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一个建立在传统农业高度发达基础上的封建社会。最近10年研究成果说明,中国在1840年以前的农业可以说是接近传统农业发展的顶点(这里所说的“传统农业”,是指现代工业及科学技术产生和影响农业之前的凭畜力、经验和天然肥料耕作的农业)。由于它的生产水平已经能够养活众多的人口,而在耕地资源难以增加的条件下,虽然就部分人来说,可以通过占有和转让耕地的使用权来增加收入,但是从总体来说,提高生活水平的要求和欲望,就不得不通过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兼业来实现。几乎可以说,从唐中期“两田制”崩溃以后,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程度高于人力资源的稀缺程度,人们对耕地的占有欲望就超过了对劳动力占有的欲望,这恐怕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村经济不同于欧洲封建庄园和农奴制的根本原因。
由于土地资源稀缺程度远高于劳动力,而农业又是社会的主要产业(商业、手工业的发展繁荣是建立在农业的基础上的,并且吸纳人口有限),因此土地的使用费(即租金)就较高。这不仅使得大土地占有者出租土地比自己直接经营更合算,佃农不得不接受较高的租金,从而只能靠尽量增加耕地产出和从事家庭副业以维持和争取改善生活;而且对贫农和自耕农来说,由于增加耕地的可能性很小,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加,即使要保持生活水平不变,也不得不靠增加耕地单位面积产量和发展家庭副业来解决。这里还不包括随着经济发展国家税赋不断加重的压力。因此,以雇农、贫农、自耕农为主体的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就成为农业生产组织的主要形式,所以土地兼并与分家析产而导致土地经营的细碎化就成为并行不悖的两种趋势。而耕地单位面积上的高投入和高产出,则成为明清以来中国传统农业的特点,并由此创造出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即: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的高度发达的流通制度和官僚政治制度,中央政府的有效控制范围广大,文化繁荣,等等。
大量农业剩余的存在,为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而大一统的国家和内部区域之间的经济差异,不仅为商品经济和贸易创造了巨大需求,也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日中而市,聚天下之人,致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到唐代,商业已经非常发达:“行田野间,比屋皆闭户。借问屋中人,尽去作商贾。”诗人在《估客乐》描述了商人经营地域的范围:“求珠驾沧海,采玉上荆衡。北买党项马,西擒吐蕃鹦。炎洲布火浣,蜀地锦织成。”宋元时期,海上贸易也获得空前发展。宋朝王十朋曾以“北风航海南风回,远物来输商贾乐”的诗句,描写商人利用季风进行海上贸易的情景。(www.xing528.com)
社会分工的扩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但它的进一步发展又是对自然经济的否定,促使作为生产要素的土地所有权频繁变动,即所谓“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出现“千年田换八百主,十年田地转三家”,甚至出现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两权分离”的田底权与田面权、永佃制等制度。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与同期的世界其他地区相比,已经高度商品化、市场化。
但是到了清中期以后,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和人口的激增,作为农业文明的基础耕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已经显示出与不能满足人口需要的尖锐矛盾。当时就有人形象地说:“人多之害,山顶已植黍稷,江中已有洲田,川中已辟老林,苗洞已开深箐,犹不足养,天地之力穷矣。种植之法既精,糠核亦所吝惜,蔬果尽以助食,草木几无孑遗,犹不足养,人事之权殚矣。”马尔萨斯当年提出的所谓“人口陷阱”理论对于工业文明来说是不适用的,但是对于依赖耕地的传统农业文明来说,还是具有一定道理的。中国小农经济在明清以来普遍存在兼业以及生牲畜的小型化,以及黄宗智提出的中国传统农业的“内卷化”也反映出中国传统农业文明的发展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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