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对账的方法
由于对账的内容不同,对账的方法也有所不同。一般的核对方法如下:
1.账证核对
它是将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进行核对,看其内容、数量、金额和会计科目是否两相符合。由于逐笔核对的工作量较大,一般可以采取抽查核对办法。如果发现差错,则应逐笔核对,直到查出差错原因为止。
2.账账核对
(1)总分类账的核对。
检查各总分类账户的登记是否正确,可通过编制总类账户试算表(又称对照表)进行检查。试算表的格式有三种:
①余额式,即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各账户的余额列示相加,看其是否平衡。
②发生额式,即将各账户的借、贷方本期发生额相加,看其是否平衡。
③发生额式及余额式,既列示各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又列示其期初、期末余额,看其借、贷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平衡。以上核对结果如有不平,则说明记账有差错,就应查明更正。(www.xing528.com)
(2)总分类账户与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核对。
一般有两种方法:
①通过编制本期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或财产物资收、发、结存表与总分类账户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再进一步查找差错原因。
②将各明细分类账户余额相加的合计数,直接与有关总分类账户的余额核对,以省略上述明细表的编制工作。
(3)财产物资明细账户与财产物资保管账(卡)的核对。
一般是将明细账的数量(或金额)余额,直接与保管账(卡)的数量(或金额)余额核对,如有不符,再进一步查找原因。
1.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必须采取盘点的方法。固定资产、库存商品、材料物资、库存现金和工业企业的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都应通过实物盘点,与账存数进行核对。如发生盘盈盘亏,应先调整账存数,将溢缺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待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处理。
此外,对结算中的债权、债务,可通过对账单、函询、走访等方式与对方核对,以确定其实有数。经过核对,如发现有差错,其责任在本单位的,由本单位更正;如责任在对方的,应通知对方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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