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
1.记账凭证的填制
(1)确定采用何种记账凭证。
①应确定采用哪种格式的记账凭证。若企业规模大、收付款业务多,宜选择采用专用凭证;若企业规模小、业务少,宜选择采用通用记账凭证。若为了集中反映账户对应关系、便于查账、减少凭证数量宜选择采用复式凭证;若为了分工汇总、记账、加快账务处理工作宜选择采用单式凭证。
②若选择采用专用凭证,在接到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时,还要具体确定填制收、付、转哪一种专用凭证。一般来说,若为收款业务应填制收款凭证,若为付款业务应填制付款凭证,若为转账业务应填制转账凭证。但是,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及各种银行存款之间相互划转的业务,如从银行提取现金或把现金存入银行,要注意只填制付款凭证,不填制收款凭证,以免重复记账。
(2)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可以根据一张或若干张反映同一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也可以把若干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汇总,根据汇总表填制。对于调整、结账、会计计算,以及更正错账,一般没有原始凭证,但填制记账凭证时要作较为具体的说明或附有自制的计算单。
(3)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
填写日期一般是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的当天日期,也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填制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因此,它可以与所依据的原始凭证日期一致,也可能不一致。一般来说,记账凭证的填写日期具体要求是:报销差旅费填写报销当日日期;现金收付填写收付日期;银行收款业务填写财会部门收到银行进账单或银行回执的戳记日期,但当实际收到进账单日期与银行戳记日期相隔较远,或当日收到上月银行进账单,则应按财会部门实际办理转账业务的日期填写;银行付款业务,应填写财会部门开出付款单据或承付的日期;属于计提费用、分配利润等转账业务应填写当月月末日期。
(4)填写记账凭证的编号。
记账凭证编号必须连续,不得跳号、重号。当月记账凭证的编号,可以在填制当日填写,也可以在月末或装订记账凭证时填写。业务量大的单位,可使用“记账凭证编号单”,事先在编号单上印好顺序号,编号时用一个销一个,在装订凭证时将编号单附上,使编号和张数一目了然,便于查考。在具体编号时,可采用统一编号和分类编号两种方法。统一编号较适用通用凭证,即将全部凭证作为一类统一编号。分类编号较适用专用凭证,它又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分别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账业务三类,分别起头,连续编号,这种凭证编号应分为收字第×号、付字第×号、转字第×号;二是分别现金收入、现金付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付出和转账业务五类,分别起头,连续编号,这种凭证编号应分为现收字第×字、现付字第×号、银收字第×号、银付字第×号、转字第×号。
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复式记账凭证,可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如第15号记账凭证的经济业务需填制3张记账凭证,可编转字第15-1/3号、转字第15-2/3号、转字第15-3/3号。该项经济业务,即15号凭证共有3张,分子1、2、3则分别表示它们是15号凭证的第1张、第2张和第3张。记账凭证无论是统一编号,还是分类编号,每一会计期间都必须按当月起从1号重新起编。不得采用按年或按季连续编号方法。
(5)填好摘要。
摘要一栏,是填写该记账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的。它没有统一模式,应因事而异,详略不同。填写的基本要求是真实准确,简明扼要。其中:收付款业务要写明收付款对象及款项内容,使用支票的,应填写支票号码;购买物资业务要写明供货方及主要品种、数量;债权债务业务应写明对方名称、经手人及发生时间;溢缺事项应写明发生部门、原因及责任人;对于冲销或补充等更正差错事项,应写明“注销×月×日×号凭证”或“订正×月×日×号凭证”字样;若一张或几张原始凭证需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而其只能附在一张之后,则应分别写明“本记账凭证附件包括×号记账凭证业务”或“原始凭证附在×号记账凭证后面”等字样。
(6)准确填写账户名称并正确反映借贷方向。
账户名称,即会计科目,应填写全称,不得简写或只写编号而不写名称,不得用“……”符号代表。要写明必要的二级科目及明细科目,以便登记明细账。账户的借贷方向要正确,或以账户体现出来,或以金额体现出来。填写账户名称时先写借项,后写贷项。不能把不同内容、不同类型的业务合并,编制一组会计分录,填制在一张凭证上;也不能人为地把一笔业务任意割裂开来填制在几张凭证上。原则上一笔经济业务编制一张记账凭证。(www.xing528.com)
(7)金额栏数字的填写。
记账凭证的金额必须与所附原始凭证的金额相符。填写金额时,阿拉伯数字要规范,写到格宽的二分之一,并平行对准借贷栏次和科目栏次,防止错栏串行。金额数字要写到分位,角分位没数字也要填上“00”,角分位的数字或零,要与元位的数字平行,不得上下错开。要在金额合计行填写合计金额,并在前面写上“¥”符号。不是合计金额,则不填写货币符号。填写金额(包括文字)不得跳行,对多余空行,应划斜线或“S”形线注销。划线应从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划到合计数行上面的空行,要注意两端都不能划到金额数字的行次上。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和填写。
记账凭证后附的主要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计算单、分配表、批准文件等。附件张数应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在指定位置。附件张数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构成记账凭证金额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计算张数,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所附的单据,只作为附件的附件处理。如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医药费等单据,因数量多,可粘在一张表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附件,但该表上同样要注明原始单据的张数。另一种方法是以所附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有一张算一张。
(9)记账凭证的签章。
记账凭证填制完成后,要由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签名时要写姓名全称,不得任意简化,以免混淆。一般程序是,填制人员填毕后先签章,再由稽核人员审核后签章,之后由会计主管人员复核后签章,最后记账人员在据以记账后签章。另外,收付款凭证,还必须由出纳人员签章,表明其是否对该项款项进行了收付。
(10)过账符号栏。
过账符号栏是在根据该记账凭证登记有关账簿以后,在该栏注明所记账簿的页数或划“√”,表示已登记入账,避免重记、漏记,在没有登账之前,该栏没有记录。
2.记账凭证的审核
对记账凭证的审核实质是对原始凭证的进一步查核,除按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外,还包括以下方面的审核:
(1)审核记账凭证是否与所付原始凭证一致,具体说就是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所付原始凭证的张数与记账凭证上列明的是否相符;所附原始凭证的经济业务内容与记账凭证记录的内容是否一致,所记金额是否与记账凭证反映金额相等。
(2)审核记账凭证所用会计科目、明细分类科目及应借应贷的对应关系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要求。
(3)凭证中有关项目的填列是否完备,有关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
(4)审核记账凭证中所反映的数字和金额是否正确。
(5)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应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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