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贵贱、均贫富”,作为农民的时代要求,是在宋代农民战争过程中提出来的。
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年),王小波起义于西川,最先提出了“均贫富”的口号。《隆平集》卷二〇《王小波传》上说:“故〔王〕小波以言动众曰:吾疾贫富不均,吾与汝均之。”之后,王辟之的《渑水燕谈录》(卷八)等也记录了这个口号。
北宋末年,方腊起义时提出了“平等”的口号。庄季裕的《鸡肋编》卷上记载食菜事魔教亦即摩尼教的一些教条,曾说:“其〔指摩尼教〕说不经,如‘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则以无字连上句,大抵多如此解释。”有的同志根据这个记载,认为方腊起义并没有提出“平等”的口号。从考据学的角度说,有《鸡肋编》的这一记载为据,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社会历史中这样或那样的向题,单凭考据又是解决不了的。如果把“平等”的口号,放在历史的长河中加以考察,瞻前顾后,前乎方腊起义的有黄巢的“天补平均”口号的提出,后乎方腊起义、并与方腊起义密迩相接的锺相、杨么起义则有“等贵贱”口号的提出,则方腊起义之提出“平等”的口号是可以相信的。
两宋之交,于洞庭湖滨起义的锺相、杨么,概括了前此起义农民的要求和愿望,提出了一个更加完整的口号和纲领,就是“等贵贱、均贫富”:(www.xing528.com)
〔锺相〕阴语其徒,则曰: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持此说以动小民,故环数百里间,小民无知者翕然从之。[1]
“等贵贱、均贫富”的思想之所以产生在宋代,是由于宋代具备了产生这种思想的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我在《论“等贵贱、均贫富”》一文中,对这个问题已作了说明[2];在本书第一编土地诸关系中也可找出对这个问题的答案。这就是:第一,在土地占有中,地主阶级占全部垦田的百分之六、七十,而占总人口百分之八十几的农民阶级仅占全部垦田的百分之三、四十,其中占总人口百分之三十五的客户则无土地,而第五等户占地则最少,在土地这个基本生产资料占有上如此的不均,因而广大无地少地农民之提出“均贫富” 的口号也就是很自然的了。第二,上述第一点虽然是主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因素,单是这个因素还不行,在社会现实生活中,还必须有少地无地农民尤其是无地农民能够获得土地、脱离封建主的羁绊这一条件,而这一条件或因素在宋代社会生活中同样是存在的。熊克在知台州任上写出了这样一首诗:“己田自种乐为农,不肯勤耕事主翁。劝汝回心毋见错,秋成获利两家同。”[3]这首诗便反映了少地无地农民不仅愿意耕作自己的那一小块土地,而且怀有摆脱“主翁”即财主们羁绊的强烈愿望。与此同时,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确实可以看到,一部分客户通过自己艰辛的劳动上升到主户的行列中,使愿望变成了现实。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所以在农民暴动的年份里,起义农民的优秀代表人物便提出了“等贵贱、均贫富” 的口号和纲领,作为农民奋斗的目标。因之,“等贵贱、均贫富”集中表现了广大农民阶级的经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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