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去某银行办事,客户经理推荐我办一张公司卡,我说用不上;她说可以办了不用,不收费的。她是为了完成业绩指标请我帮帮忙。银行的指标只考核办卡数量,不考核是否使用。
“年薪制还是提成制,该选哪个”中,我提出在解决有/无问题的1.0时代,需要的是短期思维,项目层次的业务视角是恰当的,对应的薪酬制度是提成制;现在是解决好/坏问题的2.0时代,简单易得的短期钱挣不到了,我们不得不用产品层次的思维去挣中期的钱,薪酬制度也不得不顺势逐渐调整为年薪制。身处2.0时代,继续沿用1.0时代行之有效的提成制,想转身,难!
上面这段话会有些朋友不认同。不认同是好事,可以探讨。不过有些不认同可能是因为对产品一词的定义有误会。
不少设计师一想到产品就想到建材。我在甲方和设计院工作的时候,经常有材料商来推销产品,久而久之,一说到产品,脑子里就会出现建材销售代表的形象。“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对产品有如下定义:国民经济中,通过劳动使物质转化为在社会中可以流动,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物品。菲利普·科特勒博士在《营销管理》中这样定义产品:产品是指能够提供给市场,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www.xing528.com)
显然,马克思把产品限定为有形的物品,比如建材。而现代经济中,产品概念早已超越有形物品的范畴。当然,马克思他老人家在一百多年前对产品有如此定义已很有见地,只是我们不应束缚住自己的认识吧。
泛建筑设计的业务也有产品层次,以项目为表现形式的产品层次。五种类型——产品型、技术型、生产型、产业型、客户型——的设计公司对界定产品的维度有区别,产品型公司以价值取向与风格来界定产品,比如解构主义、新中式;技术型公司以技术及应用方式来界定产品,比如LEED、合同能源管理;生产型公司以使用功能来界定产品,比如养老建筑、儿童阅读空间。
最后提醒一句,搞年薪制不能仓促行事,更不能误以为年薪制可解管理上的千愁。实际上,年薪制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但在战略上是与2.0产品时代匹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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