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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中的华为:美国舆论与华为官司始末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时在美国舆论中听不到华为的声音,没有人相信华为是清白的。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使得美国舆论几乎一致认定华为窃取了思科的东西。在官司一开始,美国几家最著名的财经媒体就已经单方面在舆论上宣判华为侵权。

风暴中的华为:美国舆论与华为官司始末

思科当时提交法庭的诉状长达77页,包括了20多项罪名,几乎涵盖了知识产权诉讼的所有领域。其中包括了指控华为在多款路由器和交换机中盗用了其源代码,使得产品连瑕疵都存在雷同;指控还包括路由器和交换机命令接口软件侵犯了思科拥有的至少5项专利

思科副总访问华为深圳总部后,华为方面曾寄希望于双方达成和解,很快开始对涉嫌侵权的产品部分软件进行修改,并将已卖出的涉嫌侵权的路由器产品从美国市场撤回。没想到这一示好举动,被对方判断为心虚和懦弱,迅速提出了专利诉讼。

这一诉讼对于华为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一旦思科胜诉,华为不但长时间无法进入美国市场,而且多年开拓的国际市场将全面陷入困境。华为被思科告倒,将很有可能成为华为国际化布局崩盘多米诺骨牌中倒下的第一张。

那一年大年三十的晚上,举国都在观看春晚,欢度除夕。华为的核心管理团队则坐在会议室里,开会讨论如何应对思科的诉讼,会场气氛十分紧张凝重,从晚上八点开始一直讨论到大年初一早上。参与讨论的华为高层甚至不失疯狂地为这场官司“出招”:将整个源代码公开,供业界共享!这当然是鱼死网破的下下策。

任正非认为,“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寄望于和解和退让,不可能让思科满意,反而会让华为更加被动。华为最后定下的方针是:“敢打才能和,小输就是赢。”

蓄谋已久的思科发起诉讼的目的,根本不是达成和解并获取赔偿,而是通过诉讼打击华为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遏止华为的增长势头,使华为的产品全面退出美国市场,并阻止华为与思科的死对头3Com的合资谈判。

如果有可能的话,思科甚至企图彻底封杀华为的生存空间,一劳永逸地消灭这一心腹大患。

亚特兰大通信设备展览尚未结束,美国方面就有人开始怀疑华为的技术背景。在一家行业网站上,有人将华为与思科产品进行了比较,发现在外观、产品编号、功能上,两家公司的产品极为相似,思科培训过用户的工程师,不用再培训就可以直接使用华为的产品。

一位美国的分析人士称,多年以来,即使不留意的观察也能发现华为的路由器产品与思科的型号及技术特征都有类似。思科则表示,在华为的软件中发现了自己的软件中存在的缺陷。

各种迹象表明,思科这场专利诉讼经过精心准备,计划周密,务求一击必杀。

诉讼时间点选在中国公司在春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这就如同中国公司在圣诞假期前挑起针对美国公司的诉讼一样,目的是令对方难以应对。任正非评价道:“这是思科送给华为的一个意外的春节礼物。”在诉讼之前,思科公布了一项在全球投放1.5亿美元的广告计划,这一公关色彩明显的举动更让思科掌握了主动。

那么问题来了,华为到底有没有抄袭思科的产品呢?

事实上,借鉴是有的,但是抄袭谈不上,而且抄也无从抄起。

路由器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专用芯片实现不同通信协议的相互转换。在没有公开源代码的情况下,从外部根本无从猜测芯片内部算法是如何实现的。

在路由器的命名上,考虑到思科的系列命名已经家喻户晓,为方便用户购买,华为采用了和思科产品系列编号完全一样的编号。在用户设置和管理界面上也是使用和思科一样的命令格式,这样用户不用培训,只要会用思科路由器的用户就都会使用华为的路由器,降低用户的转换成本。但在内部实现上,确实是北京研究所的研发人员一行一行敲出来的代码。

华为不知道思科路由器的实现算法,思科也无法判断华为的路由器具体是如何实现的,只从外部表现的相似性推测对方有罪,华为必须自证清白。举证责任倒置,也是ICT行业专利诉讼的一大特点。

华为的做法,如果放到今天确实涉嫌侵权。随着信息技术进一步向纵深发展,GUI(1)对于用户体验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成为产品竞争力的组成部分,被专利法纳入保护范畴。但是在2003年,无论中国还是美国,对于GUI的保护都缺乏相关规定,如果仅是用户设置和管理界面相同,不违反专利法的任何一条。(www.xing528.com)

华为路由器初期的糟糕表现,也从侧面证明了华为没有侵权——华为的研发人员依靠在互联网上勤学好问,捧着软件开发“大全”“秘籍”之类的书啃,将一行行路由器的软件代码搞出来,变成能够上网的设备,并成功推向市场。但是推向市场后,却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技术问题,今天这个问题解决了,明天那个问题又冒出来,工程师们每天忙着加班,四处救火。

用电信局客户的话来描述:一定要来一名高手,在机房里待上两天,要从不同角度搜集大量信息,再加上一点儿灵感,才能把问题的范围圈出来,还要搞上一个模拟机,测上两天才能定位一个问题。

当时华为的软件开发还是典型的“游击战”打法,跟思科这种国际大厂没法比。不需要任何流程,没有任何质量体系,除了写代码、测试以外,什么都不要,非常自由,“管理是啰唆,流程是麻烦”。结果大家没有时间一次把软件做好,却在产品上市后坐着飞机,一遍遍地重写程序。

1999年底,北京研究所协议软件部经理王晓东特地去印度取经,希望能够找到印度IT高手重写路由器核心代码。当时印度的软件行业比中国发达得多,王晓东大开眼界,第一次知道什么叫CMM(软件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王晓东从印度回国后,带了700多本书,在北研所掀起了学习CMM的热潮。在印度完成重写路由器核心软件代码的工作以及在研发系统采取了CMM规范后,华为的路由器产品才实现性能稳定。

诉讼一开始,华为在舆论方面就陷入极为被动的局面。

当时在美国舆论中听不到华为的声音,没有人相信华为是清白的。在美国公众眼里,中国公司根本不可能制造出高科技产品,即使有也一定是依靠侵权起家的。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使得美国舆论几乎一致认定华为窃取了思科的东西。在官司一开始,美国几家最著名的财经媒体就已经单方面在舆论上宣判华为侵权。由于美国采用陪审团制度,陪审团成员一般都是非专业背景人士,这种舆论氛围对于华为极为不利。

美国媒体甚至怀疑华为具有军方背景,依靠间谍手段获得思科的技术秘密。他们认为一个年收入数十亿美元的公司没有上市,一定有不可告人的股权安排。直到今天,美国媒体仍然在华为是否有军方背景上大做文章。

与今天的中国舆论界普遍支持华为不同,当时思科不仅在美国得到了强大的舆论声援,在中国舆论场也是占据上风。在诉讼初期,中国的知名媒体基本明显站在思科的立场上。

这与华为长期低调不无关系。在任正非看来,公司没有上市,公司上税、守法、对客户和员工负责就可以了,华为不需要抛头露面,针对外界的各种说法华为也从不解释。因此华为没有什么媒体关系,华为针对这场诉讼案的声明,几乎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主动给中国媒体发布声明。社会公众对它印象也不好,仿佛华为就是一个疯狂加班的血汗工厂。

相对于华为这个舆论门外汉,思科却是影响舆论导向的高手。

每当媒体或者法庭有对华为不利的消息,思科在全球的近百位新闻发言人都会第一时间将其公布给其他媒体,它的客户经理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告知给全球客户,并威胁他们不要购买华为的产品,否则可能会带来连带赔偿的麻烦。2003年正是华为拓展欧美市场的关键时刻,很多欧美客户因此暂停了与华为的项目。

与此同时,李一男的港湾网络公司拿着大笔资金,疯狂从华为挖角,套取技术机密。华为人心浮动,骨干大量流失。

华为陷入严重的内忧外患,公司处于崩溃的边缘。

思科总裁钱伯斯出手果然凌厉霸道,务求置华为于死地!

这是华为历史上的至暗时刻。任正非心灰意冷,打算把华为卖给摩托罗拉,就是发生在这一时期。任正非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给华为“戴上牛仔帽”,给它披上美国公司的外衣,先保得公司的性命,然后再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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