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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与投资人的合作之道:退出机制与业务许可证的冲突

更新时间:2025-01-06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退出机制的变更直接影响了投资人旗下基金的清算时间,虽然投资人的决策层同意了战略的调整,但是部分投资人的基金经理还是保留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而此时KU公司的业绩也不是特别稳定。KU公司具有相应专营业务的许可证,地址变更无法备案登记导致相应许可证的有效性也会受到影响,这样的矛盾直接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如果把股权融资比喻成结婚,那么一旦投资人进入股东层面,“婚后生活”(投资人和创始人的相处之道)就变得非常微妙了。最终企业能否在产业和资本的联姻下走向辉煌,投后管理至关重要。

我们照例来听一个小故事:

经过三年多的辛苦经营,KU公司完成了第一轮融资,财务投资人分别以三个主体进入了股东层面,共投资3000万元,占股比不到10%。

第一年,创始人和投资人关系相处不错,公司重要的决策层会议都邀请投资人安排的董事参加,投资人也帮助对接了一些资源。

可是好景不长,由于战略层面的变化,原先在投资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发生了一些改变,原来约定的三年之内申请新三板的规划也做了调整,变为五年之内申请主板上市。

由于退出机制的变更直接影响了投资人旗下基金的清算时间,虽然投资人的决策层同意了战略的调整,但是部分投资人的基金经理还是保留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而此时KU公司的业绩也不是特别稳定。(www.xing528.com)

一个很小的事件引发了投资人和创业者的矛盾升级,主要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注册地址变更,这本来是好事,可却因为投资机构下属的一家主体作为股东不配合盖章,导致工商登记变更迟迟无法办理。

KU公司具有相应专营业务的许可证,地址变更无法备案登记导致相应许可证的有效性也会受到影响,这样的矛盾直接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最后创始人选择妥协,以公证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形式解决了上述问题,但以后的相处之路恐怕也是举步维艰。

回应文题,今天的问题一目了然,创始人与投资人(这里主要指财务投资人)究竟该如何相处呢?

我认为没有标准答案,但是基于我的实务经验和实操案例,或许有以下共性之处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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