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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子在川峡路的发展及在北宋的作用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交子之产生于宋代,绝不是偶然的;而交子之出现于川峡路,则在这种必然性中又具有偶然性的色彩。直接促使交子产生的动因是川峡路的铁钱。前面一再提到,川峡诸路的成都府路的社会经济状况仅次于两浙路,而同江东路、福建路差肩比美,在商品交换方面则有过之而无不及。交子就是在这一矛盾下应运而生的,铁钱成为了它的助产婆,它代替了铁钱而成为了川峡路的通货了。主持交子的十六家富豪,有的住在成都府,有的分居各县。

交子在川峡路的发展及在北宋的作用

北宋前期出现于川峡诸路的交子,不但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纸币,而且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之产生于宋代,绝不是偶然的;而交子之出现于川峡路,则在这种必然性中又具有偶然性的色彩。

交子(纸币)的产生与商品货币的发展固然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与商业信贷关系的发展有着更加密切的血肉的联系。甚至可以这样说,商业信贷制度的发展为交子的产生创造了前提条件。而这个前提条件在唐宋之际显然是具备了。

自唐中叶以后,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了货币流通的发展。据研究这一问题多年的李埏同志的见解,钱币已经排斥了布帛而成为唯一的商品交换的等价物,不复是钱帛并用了[44]。由于商品货币流通的兴旺,商业信贷关系随之发展起来。这一发展表现在:(1)为适应千里行商、长途贩运的需要,唐宪宗时候开始的飞钱,解决了金、银、铜币携带的问题,“汇”、“兑”双方在商业信贷关系的基础上统一起来,适应了商业发展的需要。(2)唐代柜坊、宋代塌房,都能够为商客积存各种货物、贵重物品以及金、银、铜、钱等等。从杜子春三入长安的传奇中可以看出,柜坊积贮的铜钱数量甚为可观,一次能够提出十万贯;而存主与柜坊主又是在商业信贷基础上受纳和支付大批货币的。(3)在宋代商业贸易中,存在“赊”的现象,买主或者经纪人先取得货物,有时是大批的货物,然后买主、经纪人将货物出售后,再支付现钱[45],这同样是建立在商业信贷关系的基础上。在商业信贷关系发展的基础上,加上宋初以来由入中粮草而兴盛起来的茶钞的启示下,人们找到了便于携带便于交易的货币——交子。南宋徐鹿卿说:“楮之始行,非以为楮,以楮飞尔!”[46]要制作能够“飞”的通货,当然要精良的雕板印刷,而这样一个条件在宋代也已具备了。

直接促使交子产生的动因是川峡路的铁钱。前面一再提到,川峡诸路的成都府路的社会经济状况仅次于两浙路,而同江东路、福建路差肩比美,在商品交换方面则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在成都府路用以商品交换的媒介物却是铁钱:“川界用铁钱,小钱每十贯重六十五斤,折大钱一贯重十二斤,街市买卖,至三、五贯文,即难以携持。”[47]按照政府的规定,“川峡仍以铜钱一当铁钱十”[48],即重六十五斤的十贯小铁钱同重五斤的一贯小铜钱的购买值是相等的。这样,商品流通与作为等价物的铁钱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铁钱难以充作商品交换中的等价物!交子就是在这一矛盾下应运而生的,铁钱成为了它的助产婆,它代替了铁钱而成为了川峡路的通货了。

北宋时期的川峡路交子可以分作两个阶段,开创时的民办阶段和后来的官办阶段。

交子什么时创始的?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二月庚辰记事有云“先是益、邛、嘉、眉等州岁铸钱五十余万贯,自李顺作乱遂罢铸,民间钱益少,私以交子为市。奸弊百出,讼狱滋多”[49]。李埏同志《北宋楮币史述论》一文根据这条材料指出,交子大约出现于十世纪末。而这时候的交子,“表里印记,隐密题号,朱墨参验,书填钱之数,以便贸易”[50];同下面材料所记述的大致相同。到宋真宗景德初年,张咏第二次任官蜀川,对混乱的交子进行了整顿,使成都府豪富十六户主持其事。这十几家富豪,“连保作交子”,“用同一色纸印造,印文用屋木人物,铺户押字,各自隐密题号,朱墨间错,以为私记”;印成的交子,“书填贯,不限多少,收入人户见钱,便给交子”;“无远近行用,动几百万贯”。“街市交易,如将交子要取见钱”,亦可兑现,但“每贯剥落三十文以利”,作为交子印刷费用的补偿。“每岁米麦将熟,又印交子一两番,捷如铸钱,收买蓄积”,在收割季节,利用交子贱价收购米麦,从这里又获得利润。由于交子利润很大,交子户因而“广置邸店屋宇园田宝货”,而假交子也纷纷出笼,“兴行词讼不少”[51]。是否由于交子出现不少问题,就将其废掉不用?孙甫有一段很确当的议论:

蜀用铁钱,民苦转贸重,故设法书纸代钱,以便市易。转运使以造交子多犯法,欲废不用。甫曰:交子可以伪造,钱亦可以私铸;私铸有犯,钱可废乎?但严治之,不当以小仁废大利。后卒不能废。[52]

纸币的出现,是商品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在流通过程中虽然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伪造不过是其中的一个问题,而且是较小的一个,但它毕竟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因而只要有商品生产,纸币就不能废除。

主持交子的十六家富豪,有的住在成都府,有的分居各县。由于交子能够兑现,富豪们的准备金(铁钱)不足,“或人户众来要钱,聚头取索印,关闭门户不出,以至聚众争闹”。虽经官府“差官栏约,每一贯只得七八百,侵欺细民”[53]。特别由于“富民貲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数起”,交子户与交子持有者之间的矛盾紧张起来了。大中祥符末年,知成都府事寇瑊到任之后,“诱劝交子户王昌懿等令收闭交子铺,封印单,更不书放,直至今年春方始支还人上钱了当。其余外县有交子户并皆诉纳,将印单毁弃讫”,同时还要成都府今后不再置交子铺。

天圣元年(1023年),薛田代寇瑊知府事,与运转张使若谷共同商议了交子问题。他们认为,“自来交子之法久为民便”,“自住交子,后来市肆经营买卖寥索”,“贸易非便”。因此提出:“废私交子,官中置造,甚为稳便”。这年十一月戊午诏书批准了薛田等的奏请,成立了益州交子务[54],主持发行纸币的各项工作,开始了官办交子。它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铸益州交子务铜印一面,交本务使用,并使用益州观察使印记。

(二)“起置簿历”,将发行的每一道交子,“上书出钱数,自一贯至十贯文,合用印过上簿书押”,然后由“监官收掌”。

(三)“候有人户将到见钱,不拘大小铁钱,依例准折,交纳置库收销,据合同字号,付给人户,取便行使”。(www.xing528.com)

(四)“每小铁钱一贯文依例克下三十文入官”。

(五)“其回纳交子,逐旋回抹合同历簿”,将旧交子销毁完事[55]

(六)据费著《楮币谱》载,天圣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到二年二月二十日(此日期据《宋朝事实》所载)官府所印行的第一界交子为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缗。

(七)“大凡旧岁造一界,备本钱三十六万缗”,即用来作为准备金,以便兑换。

(八)直到北宋末,范祖禹在《郭子墓志铭》中提到,“纸币之设本与钱相权”[56],王应麟《困学纪闻》据此确定纸币之名是在此后才有的。

以上是天圣元年官府接管交子印行事务的有关做法,其中第五条因销毁旧交子、行使新交子而产生的新旧兑换“界分”问题,在中外学术界颇多异同。释文莹称:“〔张咏〕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一界换之,始祥符辛亥(四年),今熙宁丙辰(九年),计六十六年,已二十二界矣”[57]。《宋史·食货志》则踵继此说。而章汝愚《山堂群书考索》后集引《宝训》[58]称:“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缗,以二年为一界而换之,始祥符之辛亥,至熙宁之丙辰,六十五年,三十二界”[59]。加藤繁《交子的起源》等文,根据《湘山野录》和《宋史》的记载,认为《宝训》所说三十二界为二十二界之误,坚持三年一界之说。其实,《宝训》的记载并不错误。如南宋杨万里称:“至天圣中,官始权之,再岁一易,谓之交界”[60],李心传也称:“天圣元年冬,始置官交子务(十一月戊子),每四年二界”[61]。魏了翁在《吴猎行状》中也提到:“蜀之楮币,旧号交子,随闰更易,曰兑界”[62]。所谓“再岁一易”、“四年二界”,都说明了六十五年为三十二界。《吴猎行状》中“随闰更易”,也指的是:我国农历五年二闰,每逢闰年大致三个年头而实际上二年有余,因而也可以理解为二年一易的。根据多年的研究,可以确定官交子印行,从祥符四年到熙宁九年共三十二界,亦即二年一易的。

交子是以铁钱为基准、为本位的纸币,自天圣元年官府接管之后到宋神宗时候一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其间,宋仁宗庆历四年、七年以及皇祐三年因西北边防吃紧,商人入中粮草需加支付,许可商人“指射赴永兴凤翔河中府及西川嘉、邛等州请领钱数”[63],因而交子前后有六十万贯挪到秦州借支。其中有的到熙宁年间尚未收兑。这样交子第一次超越了它的使用范围和印付数字!

到熙宁年间,因对西北用兵,打算把蜀川交子向西北推行,借以解决财政困难,熙宁二年置潞州交子务,继而于熙宁四年“陕西已行交子”[64],然都因当地行使交子的条件不具备,不久作罢。但到熙宁七年,又向陕西推行交子,试图以“交子与钱行用无异,即可救缓急及免多出盐钞、虚抬边籴之弊”[65]。事实上交子缺乏准备金,多发行“空券”,就只能加重陕西财政的困难。因此在朝廷上意见即不一致,王安石就不赞成在陕西行交子,认为“〔交子〕到了妨盐钞”[66];而吕惠卿追随宋神宗,一意把交子推行到陕西路。结果“交子出多,而钱不足给,至价贱亏官故也”[67],而盐钞也因交子的推行,“又深害钞价”,只是便宜了那些贪贩交子、捣卖证券的商人。最后,官交子不得不停止在陕西通行。

此外,熙宁年间对蜀川交子制度又作了一些变动,即:制定了有关伪造交子的法令;熙宁二年发行币面值较小的两种交子,五百文和一贯文两种;熙宁五年“续添造一界,其数如前,作两界行使”;同时还延长了交子“交界”的时间,从原来的二月延至七月。

自天圣元年到宋神宗年间,蜀川路的交子改为官办之后,大体上是稳定的。川峡诸路生产情况除夔州路外,都是不断增长的,这个区域市场颇为活跃。就政府的货币政策来看,天圣元年开始发行时为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贯,折合铜钱不过十二万五千多贯,通货不能算多,甚至可以说是有些紧俏的。即使到宋神宗时候改为两界并行,即通货增加了一倍,同商品流通、市场的需要依然是吻合的。这就是说,交子的发行量是适中的。交子既然得到国家法律上的认可,政府首先要重视它,并根据社会的需要而不断地将其改进。这一点也是做到了的。杨冠卿曾经指出,交子不但是市场上的通货,而且“租税之输,茶、盐、酒酤之输,关市津梁之输,皆许折纳”。这样,社会各阶层当然乐于使用交子。不仅如此,由于准备金充足,“贱则官出金以收之,而不使常贱;贵则官散之,而示其称提,使之势常平,而无此重彼轻之弊”[68]。还有值得提出的一点是,交子开创时的币面值为一贯至十贯,其后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年)改作五贯和十贯两种,而十贯发行额占百分之八十。交子币面值大,只能在中等以上商贾、官僚士大夫和有钱的财主们当中行使,对市场贸易来说并不有利。宋神宗熙宁二年改为五百文和一贯两种,分别占百分之四十和六十,币面值小得多了,这就更能促进商品的流通和交换,使小农小工同市场的联系加强了。更何况在王安石变法期间,青苗钱的借贷,免役钱的征收,同农民特别是自耕农民的货币关系发展了,发行币面值小的交子,显然是同客观要求相适应的。由于这个时期的政府的货币政策妥善,所谓“西州之楮币”,不但“用之百年而无弊,贸百金之货,走千里之途,卷而怀之,皆曰铁不如楮便”[69],对商品经济的发展显然起了促进作用。而且交子在人们的心目中,具有很好的信用,“旧日蜀人利交子轻便,一贯有卖一贯一百者”[70]。即使在熙宁十年以后,交子稍为贬值,彭州“第二十七界子卖九百六十”,“第二十六界交子卖九百四十”[71],贬值百分之四到百分之六。其实,通货稍微膨胀和贬值,对小农小工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害处,甚而至于可以因此获得更多的交子,对生产、交换还是有利的。

宋徽宗时候,蜀川交子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前此的稳定逆转为不稳定。本来自宋哲宗元祐年间,交子贬值已达到百分之十,但这问题不仅没有及时解决,反而为解决陕西沿边籴买,又扩大了交子的发行量。而宋徽宗一蔡京集团有关交子的政策完全滑到邪路上去。自崇宁以来,蔡京集团便打算“令诸路更用钱引,准新样印制”,把交子推行到诸路[72],结果仅推广到陕西、河东沿边两路。大观元年,蔡京集团将益州交子务改为钱引务,于是河湟用兵的费用,全仰纸币解决,交子的发行额陡然地增加起来。崇宁四年改称钱引之后,发行额数为二千六百五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贯,当年又增造了五百四十万贯;到大观元年,在四年的底数上增造了五百五十四万贯,“较天圣一界逾二十倍”,两界并用则逾四十倍。通货膨胀得如此严重,一个显然的恶果便是通货的贬值。宋哲宗元祐时,交子每贯“止卖九百以上”[73],已经贬值百分之十,而宋徽宗时候,“价愈损,及更界年,新交子一乃当旧者之四”,即贬值为百分之七五[74]。在通货贬值的情况下,商人们乘机活动起来,“陕西、河东皆以旧钱引入成都换易,故四川有壅遏之弊,河、陕有道途之艰,豪家因得以损直敛取”[75]。在陕西河东等路钱引币值五千到七千的,而在成都才值二三百;即使是在川峡路山区的威州,“钱引原价一贯,今每道止直一百”贬值百分之九十;“大凡旧岁造一界备本钱三十六万缗,新旧相因,大观中不蓄本钱而增造无艺”[76]。这就是宋徽宗一蔡京集团妄图单靠印刷工具来解决财政困难、而导致通货膨胀、币值大跌、政府威信随之扫地的这样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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