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社会改革的先躯者李觏,曾对东南诸路的生产进行了全面的简要的论述,在提到蚕丝生产时,他说道:
东南之郡,……平原沃土,桑柘甚盛,蚕女勤苦,罔畏饥渴,急采疾食,如避盗贼,茧簿山立,缲车之声,连甍相闻,非贵非骄,靡不务此,是丝非不多也。[37]
我国古代的劳动妇女一直承担了沉重的劳动,李觏对蚕女的勤苦辛劳描述得很生动,同时把东南丝织业之盛与蚕女的劳动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反映了东南蚕丝业是建立在与农业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基础之上的。
这种家庭手工业的特点就是它还没有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还不是独立的手工业。与农业相结合的手工业不限于纺织业,矿冶业也有这种情况,前面已经提到。但最广泛的则是这种家庭纺织业,前编对此问题已作了说明。这里必须提到的是,这种家庭手工业在不同阶层的农民中间是不一样的。对作为无地农民的佃客来说,封建主及其国家的沉重地租不但吞噬了他们的全部剩余劳动,而且也吞噬了他们必要劳动的一部分,因而靠这种家庭手工业来稍事弥补,勉强反复其简单再生产。对占有土地较少的半自耕农民来说,也是用家庭纺织品来纳税交租的。试看诗人们有关这方面的描述:
……丝成那望衣儿女,且织霜缣了官租!不愁织尽杼轴空,只恐精粗不中度![38](www.xing528.com)
老农锄水子收禾,老妇攀机女掷梭,黄绢已成空对喜,纳官还主外无多![39]
……织成门外迫催租,不了输租仍卖绤。妇姑对泣儿啼寒,更无可补儿衣隙。帛暖本来代绤寒,卖绤寒来愈无策!……[40]
这种家庭纺织业用来交纳租税和供应一家需要外,很难提供出商品的。因而它与农业的结合,确如前面所说,构成为自然经济的基础。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家庭手工业在实现再生产中所起的作用;没有它作为农业收入的补充,这些农户的再生产是不可思议的。因之,家庭手工业在农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实际上,在自耕农民的家庭经济构成中,土地占有越少,农业收入比重下降,家庭纺织业在这类农户经济的比重就会增大。如著名思想家李觏,在其年青时家中仅有二三亩水田,“故常不食者”;全赖李觏的母亲,“昼阅农事,夜治女功,斥卖所作,以佐财用”,才使一家免于冻馁。越是在地少的农民家庭中,越可以看到家庭纺织业在这类农民经济的构成中的重要性。所以,当着这类农户完全失去土地,全仗家庭纺织业为其谋生之具时,这类农户的经济构成便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如兖州民家一位叫做贺织女的,丈夫常年外出谋生,“不闻一钱济其母、给其妻”,因而全靠贺织女的双手织作来养活舅姑双亲[41]。在这类民户经济构成中,家庭纺织明显地占有绝对的支配的地位;而这类家庭纺织业便逐步地脱离了农业而走上了独立的纺织手工业道路。宋代许多机户大约就是从这类家庭纺织业分化出来,虽然这并不是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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