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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亮的功利主义哲学与经济思想在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史上独树一帜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他的功利主义的哲学思想和经济思想,在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史上,则独树一帜,别具一格,从而表现了他自己的特色!陈亮之重视实际,同他所遵循的一条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路线是分不开的。由于陈亮讲实际、重事功,所以他极其强调功利的意义和作用,认为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它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和作用。陈亮反对这一传统的见解,极力强调“利” 是“义”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是不可或缺的。

陈亮的功利主义哲学与经济思想在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史上独树一帜

陈亮(1149—1194年),字同甫,南宋浙东路婺州永康(浙江永康)人,著有《龙川文集》。有的著作认为陈亮是个小所有者,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陈亮在给朱熹的一封信中提到他家:“两池之东有田二百亩,皆先祖先人之旧业,尝属他人矣,今尽得之以耕,……田之上有小坡,为园二十亩,……又有园二十亩,种蔬植桃李而已。”[1]可见他是一个拥有二百亩田、四十亩园的中等地主。陈亮在政治上很不得意,曾经接二连三地受酷刑、坐班房;晚年考中了状元,得到了一个官职,使他兴奋得无以复加,携带妻子儿女,告天告地告祖宗,着实地自我庆祝一番;可惜好景不长,紧接着就死去了。但是他的功利主义的哲学思想和经济思想,在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史上,则独树一帜,别具一格,从而表现了他自己的特色!

在政治上,陈亮力主改变北宋以来“以儒立国”的国策[2],极力反对秦桧当权以来卖国投降的反动路线,主张富国强兵、坚决抗击女真贵族集团的掠夺,因而与当时力主抗金的杰出文学家辛弃疾“话头多合”[3],并结成挚友。他一再奔走呼号,向宋孝宗上书,要求恢复中原,成为当时著名的抗战派和爱国者。在哲学上,陈亮一扫时儒专尚空谈、不务实际的“道德性命之说”[4],服膺和实践了“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这一著名哲言[5],讲实际,重事功,与吕祖谦、陈傅良和叶适等共同组成为著名的浙东事功派。当然,在这个学派中也不尽一致。大体上看来,陈亮比较激进,在某些方面已经突破了儒家正统派的束缚和局限;吕祖谦则较保守,某些方面与儒家正统派更加接近;而叶适则介乎这二者之间。陈亮之重视实际,同他所遵循的一条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路线是分不开的。他曾经强调指出:“人力以用而见其能否,安坐而能者不足恃也;兵食以用而见其盈虚,安坐而盈者不足恃也。”[6]这些话的意思是说,只有通过使用亦即从实际中进行检验,才能够知道人才的优劣、兵食是否足用。从实际中进行检验的观点,就使得他的学说焕然一新,在唯物主义认识论阵营中树立了他自己的旗帜。

由于陈亮讲实际、重事功,所以他极其强调功利的意义和作用,认为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它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和作用。前面曾经提到,孔孟以来儒家正统派的义利观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要“义”不要“利”的。陈亮反对这一传统的见解,极力强调“利” 是“义”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是不可或缺的。他在《赠楼应元序》中说:

……圣人之惓惓于仁义云者,又从而疏其义曰,若何而为仁,若何而为义,岂以空言动人也,人道固如此耳!余每为人言之。而吾友戴溪少望独以为财者人之命,而欲以空言劫之,其道甚左,余又悲之而不能解也。虽然,少望之言真切而近人情,然而期人者未免乎薄也。[7]

在这一段话中,陈亮肯定了戴溪提出的“财者人之命”这一见解,认为它是“真切而近人情”的。同时,还强调指出,不能以仁义道德之类的“空言”为借口,去“劫取”人们的财利亦即物质利益。岳珂的《程史》记载了陈亮的如下的一则故事:

东阳陈同父资高学奇,跌宕不羁,常与客言:昔有一士,邻于富家,贫而屡空,……富翁告之曰:致富不易也,子归斋三日,而后予告子以其故。……大凡致富之道,当先去其五贼,五贼不除,富可不致!请问其目。曰:即世之所谓仁义礼智信是也。[8]

前段文字说明了,不能以仁义之类的空言,去“劫取”人们的财利等物质利益;而这一段文字则进而说明了,要想发家致富,就必须去掉仁义礼智信即所谓的“五贼”,亦即摆脱“五贼”的束缚和危害。很显然,这两段文字从不同方面说明了陈亮重视财利而菲薄仁义的观点,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后一段文字足以补充前面的说法,使陈亮的义利观更加突出,因而是值得重视的一段材料。

陈亮的义利观是如此其赤裸裸而无任何的掩饰,它究竟代表了或者说反映了哪个阶级的要求和愿望呢?陈亮在题名为《四弊》的一篇文章中曾经指出:

古者官民一家也,农商一事也,上下相恤,有无相通,民病则求官,国病则资诸民,商藉民而立,农赖商而行,求以相补而非求以相病,……展布四体,通其有无,官民农商各安其所而乐其生,……后世官与民不复相知,农与商不复相资以为用,求以自利而不恤其相病,故官常以民为难治,民常以官为利己,农商盻盻相视,以虞其龙(垄)断而已,利之所在何往而不可为哉![9]

陈亮把官、民、农、商这四者并列(宋人有的则将士、农、工、商并列为四民),认为这四者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互相体恤,互相资助,互通有无的;处理得宜,四者即可“各安其所而乐其生”。在《送丘秀州宗卿序》一文中,陈亮又强调了这四者应当“各力其力以业其业,休戚相同,有无相通,无告者得伸”[10],如果四者能做到这一步,“民是用宁,礼义是用兴”,整个社会就会兴旺发达起来。陈亮为什么把商人同官、民、农并列在一起,这样地重视商人呢?从我国封建社会历史发展的情况来看,秦汉时期的商贾(其中也包括一些手工业主,宋代也有这种情况)处于被压制的地位,封建国家代表了地主阶级的利益是“贱”商的;魏晋六朝时期商业很不兴盛,商人以及手工业主在社会上的地位是无足轻重的;唐中叶以后随着商品经济和城市的发展,商人以及手工业主的社会地位空前地提高起来,宋代则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这在商人资本一章中已经作出了说明。陈亮把商人与官、民、农并列,一方面是商人地位空前提高这一历史必然性的反映,而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陈亮对商人的重视。

由于出自对商人的重视,陈亮对那些能够发家致富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总是讴歌不已的。对于“勤俭以起家”、“铢积寸累”的人物固然要称赞一番,就是对于能够在商业活动中诸如范蠡白圭之流长于“抑物阖辟”之术也是讴歌再三的。在《东阳郭德麟哀辞》中,陈亮对“往时东阳郭彦徒手能致家资巨万,服役至数千人,又能使其姓名闻十数郡”,便称羡不已,甚而还称“其智必有过人者”。在这一称羡之后,陈亮为那些能发家致富但受到官绅压制的“乡闾之豪”大发牢骚和大鸣不平:“乡闾之豪,虽智过万夫,曾不得自齿于程文熟烂之士,及其以智自营,则又为乡闾所雠疾,而每每有身挂宪网之忧,向之所谓士者常足以扼其喉而制其死命”[11]。从这一牢骚和不平之鸣中,隐约地听到了陈亮对自己身世蹉跎所发出的哀怨!

由于陈亮站在暴发起来的商人以及某些手工业主的立场上,所以他对王安石变法限制商人的做法提出了批评:“青苗之政,唯恐富民之不困也;均输之法,唯恐商人之不折也。”[12]大家知道,王安石青苗法是抑制高利贷的活动的,而进行高利贷活动的,在乡村则有地主,在城市则有高利贷者,其中还有一部分大商贾也往往放债取利;均输法则将开阖敛散之权从富商大贾手中夺归封建国家。陈亮对青苗、均输提出批评,不正好说明他是站在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的立场上来替这些人说话吗?对南宋政府的一些政策,陈亮也提出了批评:“陛下〔指宋孝宗〕愤王业之屈于一隅,励志复雠,而不免籍天下之兵以为强,括郡县之利以为富;加富百姓,而富人无五年之积,不重征税,而大商无巨万之藏,国势日益困竭”[13],也同样地是为富商大贾说话。(www.xing528.com)

对放债取利,陈亮的态度是赞同的。他和《世范》的作者袁采的见解则是一致的。袁采认为,“倍称之息”的高利贷“皆不仁之甚”,是不可取的,也是应当加以反对的;至于利息较低的放债,“若以中制论之,质库月息二分至四分,贷钱月息三分至五分,贷谷以一熟论,自三分至五分等,取之亦不为虐,还者亦可无词”[14],是无可厚非的。陈亮也认为这种低利息之间的借贷关系,“贷之下民,量取其息”,是贫富之间“交相养”、“有无相通,缓急相救”[15]的一项做法,是非常必要的。陈亮自己也曾捐谷给寺院,让寺院放债生息。他和袁采一样,为这类放债生息作辩解了。虽然如此,但他们同前此反变法派为高利贷辩护还是有所不同的。陈亮等赞成低利息而反对高利贷,在这一点与变法派相似,而反变法派则把包括高利贷在内的所有放债取息的行为都看作是正当的,这就使他们成为高利贷的辩护人了。

前面提到,陈亮是反对孔孟以来儒家正统派的义利观的。这种义利观演变到北宋程颢程颐兄弟,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形成了一种非常奇怪的议论。程氏兄弟把人们的一切物质生活欲望和要求,统统斥之为“人欲”,认为应当彻底摒弃,这样做才能够使天理恢复其固有的光辉,这就是著名的“明天理,灭人欲”的教条。这个教条为南宋朱熹等人继承下来,成为宋代理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陈亮接受了先秦墨子荀子等的观点,是极力反对这个教条的。他指出,“喜、怒、哀、乐、爱、恶”这六者,都是人的本性,“受形于天地被色而生者也”,这些也就是所谓的“道”。其所以如此,乃是因为,在喜、怒、哀、乐、爱、恶之外,也就没有所谓的“道”,“天下岂有道外之事哉?!”只要上述这六者“得其正则为道,失其正则为欲”[16]。依此而论,“耳之于声也,目之于色也,鼻之于臭也,口之于味也,四肢之于安佚也”,也都是人的本性;“富贵尊荣则耳目口鼻之与肢体皆得其欲,危亡困辱则反是”[17]。这些话清楚地表明了,陈亮对人们的物质生活欲望和要求,不是采取一笔抹煞的态度,统统看作为坏的东西,斥之为“人欲”;而是承认它,在一定的界限内把它看作为正当的合理的东西,认为这些正当的合理的东西是人们的本能的基本的需要。陈亮的这些看法,有力地撕破了儒家正统派的虚伪的面纱,是值得称道和肯定的。唯其如此,陈亮把财富看作人们本能上的需要,所以他才毫不加掩盖地让人们破除五贼去发财致富。

可是,更进一步看来,如陈亮所说,“喜、怒、哀、乐、爱、恶”这六者“得其正则为道,失其正则为欲”;那么,究竟怎样才算“得其正”,又怎样才算“失其正”呢?区分“道”和“欲”的这个“正”,亦即界限或者标准,又当怎样来定呢?一个非常明显的事实是,在阶级社会中,住在茅屋里的贫贱者,同住在皇宫或高楼大厦的富贵者的想法是很不一样的,喜、怒、哀、乐、爱、恶和耳、目、口、鼻四肢的要求和欲望也是大相径庭的。藜藿之羹,对于贫贱者来说,能够果腹就算得到满足了,而对于那些镇日蒸龙烹凤的富贵者来说,则根本不屑一顾的。究竟是藜藿之羹“得其正”呢?还是蒸龙烹凤“得其正”呢?一接触到这个根本性的问题时,陈亮的上述提法不仅显得干枯、抽象、不够具体,而且从中透露出来了他的立足点。

在承认声色臭味等物质欲望和要求的同时,陈亮还提出了“人生不能无欲,有欲不能不争”的问题[18]。如何解决这个向题呢?陈亮指出,人们都有他们各自的“自安之分”。这个所谓“自安之分”,意思是说,人们在各自的社会地位上,去满足他们自己的欲望和要求。富贵者自然能够恣意地享受蒸龙烹凤,而贫贱者只能满足于藜藿之羹。不言而喻,陈亮的立场显然是站在富贵者一边,而不是贫贱者一边!虽然陈亮一再批评他的前辈王安石,但他自己也终究没有越过改良主义的界限。这个改良主义是从他的“节欲”的主张中得到反映的。他认为,当皇帝的应当是有才德的人:“昔者人民之初,类聚群分,各相君长,其尤能者,则相率而听命焉,曰皇曰帝,盖其才能德义足以为一代之君”[19]。皇帝虽然至高无上,他也不能“自纵其欲”,也必须有一定的节制,使“民无冻馁”。之后,皇帝以其高高在上、凌驾一切的威势,利用手中的刑赏大权,对人们的欲望给以相应的节制:

故天下不得自徇其欲也,一切唯君长之为听。君长非能自制其柄也,因其欲恶而为之节而已。叙五典,秩五礼,以与天下共之。其能行之者,则富贵尊荣之所集也;其违之者,则危亡困辱之所并也。君制其权,谓之赏罚;人受其报,谓之劝惩。使为善者得其同欲,岂以利而诱之哉?!为恶者,受其同恶,岂以威而惧之哉?!得其性而有以自勉,失其性而有以自戒。此典礼刑赏所以同出于天而车服刀锯非人君所自为也。[20]

然而高卑小大则各有分也,可否难易则各有辨也,徇其侈心而望其分,不度其力,无财而欲以悦,不得而欲以为悦,使天下冒冒焉惟美好之是趋,惟争夺之是务,以至于丧其身而不悔![21]

陈亮倚靠地主阶级的国家及其代表人物皇帝,节制人们的欲望,实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不言而喻,对富贵者是有利的,对贫贱者也就不利的了。

那么,陈亮与二程、朱熹等儒家正统派在义与利、天理与人欲等重大问题上的根本分歧,在甚么地方呢?二程、朱熹等要义不要利、存天理灭人欲的实质所在是:他们要灭的不是地主阶级的“欲”,而是劳动人民的“欲”,以此来保证地主阶级的“利”和“欲”。陈亮的功利主义的义利观则与此有所不同:他认为“欲”是人们的本性,是一种客观存在,因而也要承认劳动者的“欲”;对于劳动者的“欲”,不是“灭”,而是要他们满足于其分,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既要保证地主阶级的“利”和“欲”,同时也要保证新发起来的富商大贾、放债取利者即城市上层居民的“利”和“欲”,陈亮的义利观是反映了这个阶层的利益的。由于存在这个差别,双方在许多问题上总是扞格不通的。朱熹认为陈亮在日常生活中“自处于法度之外,不乐闻儒生礼法之论”,因而对这个不太本分的人物提出了以“醇儒之道自律”的要求[22]。陈亮则毫不含糊地回答说,他自己是“口诵墨翟之言,身从杨朱之道,外有子贡之形,内居原宪之实”[23],表明了他已经离经叛道,不是什么儒生了。看来,在宋代商品经济发达的历史条件下,陈龙川虽然是以封建士大夫的身份在社会上活动,但他的思想,或者说他的经济思想,则反映了城市上层居民的利益。

陈亮与以朱熹为代表的儒家正统派在义利观上的分歧,又导致了历史观的分歧。二程认为“三代以道治天下,汉唐以智力把持天下”。朱熹继续发挥了这个说法,称“三代专以天理行,汉唐专以人欲行”。这个说法的要害是,汉唐之治不如三代,历史是倒退的,今不如昔的。陈亮反对朱熹等的这个看法,他们俩通过信札往来,反复辩论,甚为激烈,这就是陈、朱之间的王霸义利之辩。陈亮抓住了问题要害之所在,指出汉唐的发展是三代所无法比拟的,历史是前进的。他向朱熹提出了质问和责难说:“秘书(指朱熹)以为三代以前都无利欲,都无要富贵底人,今《诗》、《书》载得如此净洁,只此是正大本子。亮以为才有人心,便有许多不净洁,革道止于革面,亦有不尽概圣人之心。”[24]这个质问和责问,使朱熹感到极大的难堪。在这场争论中,陈亮进一步明确了他的历史观,认为社会的历史始终是在“义利双行、王霸并用”的推动下前进的。实际上,从陈亮的思想深处来说,推动历史前进的是“利”、“欲”,而不是儒家标榜的仁义道德。陈亮可以说是最早的历史进化的利欲推动论者!叶适在《龙川集序》中说:

同甫既修皇帝王霸之学,上下两千余年,考其合散,发其秘藏,见圣贤之精微常流行于事物,儒者失其指,故不足以开物成务,其说皆今人所未讲,朱公元晦意有不与而不能夺也。[25]

陈亮的王霸义利之说,虽然也不能正确解释历史的发展,但比起朱熹等的解释,则向前迈出了一步,这一点也是值得称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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