一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种产品之间差别很大,并且产品的绝对数量又太多,超过了职能组织所能控制的范围,则适于建立产品管理型组织。

现代企业营销部门的组织结构演变

企业的营销部门是为了实现企业目标,实施营销计划,面向市场面向顾客的职能部门,是企业内部联结其它职能部门使整个企业经营一体化的核心。但这样的组织形式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企业营销部门的组织形式受三方面的制约:

(1)宏观环境和国家经济体制;

(2)企业的营销管理哲学即经营指导思想;

(3)企业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范围、业务特点等内在因素。

在上述诸因素的影响下,西方企业营销部门的组织结构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过程。

□ 营销组织结构的演变

现代企业的营销部门,是随着经营思想的发展,长期演变而成的。西方企业内部营销组织结构,随着经营思想的发展和企业自身的成长,大体上经历了五个显著的阶段。

1.单纯的推销部门

30年代以前,西方企业以生产观念作为指导思想,大都采用这种形式。一般说来,所有企业都是从财务、生产、推销和会计这四个基本职能部门开始发展的。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生产部门负责产品制造,推销部门负责产品的销售,会计部门则负责记帐和计算产品的成本。推销部门通常由一位副总裁负责,管理推销人员,并兼管若干市场调研广告宣传工作。在这个阶段,推销部门的职能仅仅是推销生产部门生产出来的产品,生产什么,销售什么;生产多少,销售多少。产品生产,库存管理等完全由生产部门决定,推销部门对产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问题,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

2.具有辅助功能的推销部门

30年代以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大多以推销观念作为指导思想,需要进行经常性的营销调研、广告宣传以及其它促销活动。这些工作逐渐演变成为专门的职能,当这方面的工作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便会设立一位营销主管负责。

3.独立的营销部门

随着企业规模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原来作为辅助性工作的营销调研、新产品开发、广告、促销和为顾客服务等营销职能的重要性日益增强。于是,营销部门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职能部门,作为营销部门负责人的营销副总裁同推销副总裁一样直接受总裁的领导,推销和营销成为平行的职能部门。但在具体工作上,这两个部门是需要密切配合的。

4.现代营销部门

尽管推销副总裁和营销副总裁需要配合默契和互相协调,但是他们之间最终形成的关系往往是一种彼此敌对、互相猜疑的关系。推销副总裁趋向于短期行为,侧重于取得眼前的销售量;而营销副总裁则多着眼于长期效果,侧重于安排适当的产品计划和制定营销战略,以满足市场的长期需要。推销部门和营销部门之间矛盾冲突的解决过程,形成了现代市场营销部门的基础,即由营销副总裁全面负责,下辖所有营销职能部门和推销职能部门。

5.现代营销企业

一个企业仅仅有了上述现代营销部门,还不等于是现代营销企业。现代营销企业取决于企业内部各个管理人员对待营销职能的态度,只有当所有的管理人员都认识到企业一切部门的工作“都是为顾客服务”,“营销”不仅是一个部门的名称而且是一个企业的经营哲学时,这个企业才能算是一个“以顾客为中心”的现代营销企业。

□ 营销部门的组织形式

现代企业的营销部门有着若干不同的组织形式,但不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体现以顾客为中心的营销指导思想,都不外乎以下四种基本类型:

1.职能型组织结构

最常见的营销组织是在营销副总裁领导下由各种营销职能专家营销行政经理、广告和促销经理、推销经理、营销调研经理、新产品经理构成的。营销副总裁负责协调各营销职能专家之间的关系。

除了这五种营销职能专家外,还可能包括的营销职能专家有:顾客服务经理、营销计划经理和产品储运经理等。

职能型组织主要优点是行政管理简单。然而,随着产品的增多和市场的扩大,这种组织形式便会失去有效性。首先,由于没有一个人对一项产品或一个市场负全部责任,因而没有按每项产品或每个市场制定的一个完整计划,有些产品或市场就很容易被忽略;其次,各个职能部门为了获取更多的预算和较其它部门更高的地位而进行竞争,使营销副总裁经常面临调解纠纷的难题。

2.地区型组织结构

在全国范围内行销的企业往往按地理区域组织其推销人员。推销部门有1个负责全国的经理,4个大区推销经理,24个区域推销经理,192个地区经理和1920个推销员。从全国推销经理依次到地区推销经理,其所管辖的下属人员的数目即“管理幅度”(Span of Control)逐级增加。在推销任务复杂,推销人员的工资很高,并且推销人员对于利润的影响至关重要的情况下,这种分层的具体控制是很有必要的。

3.产品管理型组织结构

生产多种产品或多种不同品牌产品的企业,往往按产品或品牌建立管理型的组织,即在一名总产品经理领导下,按每类产品分设一名经理,再按每种具体品种设一名经理,分层管理。

如果一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种产品之间差别很大,并且产品的绝对数量又太多,超过了职能组织所能控制的范围,则适于建立产品管理型组织。

产品管理型组织最早于1927年为美国一家化妆品公司所采用,以后许多厂商,尤其是食品、肥皂、化妆品和化学工业的厂商,纷纷效法。例如,通用食品公司在其“邮寄部”就采取产品管理型组织,设了若干独立的产品线经理,分别负责粮油动物食品和饮料等;在粮油产品线中,又分设若干品种经理负责营养粮食、儿童加糖粮食、家庭用粮食和其它杂粮;营养粮食产品经理之下又辖若干品牌经理。

产品经理的作用是制定产品计划,监督产品计划实施,检查执行结果,并采取必要的调整措施。此外,还要制定竞争策略。

产品管理型组织的优点是:首先,产品经理协调了他所负责产品的营销组合策略;其次,产品经理能及时反映该产品在市场上出现的问题;第三,由于产品经理各自负责推销自己所管的产品,因而即使不著名的产品也不会被忽略;第四,产品管理是培训年轻管理人员的最佳场所,因为产品管理涉及到企业业务经营的几乎所有方面。(www.xing528.com)

但是,产品管理型组织的缺点是:首先,产品管理造成了一些矛盾冲突。由于产品经理权力有限,他们不得不依赖于同广告、推销、制造部门之间的合作,而各部门往往把他们看作是低层协调者而不予重视;其次,产品经理比较容易成为他所负责的产品方面的专家,但不容易熟悉其它方面(如广告促销等)的业务;第三,产品管理系统的成本往往比预期的组织管理费用高,因为产品管理人员的增加导致人工成本的增加,同时企业还要继续增加促销、调研、信息系统和其它方面的职能专家,结果使企业承担巨额的间接管理费用。因此,为了克服上述缺点,需要对产品经理的职责以及他们同职能专家之间的分工合作,作出适当的安排。

4.市场管理型组织结构

当客户可以按其特有的购买习惯和产品偏好细分和区别对待时,就需要建立市场管理型组织。它同产品管理型组织相类似,由一个总市场经理管辖若干细分市场经理。各市场经理负责自己所辖市场的年度销售利润计划和长期销售利润计划。这种组织结构的主要优点是,企业可围绕着特定客户的需要开展一体化的营销活动,而不是把重点放在彼此隔裂开的产品或地区上。在以市场经济为主的国家中,越来越多的企业组织都是按照市场型结构建立的。有些营销专家认为,以各主要目标市场为中心来建立相应的营销部门和分支机构,是确保企业实现“以顾客为中心”的现代营销观念的唯一办法。

5.产品——市场管理型组织结构

面向不同市场、生产多种不同产品的企业,在确定营销组织结构时面临着两难抉择:是采用产品管理型,还是采用市场管理型?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企业可建立一种既有产品经理,又有市场经理的矩阵组织。然而,这样的组织结构管理费用太高,而且极易产生内部冲突。矩阵组织结构面临新的两难抉择:一是如何组织推销人员?究竟应该按每一类化纤产品组织推销队伍,还是按各个市场组织推销队伍?或者推销队伍不实行专业化?一是在各个产品市场上由谁定价?绝大多数经理认为,只有对那些相当重要的产品和市场才需要同时分设产品经理和市场经理。但也有些经理认为,这种组织结构的管理费用高和潜在的矛盾并不可怕,它所能带来的效益远在为它付出的代价之上。

国际营销有以下两种组织方法:

1.分离组织法

当公司开始国际营销时,由于不太适应商业惯例,所以通常采取特殊安排办法。随着国际业务的发展,公司的经验也越来越丰富,所以特殊安排办法依次由设立出口经理转变为设立出口部门,再发展为设立国际部门,最后过渡到在国外生产(许可生产、合伙生产和独资子公司生产)。出口部门基本上还是一种销售部门,而国际部门则负责处理所有的国外经营事务(例如,生产、财政、人事等等)。

分离组织法的优点。分离组织国际经营具有几方面优点。例如,它可以将公司所有的专门技术和国际经验集中起来用于一处。如果这些技术和经验分布于公司各处,那么使用其它组织办法很难把它们集中起来(或者组织代价过于高昂)。比方说,某公司下设许多生产部门,每个部门都必须负责各自的国际业务、摸索国际经验,结果造成大量重复劳动。而通过分离组织法则可以避免这一缺憾。

分离组织法的另一个优点是,当公司的国内经营规模巨大时不至于丢掉(或轻视)国际经营。对于大多数公司来说,国内市场比国外市场更重要。如果不将国际经营分离出来组织进行,那么许多国际市场机会就被忽略掉。

分离组织法还有一个优点在于它对公司管理部门具有潜在作用。公司最高管理层通过分离组织法可以将国际经营经验提供给各国际部门使用,从而开发出带有全球系统观念的决策模式。许多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员不具备广泛的国际经营技能,因此必须依靠公司内部专家的意见为背景。进一步来说,使用分离组织法能够促使国际部门从公司整体利益的眼光审视国际市场,这比个别生产部门以局部利益的眼光看待国际市场更可取。

(2)分离组织法的缺点。当公司的国际经营规模比较小时,使用分离组织法具有上述优点。可是,当国际经营规模获得发展时,该方法又显得不足。例如,公司的国际部门可以与其它部门分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彼此平等。也就是说,有时国际部门可能得不到公司最高管理层足够的重视。而公司的生产部门通常更注意国内市场,而不与国际部门积极配合,对向外营销兴趣不大。

分离组织法的另一个缺点是容易造成次优化现象。个别地安排国际经营势必分散公司的人力、财力,从而不能从全球利益出发充分地调动现有力量获得最佳效益。例如,许多公司的国内场极其广阔,它们把精力都放到国内营销上,因此它们从国内市场上获得的经验不能充分地转移到国际部门,使后者不能获得应有的成功。

分离组织法更深一层的问题与公司的政策有关。当国际部门规模很小时,它常常对公司的决策无影响力。而当国际部门规模增大、变得重要时,其它部门常常希望控制本部门的国际业务,拒不向国际部门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国际部门由人微言轻转而与这些部门展开竞争。

2.集中组织法(“世界公司”)

所谓集中组织法有人又称“世界公司”或“全球公司”,该方法的核心思想是将公司的国内业务和国际业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原则上讲,即使规模较大的市场应受到更大的重视,公司最高管理层也不得歧视(区别对待)其它市场。这种全球战略眼光不仅应该适用

于经营方式的决策,而且适用于资金筹措、人员配备、营销调研和公司的其它活动。公司业

务和职能部门负有组织全球营销的责任并处理好国内和国际业务。

理论上讲,“世界公司”(集中组织法)可使全球经营尽可能地完善。而实际上,这一目标总是实现不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全球公司总是带有其民族烙印,即使国外经营享有很高的自由度,但是只有母公司才有最终决策权。进一步来说,世界公司的总裁并不总是拥有起码应具备的国际经营经验。在这种情况下,总部发出的指令容易出错,从而使国际经营蒙受损失。一旦造成这种结果,那么公司总裁觉得还是国内经营驾轻就熟,于是更加注重发展国内业务,国际业务实际上遭到“歧视”。这就是说,集中组织法也并非完美无缺。

对于具体的组织形式,国际营销也分成产品、地区、职能三种组织形式,下面介绍一种新的矩阵组织形式(The Marrix Organization)。

矩阵式机构组织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由于产品、地区、职能组织形式都存在不同的缺点,所以常使国际公司感到不满意。它们尝试着建立一种较有综合性的组织形式,在其机构组织和制定决策中引入二度参照因素。矩阵组织以双重控制链锁代替单一控制链锁,这就是说,许多部门管理者有二个上司。矩阵组织还涉及到横向(双重)决策和链锁控制,旨在积极消除部门之间的冲突和保持平衡。在国际经营的矩阵式机构组织中,产品和市场(布局)是被同等强调的二个方面。试以菲利浦公司为例,说明矩阵组织形式。

菲利浦是荷兰一家大电器公司,它以自己的方式将地区、产品和职能等形式融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矩阵式机构组织。该公司分五个层次组织全球营销活动:

(1)董事会(下设董事长和两名副董事长,分别向董事会负责);

(2)下设14个产品部门,分别负责全球产品开发、生产和营销;

(3)在公司总部所在地埃因德霍芬(Eindhoven)设“服务部”,向产品部门和各子公司提供服务;

(4)在相关地区设“地区处”代表本地区各子公司“说话”,在该地区发挥“大使”作用以加强公司总部与子公司之间的联系;

(5)国别性组织(子公司)。名义上子公司接受“地区处”领导,但实际上它们只向董事会负责。不过,产品部门有时也对它们发号施令。

从设计和管理的角度来看,矩阵式组织显然是一种复杂的组织形式。据研究,该组织的不同形式多达38种。

70年代以来,矩阵式组织形式在国际商业中得到广泛采用。不过,虽然矩阵组织形式有助于解决简单的产品或地区组织形式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但是由于内在的掣肘和复杂,这一组织形式自身又产生许多问题。在现代国际营销中,仍有许多公司广泛采用单元组织形式,其原因就是因为矩阵组织(双重组织)形式存在许多问题。其实,灵活的公司往往只须对单元组织形式略作调整,然后就可以获得与矩阵组织形式同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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