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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日旭及其他“少数股东权益”的生存样板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营企业家在公有制为主导的“共和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相当于少数股东权益的所有者。笔者在二十多年投资银行职业生涯里与他们打过不少交道,对“共和国有限公司”这群“少数股东权益”拥有者感触良多。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就会留下一堆债务而“跑路”,把资产转移至国外,少数股东权益顷刻变为“表外资产”。

范日旭及其他“少数股东权益”的生存样板

本章对中国第一代民营企业家范日旭的一生进行了详细地描述,通过他从一个贫穷的东北普通家庭的孩子到资本市场高手再成为囚犯的起伏跌宕的人生,思考着中国几代民营企业家的生存状态与未来方向。

——如果要归纳这一代人,给他们一个定义的话,可将他们称之为“原罪一代”。之所以称之为“原罪一代”,是因为他们在新旧体制交替运行的游戏规则下,几乎每个人的第一、第二桶金,都来自于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方法和渠道。

——因为范日旭突然的这样一个结局,把他人生中的全部浓缩成了阶下囚,成了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审判词包裹下的罪犯范日旭、各种媒体千篇一律的道德天平下的“资本玩家”“隐形豪庄”范日旭。由此,范日旭的一生便是罪恶的一生;范日旭的儿子,也会当一生罪犯的儿子;范日旭的亲朋好友也都会一生成为罪犯的亲朋好友。

——自1991年我加入当时的海口顺风到1995年底离开顺丰集团,仅仅四年时间,海口顺风公司几乎从可以忽略的净资产起步,到控股“吉林轻工”“厦门国泰”“北方五环”三个上市公司和“海南顺丰”这半个上市公司以及设立“海南农业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长顺集团”、控股长春农行信托投资公司等多家企业构成的“顺丰系”。控股的上市公司数量当时在全中国民营企业中绝无仅有,若以今天的公司价值市值评估法,当年的顺丰可以堪称中国民营企业老大。

——之所以最终渐渐土崩瓦解,首要责任一定是范日旭,他没有这么远大的抱负,也没有宽广的胸怀,他既不能解决每个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理想,尊重每个人的价值观,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给每个人创造价值实现的机会,更不能将这些精英凝聚在一起,创造一个共同的理想。这也是范日旭的局限,是这个时代中国企业家的局限。

我悲哀的是,范日旭们的无情下场与结局。如果他们生之不幸、活之不幸,可以谓之是时代的扭曲与被强奸的灵魂给他们打上了不可重来的人生印记的话,我们一定要用今天的标准去衡量他们的综合素质,用严苛峻法去毁灭他们已经无力的呻吟吗?

——我们无法改变历史,但我们可以忏悔历史;我们无法改变范日旭们六十年的人生轨迹、还这一代人过去的公平。但我们可以包容他们的今天,理解他们的举止,宽恕他们的“罪过”。因为这样,才是我们的襟怀坦荡、才是对我们的真诚谢罪。

民营企业家在公有制为主导的“共和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相当于少数股东权益的所有者。全世界的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时,都非常重视维护少数股东权益和小股东权益,体现同股同权的公平法则,中国证监会概不能例外

一个公司的创造者和经营管理者被我们通常称之为企业家。在中国近代工商历史上,曾经出现不少著名企业家,荣德生、卢作孚是当年的代表;李嘉诚王永庆、何鸿燊等是港澳台的代表。

新中国建立后,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企业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独立法人,因而是没有企业家这个概念的。

中国第一代企业家诞生于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的第一批个体户之中。这批人除牟其中、年广九等极少数外几乎都诞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这一代企业家几乎都有这样一些特性:

——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有个高中文凭就是秀才;(www.xing528.com)

——都经历了“文革”的颠沛流离与身心疲惫、精神扭曲;

——之前都没有正经职业,找不到像样的工作,几乎都因为生活所迫而走上创业之路;

——创业之时几乎都处于社会最底层;

——即使成了当年最有钱的“万元户”,但仍然是整个社会的弱势群体。被谑称为“不三不四干个体”。后来也有一批依靠承包经营国有机构,游走于双轨制下,最终完成改制而私有化、半私有化的企业家。如柳传志、张瑞敏、王石等人。

这一代人早期挣了一些钱,几乎绝大多数又倾覆于茫茫的商海之中。至今活跃在中国顶级企业家阵营中的,如希望集团的刘氏兄弟、东方集团的张宏伟、海尔集团的张瑞敏、联想集团的柳传志等,早已是凤毛麟角。而一些曾经星光灿烂英雄,早已成为过往云烟。而因各种原因落马而饮恨铁窗的不乏少数。笔者在二十多年投资银行职业生涯里与他们打过不少交道,对“共和国有限公司”这群“少数股东权益”拥有者感触良多。直接打过交道、合作或服务过的就有范日旭、金飞龙、冯仑、刘永好、韩召善、张玉才、陈邦、谭传华、邱忠保、唐万新、郑强辉、鄢彩虹等等这样一些著名人物,而有过短暂接触或记不上姓名者更是不计其数。

如果要归纳这一代人,给他们一个定义的话,可将他们称之为“原罪一代”。之所以称之为“原罪一代”,是因为他们起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限公司”重组改革之初。新旧体制交替运行的游戏规则下,几乎每个人的第一、第二桶金,都来自于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方法和渠道。即使改革开放过去了三十多年,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存在,由于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共存,民营资本依然在与国有资本发生各种交易的过程中,获得寻租机会而赚着见不得阳光的钱。

三十多年过去了,今天的企业家已经成为“共和国有限公司”巨大的精英群体,从早年的“不三不四”的边缘化弱势群体一跃为这个“公司”的主流人群。但这个群体的生存状况除了外资、国有企业的企业家之外,民营企业家可以称之为这个“公司”的少数权益拥有者。相对于庞大的国有资本,他们还在苦苦挣扎,还是被歧视、非主流力量;相对于靠挣工资吃饭和靠土地为生的工人和农民来说,他们常常又成为拉开贫富差距富贵一头,是妖魔化的、缺乏社会责任感的、炫富的、制造腐败的、制造假冒伪劣的、道德堕落的化身。在整个社会群体中,他们又往往是两极分化的另一头,成为整个社会心理仇富群体的对象。公有制与他们相对立,老百姓与他们相对立,整个社会还需要他们具有公民意识,还要有社会责任感。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就会留下一堆债务而“跑路”,把资产转移至国外,少数股东权益顷刻变为“表外资产”。中国近十年到底有多少民营资本被转移至国外,到底有多少民营企业家成为海外移民是一个十分惊人的数字,到底多少,无法统计。

在我早年商海里有过很深交往的曾经叱咤风云的企业家范日旭仅仅是这个不小的群体中之一。他的身上浓缩了这一代企业家几乎所有的特性。和国有企业相比,他正好把国有企业不擅长的东西发挥到了极致,与国有企业形成鲜明的反差。国有企业最不擅长的“公司”这一组织形态,几乎就成就了范日旭呼风唤雨的最有效的武器。他可以被称之为“原罪一代”的经典代表。

因为他是我的第一个老板,并和他有过亲密无间的交往,我想用我和他的故事来放大这个群体,给大家启示和思考。对他们的命运给予迟到的关怀。

我和当年顺丰的同事们预测过范日旭的结局,但没有预测到他的结局会这么悲惨。坎坷一生,本该到了退休、退隐江湖、尽享天伦的年龄,却被一纸无情的判决书让遥遥无期的铁窗生涯给他划上一个悲惨的句号,改变了他最后的人生轨迹。命运之神仿佛跟他开了一个玩笑,让他的人生从卑贱开始,经历一路辉煌之后没有“涨停”在辉煌的顶点,却被无情地封死在“跌停板上”停牌了。

2010年8月31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发行债券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单位行贿罪等五项罪名,判处范日旭无期徒刑。“昔日的东北首富”“隐形豪庄”“资本大鳄”等等形容词与描述充斥各类媒体。这是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家因经济犯罪获得的最重的刑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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