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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设计原则:指挥统一、分工协作与职责权限调整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分工与协作是组织职能的两大主题。所谓指挥统一原则即组织结构的设置必须保证行政命令和生产经营指挥的集中统一。因此,在组织开展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避免“多头领导”现象的发生,贯彻“指挥统一”的原则。组织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主要体现在管理关系、职责权限、岗位设置、任职条件的调整等方面。

组织结构设计原则:指挥统一、分工协作与职责权限调整

1.因事设岗与以人为本相结合的原则

组织结构的设计要使组织目标的各项活动落实到各个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即“事事有人做”,而不是“人人有事做”。它要求考虑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因事设岗,因事用人,围绕其业务流程确定其岗位体系。在实际工作中,除了遵循“因事设岗”原则之外,还要充分考虑人的特点和能力,做到“以人为本”。

2.分工协作原则

部门划分和岗位设置都是围绕组织的战略、任务和目标而展开的,是根据组织的具体业务需求进行的。传统的组织是建立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的,每一个部门都承担着组织的某一种业务职能或管理职能。

分工与协作是组织职能的两大主题。个人的能力和资源是有限的,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就必须进行协作。为此,必须清楚每个人所扮演的角色,明确每个人所起的作用,这又意味着要进行有效的分工。

3.指挥统一原则

指挥统一原则是组织结构设计以及组织日常工作中的一条重要原则。所谓指挥统一原则即组织结构的设置必须保证行政命令和生产经营指挥的集中统一。即任何下级只能有一个直接上级;不能越级指挥;职能机构也不能干涉直线指挥部门的工作等。

如果组织内部成员同时受到两个上级的指挥,而他们的指令并不总是一致的话,就会造成下属工作的混乱。如果两位上级的命令相互矛盾,下属就会无所适从。若下属执行其中任何一个命令,都有可能导致另一名管理者的指责,甚至引起组织内部的矛盾。因此,在组织开展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避免“多头领导”现象的发生,贯彻“指挥统一”的原则。

4.权责对等原则

责权对等原则要求:(1)组织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每一管理层次、部门、岗位的责任和权力;(2)赋予管理人员的权力要与其责任相对应,防止出现有责无权或责大权小的情况,当然也要避免有权无责或权大责小的情况发生。在古典管理学中,特别强调权责一致和权责对等,因为这对于消除管理活动中的特权现象,是一种非常有效和积极的手段。(www.xing528.com)

在贯彻责权对等的原则时,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具体到每一个管理者既要接受上级的领导,还要接受组织成员的监督。

5.精干高效原则

部门的划分、岗位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都要遵循最低数量的原则,以做到机构精简、人员精干,从而有效地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导致职责不清,管理混乱。

6.有效管理幅度原则

管理幅度是指一个管理者能够直接有效地领导和指挥下属的人数。也叫管理宽度、管理跨度、控制幅度等。与管理幅度相对应的概念是管理层次。在组织规模一定的情况下,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成反比关系。

影响管理幅度的因素主要有上下级的素质和能力、计划的完善程度、组织政策的稳定性、授权的情况、沟通的手段和方法、业务的复杂程度、下属所处的空间分散程度、下属承担责任的意愿和面对风险的态度等。

7.自我优化原则

任何一个组织或部门的结构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随着业务内容和职能的变化不断地进行调整和优化,使其更有效率。组织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主要体现在管理关系、职责权限、岗位设置、任职条件的调整等方面。通过有针对性的调整,使其更加完善,促进其整体和局部的优化。

一个好的组织应该满足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第一,组织结构要体现组织战略的要求,有利于组织战略的实施;第二,有利于组织业务流程的顺利进行;第三,有利于管理者对组织的管理和控制。在传统的组织设计中,更多的是强调以等级制度和汇报关系建立命令控制链,目前更多地是在战略指导下的以职能设计和流程分析为基础的组织设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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