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手工业者——手工业主和工匠,除采掘冶炼手工业者冶户居住在所在矿区之外,主要地聚居在城市镇市中,有的也居住在乡村中。据孟元老的记载,汴京“东西两巷,谓之大小货行,皆工作伎巧所居”[1]。又如南宋临安,“其他工伎之人,或名为作,如篦刀作、腰带作……”[2],也是各种手工业主、工匠聚居的地方。大城市是工匠聚居的场所,一般城市也是如此。如两浙路“婺州金华县,县治城中民以织作为生”[3],聚集了为数甚多的机户和纺织工匠。又如荆湖南路醴陵“县出方响铁,工家比屋琅然”[4],是冶铁作坊、铁匠聚居的地方。也有的村镇,则聚居富有传统的世代相承的匠户,如梓州郪县于打铜村有工匠百余户,专门制作铜器[5],又如景德镇则聚居了为数甚多的窑户。居于城镇中的匠户,是坊郭户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镇坊郭户也根据常产(主要是房产、家业钱)的有无区分为主客户,因而匠户中也有主客户的区别,对此问题在第四编中再加叙述。
不论在城市中,还是在村镇中,进行同一种生产的工匠、作坊聚居在一起,如上引郪县于打铜村的铜匠,醴陵县的铁匠就是如此。这种相同工种的作坊、工匠,组成为一“行”。那末,宋代手工业生产中,究竟有多少行呢?因缺乏详细记载和统计,还不能给以确切的说明。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即:自唐到宋,行的增加是相当可观的。宋敏求《长安志》记载:长安东市“市内货财二(据加藤繁的考证当作“一”[6])百二十行”,西市“店肆如东市之制”[7]。洛阳丰都市,自隋以来即是手工业商业荟萃的所在,到唐代也有一百二十行之多。宋代“行”的数量极其显著地增加了。据西湖老人《繁胜录》记载,临安有四百十四行。加藤繁认为,“一百二十行是形容为数之多,不是实数”,这个意见是对的。而且在一百二十行当中,还包括了大量的商业性质的“行”铺店肆,纯粹的手工业诸行,以及亦商亦工的“行”当然要少得多。但不论是虚数还是实数,从隋唐时期的一百二十行,发展到南宋的四百十四行,“行”成倍数地增加则是确切无疑的。
行的不断增加,说明了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密。实际上,宋代手工业的分工,从前面叙述的各部门手工业生产情况来看,是沿着下述两个方向发展、前进的。其一是,在一种与人们生活最密切的手工业部门的影响下,随着社会需要的不断增长,而建立了许多新的手工业生产部门。如纺织业就是这样一个起着重要作用的生产部门。纺织原料有麻、棉、丝等,这就有所不同,姑不置论。但就丝织业而论,从材料上看,缫丝业或络丝业与机织业分离,出现了络而不织、织而不络、既络又织三种丝织业与机户,这是原料(丝)与产品(丝织品)之间的分工。丝织品要染色,社会上出现了独立的染坊。染色当中,唐代出现“夹缬”新工艺,从而有了印花布,于是宋代有了专门从事雕造花缬的技艺,而雕板印刷业中也出现了一个新的分支。有了绢,有了缬绢,还是不行;还得有专门缝制衣服的缝匠。宋代彩帛铺中附有缝匠,为人缝衣,也有独立裁缝铺。与此同时,还涌现了制帽的帽行、做鞋的双线行,以及专门做油衣的行业。丝织业的发展,一方面是产品丰富,如织成绢、罗、纱、锦等产品,各个地区亦有自己的特点,这姑且不论,而另一方面则向工艺品发展,从而有刻丝、刺绣等的出现。这样,在纺织业的带动之下,形成了一些新的行业,创造出了新工艺、新产品,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密了。
另一种情况是,从一种综合型的生产部门中,分离出很多行业,发展成为制做某种专门产品的新行业,这是宋代手工业发展的又一个方向。冶铁业就是沿着这一方向发展的。前章铁冶中曾引用过李昭玘为吕规所作的墓志铭,其中提到这家大型的冶铁作坊:“东州之人,一农一工,家爨、户御,其器皆吕氏作也”[8]。从这个作坊制作的情况看,既有农业生产工具、手工业生产工具,也有家庭生活用具如镬、釜、刀之类,以及防家之用的武器,显然是一个综合型的大冶铁作坊。不仅镬、釜之类有专门制作的冶铁业,一些较小的铁制产品也发展成为专门的手工业。如信州,前面提到,从唐到宋所制钢刀极有名,另外这里所制作的剪刀,号为二仪刀,“遇物如风”,也是极为锋利的。针虽然很微小,但对于“女流医工”来说,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其中以耒阳所制最为有名[9]。至于前面提到的广南西路雷州所制作的铁制茶碾、汤瓯、汤匮之类,与“建宁所出不能相上下”,以及衢州铁锁等等,各个地区制作专门产品,从而成为当时市场上富有地区特色的名牌产品。
向专门化产品方向发展,与手工作坊内部分工的日趋细密有密切关系。大体说来,官府作坊规模都相当大,专业化程度较强,前述军工工业、金银细工手工业都说明了这个问题,不再赘述。拿采掘冶炼业来说,就有如下分工:(1)井下工,有采矿的、运矿的区别;(2)采矿之后要洗矿选矿;(3)洗选之后上炉冶炼,铜、铁、银、铅、锡等无不如此;(4)冶成矿产品后,才由铜坊、锻坊、银坊制作各种器物和不同的产品。因而作坊内部的分工是推动技术进步、产品专门化的一个基本条件。
手工业日益细密的分工及其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名著中,多次阐述了社会分工与商品经济之间的关系。他说:“商品经济的发展就是一个个工业部门同农业分离。”又说:“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加工工业与采掘工业分离开来,它们各自再分为一些细小的部门,各个部门生产商品形式的特种产品,并同其他一切生产部门进行交换。这样,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各个独立的工业部门的数量增加了;这种发展的趋势是:不仅把每一种产品的生产,甚至把产品的每一部门的生产都变成专门的工业部门……”[10]上述事实材料论证了,宋代手工业就是遵循手工业内部这一规律性而不断分工、不断发展的,从而推动了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不仅远远超过了隋唐时代,而且使其后继者元代和明初也大为逊色。
手工业不断分工、不断发展和扩大,必然使手工业者大大增加。亦正如前引列宁所说的:“商品经济每发展一步都不可避免地使农民从本身中分出一批又一批的手工业者。”[11]宋代有多少手工业者,前面在各手工业部门生产中有的已作出估计。今以宋神宗熙丰年间经济发展最突出的时期为准,大约是:
(1)汴京军工作坊、文思院、后苑作、窑作、锦院、染院以及各地军工作坊等,最少也有两万多工匠(或匠户)。
(2)铜铁钱监约有一万三千役兵工匠。
(3)采掘冶炼业在宋代手工业中占有不小的比重,其中铁冶至少有八九万户,铜冶约五万户(韶州永通监、信州铅山场全盛时各达十余万人,洪迈称永通监原有八九千家冶户),金、银、铅、锡等冶户不少于十万户,共计二十四五万冶户。
(4)纺织机户或机坊约十万户。(www.xing528.com)
(5)烧瓷的窑户不下六七万户,可能还要更多些。
(6)诸如各地伐木、造船、砖瓦、建筑、造纸、雕板印刷、墨、笔、砚制作等业,以及集中于城镇的各种作坊、杂工,也不少于四十万户。
总算起来,宋代官私手工业的匠户不下八十万户,甚至超过百万户,占宋神宗元丰初年的总户数一千六百万户的百分之五至七。这就是宋代手工业生产的基本力量,他们同广大农民一道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
手工业各行都有同业行会的组织。“行”也叫“团”,因而一般称为团、行组织。商业同行也有行会,这放在第四编中再谈。各行都有一个首脑。《周礼》中有肆长,是管理“肆之政令”的,大约由官府直接指派。唐贾公彦注《周礼》时提到:“肆长,谓行头,每肆则一人,亦是肆给繇役者”[12];“此肆长,谓一肆立一长,使之检校一肆之事,若今行头者也”[13]。所谓的“行头”,是唐代的制度。宋代继承了这项制度,称做行首。各行各业都有“行首”,但其含义则不尽相同。如《大宋宣和遗事》记载的那个李师师,谓之“上厅行首”,言其美貌为妓女行中之最,并不是管理这一行的头面人物,后代“行行出状元”的成语中即具有这一涵义,意为本行当中最有才具的第一人。乞儿行中也有行首或团头,《金玉奴棒打无情郎》中的金团头,则是叫化子中地地道道的头目,不能妄加菲薄的。“行首”也可能叫“行老”[14],一般说,行首是一行中经济力量最为雄厚的手工业主,唯其如此,才能经得住官府的勒索和敲诈。而为了躲避这种勒索和敲诈,行首或行人又向达官贵势投靠,以便得到他们的庇护和提拔,在冶铁中前面曾举过这类例证。
行的形成和建立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所谓“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大小,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15];所谓“市肆谓之团行,盖因官府回买而立此名,不以物之大小,皆为团行,虽医卜工役,亦有差使,则与当行同也”[16]。行的建立与官府科索和差役有着重要的关系,但是如根据这些材料认为行完全是因此而建立起来的,那就把行的形成发展看成是人为的因素,而不是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了。行的建立是由其本身的需要建立和发展的,杨德泉同志的文章对此已作了论述。
工匠要为官府应役。在城市则通过行,在州、县则直接通过地方官府的指派。从中央到地方,诸凡兴修宫室房廊、制作武器等器物,总是从州、县中抽调公匠应役,应役者谓之当行。“役工建造,公家不能免;人情得其平,虽劳不怨。境内工匠,必预籍姓名,名籍既定,有役按籍而雇,周而复始,无有不均。若名籍不定,而泛然付之于吏,则彼得以并缘为奸,本用一人,辄追十人,艺之精者反以赂免,而不能枉被攀连不得脱。”[17]“今世郡县营缮创缔募匠……平日皆籍其姓名鳞差以俟命,谓之当行。间有幸而得脱,则其侪相与讼,挽之不置,盖不出不止也,谓之纠集。”[18]陈襄和岳珂所谈两宋情况是完全一致的,而且各州、县在实际上也都早籍了匠户姓名的。如“〔宋徽宗〕大观四年九月二十四日奏,……光州固始县……见管钱坑冶户一十四户。”[19]“孝宗乾道二年四月十二日,提点坑冶铸钱司状,……应坑丁作匠,并令本县注籍,与免本身诸般非泛差使……”[20]手工匠人所立的籍贯就是匠籍,官府根据它自己的需要而将州、县工匠括刷到京城应役。但宋代工匠应役与唐代已有所不同了,被征调到官府中做活,而付给月米、日食米钱和酱菜钱之类,是唐代和雇制度的继续和发展,虽然有某些程度的强迫性质,但与真正服役还有所区别。宋代《京本通俗小说》中的《碾玉观音》,主人公玉工崔宁,人们呼之为“崔待诏”,这自然包含了对这位玉工的尊敬,但从这里却透漏了他同官府存在的隶属关系。所以他同韩王府中的秀秀私奔之后,韩王府到处追捕。这是手工业诸行的一个职能和作用,行首在这当中当然起着重要作用。
行的再一个重要职能是协调行内各种关系,极力缩小行内的竞争。只要有商品生产,就要有竞争,“同行是冤家”,就是由竞争而产生的。技术保密也来自于此,不仅行与行之间要保密,同行之内各个作坊也要保密,这一点在匠师制度中再说。为限制竞争,一个很重要的办法就是限制外人入行。王安石曾对宋神宗提到如下一件事情:“臣曾雇一洗濯妇人,自言有儿能作饼,缘行例重,无钱赔费,开张不得。”[21]“行例重”当然要看到是由官府勒索造成的,但这件事情也可能涵有这种意思,即:要加入某一行,就必须付出相当的“行例”,而这种行例正是限制有一技之长但无力缴纳行例的劳动者入行的手段,用这种办法来稳定行内的现有秩序,维护行户们的利益。
为避免同行内部的竞争,北宋汴京城内许多零工、日工、杂工都由行老负责雇请:“见雇觅人力、干当人、酒食作匠之类,各有行老供雇”[22]。南宋临安“雇请人力及干当人”,同样“各有行老引领,如有逃闪将带东西,有元地脚保识人前去跟寻”[23]。有些行业,如专门为“民间吉凶筵会、椅桌陈设、器皿合盘、酒担动使之类”,即筹办吉凶诸事、借赁各种器物,“亦各有地分,承揽排备”;连“供人家打水者”,也“各有地分坊巷”[24]。所谓“各有地分”,一方面包含着封建垄断的性质,直到近代中国大城市中还延续下来而成为一种陋习。另一方面,因为“各有地分”,在自己的地分中成为独立的王国,免除了竞争。不过,在有的地区和有的行业中,竞争还没有展开,因而行会中还有互助情况发生:“向在金陵,亲见小民有行院之说,且如有卖炊饼者,自别处来,未有其地与资,而一城卖饼之家便借市,某从炊具,某贷面料,百需皆备,谓之护引”,因而某些封建士大夫看到这种情况,称赞“行院无一毫忌心,此等风俗可爱”[25]。
无论是手工业还是商业,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独特的标志,“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各有本色(《梦粱录》卷一八作“皆有等差”),不敢越外”[26]。每行有本行的宗师,木工一行则以鲁班为宗师。各行也有自己的聚会等活动,这种聚会活动谓之“社”,“每遇神圣诞日,诸行市户,俱有社会,迎献不一”[27]。在共同祭神、奉祀宗室的日子里,都可分得“胙肉”,而行老照例要享受一份,倍于众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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