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园的盐业发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950─1952年,大园进行了土地改革,地主的盐田及其地面设备被收归国有,国家将部分盐田分配给盐民耙晒。1953年,大园建立盐业合作生产互助组,不过在当年12月便解散了。1955年,建立盐业生产合作社。1961年7月,成立四围渔盐公社,下设盐业大队,盐业大队下辖14个生产队,大园便是其中之一,与农业公社一样实行以生产大队为主要一级所有制的集体单位。大园村又分为5组,一组大概三四十户。
大园旧盐田一般以一户一为单位,一面积并不固定,有大有小,是长期私有制小生产的结果。其主要特点为呈梅花点分布,设备参差不齐,结构分散,传统的晒沙盐田劳动负荷重,生产率低,成本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上级政府对大园的旧盐田进行了改造和扩建,同时进行了技术上的革新。
大园在六七十年代总共扩建了3个围的盐田,分别为渡头围、革新围、新西江。参与过围海造田的林爷爷回忆到:“六几年,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就围海造田,我清楚就是这样的,当时造了3个围(的盐田),一个是渡头围,一个是革新围,一个是新西江,这些都是新造的,以前都没有这么多的,群众生活困难,盐区人口又很多,地方就是这么多,所以就围海造田咯!”[197]由此看来,大园围海造田既是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规模效应的需要,也是改善盐区盐民生活的要求。1975─1978年东海盐区进行大规模扩建,不过基本是在古灶不涉及大园。参与过古灶盐田扩建工作的林村长回忆到:“整个东海每家每户都要去建,没有工资,也不管饭,要自己带饭过去。有人专门挑过去,做好记号,分清是哪家的。当时是分批的,今天两个村去,明天两个村去。没有工钱的,是义务工。这里一个村分多少给你做,分配任务,这里是你这个村的任务,那里是你那个村的任务,搞好了可以回来,搞不好继续搞。”[198]
虽然对大园盐区进行了扩建,但盐区盐民生活困苦的问题依然存在。林爷爷形容大园“工业不靠工业,农业不靠农业,两头不靠岸”,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向上面反映盐区人民生活困苦,要借钱的啊,卖了盐之后再还给政府”。[199]盐区人民生活由此可见一斑,至于先借后还更是常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大园盐区分配制度实行工分制,即按盐民劳动力强弱和技术高低评定工分多少,最高为10分,再以工分为基础进行分配。林村长回忆到:“那时候是吃工分的,最有力气的是10分,我刚刚来的时候(16岁)是6分,我是男的嘛,如果是女的就是5分半……家里有6个劳动力,我爷爷、爸爸10分,奶奶、妈妈8分多9分多,他们一个月十六七块,我有9块,一个月差不多有八九十块了,那时候100斤米才14块,200斤米28块就够吃了,菜又不用买,鱼是国家分配的,才1毛多一斤,猪肉才8毛8一斤,那时候50块钱就够开支了,生活很好了那时候。”[200]这是改革开放前一两年的情况,表明盐民的生活水平已经有所提高。(www.xing528.com)
在人民公社时期,运盐还是以海运为主,东海有一个专门运送海盐的小船队。如果有盐要上交,则由生产队长上报给东海,东海再派船过来运到盐务所,达到一定数量再派大车送走。
晒盐的操作过程极为复杂,劳动强度较大。有时盐民需要在盐田待整整一天,甚至顶着炎炎烈日进行劳作,极为辛苦。而如遇下雨,盐民们也要冒雨前去收盐,否则辛苦付出的成果也将化为乌有。现在仍在从事盐业生产的毛姓盐民自编的两首歌谣便反映了盐民的艰辛,他说:“《唐诗三百首》改编一下就是了。原本是这样的:‘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改一下就是这样的:‘日在正中午,扫把池上舞。谁知餐中盐,粒粒皆辛苦。’我现在说给你听,因为我是耙盐田的,我有体会嘛!”还有另一首是“晴天白雪不容易,盐田工作人不离。日晒雨淋苦功夫,今昔对比科学时”。[201]道尽了盐民的辛酸。
由于大园也有农田发展农业,所以农业也建立了一个生产队。在当时大园存在盐业和农业两个生产队,但是这两个生产队互相杂居,都住在同个村子里。而且,这两个生产队的成员不以一家一户为划分基础,而是灵活地处理生产队之间的劳动力,即两个生产队之间互相协商,统一对全村的劳动力进行分配,部分人到农田上去劳动,部分人到盐田上面劳动。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担任过生产队长的林爷爷回忆到:“一家人由生产队调配,调配你去做农就做农,去做盐就做盐,一家人有四五个劳力,女的就调去做农咯,男的就去做盐咯,没有固定的,都是统一领导分配,以前好麻烦的啊,(我当队长)年终的时候要安排劳动力啊。”[202]1985年以后,生产队被取缔,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大园的两个生产队逐步发展为两个村民小组。两个村民小组都名为大园村民小组,不过所属的村民委员会却不同。有盐业生产队发展而来的村民小组隶属于东海村民委员会(东海村民委员会领导的村民小组都有着盐业生产历史),而由农业生产队发展而来村民小组隶属于大园村民委员会。至今这两个村民小组还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村里的某些事物还需由两个村长合作处理。至于更加具体的细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时候就是这样安排的。我也问过八九十岁的老人,他们也解释不清楚”[203],林村长如此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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