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利息的计算
1.银行利息的计算
当前银行存、借款利息的计算规定及方法如下:企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定期调整和下贷上转方式的贷款账户,按季计算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末20日;对工商企业实行逐笔核贷方式的贷款账户,按季或按贷款收回日计算利息,按季计息的计息日为每季末20日;单位撤销账户或转移账户,于结清账户时随时结计利息。银行计算存、贷款利息的公式如下:
本金×时期×利率=利息
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利息
利息本金×时期=计息积数
日利率=月利率÷30
或=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计息时期“算头不算尾”,即:存款从存入之日起,算至支付的前一日止;贷款从借入之日起,算至归还的前一日止,两者均按实际存款或贷款天数计算利息。
对逐笔计息的存、贷款,其计息时期,满月的按月计算;有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可以全部按天数计算;满月无论大小,均按30天计算;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
对活期存、借款,均按实际存款或借款的天数计算利息。如果银行利率调整,存、贷款利息则采取分段计息,银行按每段时间和利率,分别计算,然后加总。
2.债券利息的计算
企业发行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其计提依据是债券面值和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公式为:
每期应计债券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债券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时间
1.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
(1)票据到期日的确定。
票据到期日的计算分两种情形:(www.xing528.com)
①约定在若干月后支付的(以“月数”表示)票据。
月末出票的,不论月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日为到期日。如:5月30日出票,三个月到期,则到期日为8月31日。
月中出票的,以到期月的同一日为到期日。如:5月20日出票,三个月到期,则到期日为8月20日。
②约定在若干天后支付(以“天数”表示)的票据,应收票据的到期日计算为“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到期日。如5月20日出票,70天到期,则到期日为7月29日。
(2)票据贴现利息计算。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①不带息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期
②带息票据的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例】2009年1月21日,企业销售商品收到一张面值为10000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5月2日,企业将上述票据到银行贴现,银行贴现率为8%。假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则票据贴现利息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10000×(1+6%÷2)=10300(元)
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9月23日,则其贴现天数应为144天(5月份的30天+6月份的30天+7月份的31天+8月份的31天+9月份的23天-1)。
票据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10300×8%×144÷160
=32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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