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农村建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盐业体制亦随之改革。大园也在1979年实行盐业包产到户,即以工分为参考,将任务盐产量分配到各户。需要注意的是,这时候分配的不是盐田,而是盐产量,即完成任务所需要生产的盐产量。1980年,盐区推行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1981年,盐区普遍实行“五定一奖”的生产责任制和“任务包干到组、到户、到,按产值计工,以工计酬”的分配原则。1983年,惠东盐区根据中央颁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盐区联产承包责任制,对盐田生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五定”(即:定盐田承包年限,定各盐田人数,定原盐产量任务,定收入分配比例,定盐田管理制度),全面订立承包合同,确保盐业生产的稳定和发展。直到此时,盐民才稳定地承包盐田。
但在订立承包合同后,具体如何执行?盐民的盐业生产力能否得到解放,大园盐业生产情况是否会有所改观?我们通过下面两个表来分析这个问题。
表6-2 大园村1989年盐业分配产量表
资料来源:据林村长提供材料制。
表6-3 大园村1996年盐业分配产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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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据林村长提供材料制。
从1989年盐业分配产量来看,当时每公亩盐田的分配产量约为7.6担(一担约100斤),1996年盐业分配产量每公亩盐田的分配产量约为3担。从这两张表的对比来看,7年间任务产量减少一半以上。另外还有两份表格,一份是1991年大园村盐田分配产量任务表,一份是1987年大园村各户完成盐产量情况。应该说,自大园实行盐业体制改革以来,其分配的产量任务总趋势是越来越少的,大多数盐民都没有能够完成相应的产量任务,这也就是导致分配产量任务越来越少的一个原因。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另一种现象是盐田丢荒。盐田丢荒也是造成盐业产量减少的重要原因,这种情况自1985年以来特别普遍。林村长提供的材料对这一问题也有涉及。而从整个东江盐区来看,全区1979年有盐田276781公亩,到1988年只剩下215000公亩,以每年6178公亩的速度减少。[204]由此也可见盐田数量的减少绝不是一村一队的现象,而是整个东江盐区的普遍现象。所以自大园盐业体制改革以来,总体而言,盐业产量日益下降,盐田数量逐渐减少,盐民数量也越来越少。
导致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有很多。第一,盐业生产工序复杂,需要付出的劳动过多,而且盐业生产极易受天气的影响,产量不稳定,盐民收入也不稳定,因而盐民生产积极性不高。第二,原盐收购价格偏低,而粮油提价,补贴问题未能完全解决,盐民生产积极性无法调动。第三,由于湖盐、井盐、矿盐以及山东海盐的冲击,惠州海盐的竞争优势下降,而当地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与时代要求越来越不符合。第四,最重要的原因是改革开放为盐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使他们得以从盐业转移到其他行业。从1980年开始,惠东县的大洲、港口、稔山等盐区就引进外资在盐区进行原料加工。至1987年,从事盐业之外其他行业的劳动力已占东江盐区总人口的61%。[205]此外,由于大园临近双月湾,所以自双月湾开发后,很多盐民转向从事旅游服务业。据林村长讲,大园有1000多人,现在留在村里的没有50人,妇女都是去酒店、大排档帮人家搞环境卫生,男的都去捡蚬,潜水潜到两三米深,一天都可以赚到1000多元,一年可以赚十几万元。第五,水产养殖的兴起为盐民转型提供了可贵的契机。
盐业生产逐渐式微的情况下,水产养殖却在大园蓬勃开展起来。根据广东省盐业有关发展海水养殖的多种经营的方针政策,惠阳盐务局、盐业公司从1984年开始,在抓好盐业生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利用沿海优势,利用港湾滩涂,荒地荒水和利用盐町的蓄水池、泉水缸,开展海水养殖。近年水产养殖在大园已经非常普遍。
至21世纪初,大园只有少数几户人家在从事盐业生产,而且基本都是50岁以上的老人在进行劳作。究其原因,实在是因为从事盐业劳作极其辛苦,靠天吃饭,收入不高,年轻人都可以去打工,而老人只能是重拾老一辈留下的吃饭的东西了。正如林村长所言:“那些盐田全部荒废掉了,那些盐田跟不上形势,年轻人全部都外出打工去了,没人耕。”[206]现在,大园的盐田基本已经荒废或者被改成虾塘、鱼塘了,几乎很难再找出大片的盐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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