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段村20世纪60年代的老书记李爷爷在访谈中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盐田生产都是单干或者是佣租地主的盐田耙盐,生产的盐也是被资本家、地主收购,然后卖给政府[2]。在当时的平海所城,也有罗段村人开的盐馆——怡隆号,进行场盐收购。在民国政府时期,政府对于盐业生产管控较严,盐田上还有盐警看守,防止盐民偷盐走私。另外在东洲村那边还有炮楼警戒,在民国二十二年(1933),两广盐运使决定筑仓坨集中存盐,修炮楼以便管理[3]。盐警炮楼,就是今天东洲村的“红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被用于盐业生产的气象站。李爷爷还提到,当时耙盐后,盐警还要在盐堆上盖上一个大概30公分的红色大印,防止有人偷盐[4]。在民国二十五年至二十六年期间(1936—1937),民国政府场盐归坨管理,主要分为3个坨:稔山、大洲、平海,其中平海下属有港尾、四围、黄甲、东洲4个盐坨,实行分管理,“公坨私堆”,下午四点收盐,封堆盖印,木制大印,分别刻有“东、港、甲、四”等字[5]。
罗段村现任的李村长还说,当时地主跟佃户的分成制一般是四六分成(佃耕户得六),如果是产量高的盐田有三七或者二八分成[6]。但是这并不代表地主会善待盐民,因为盐业生产受到天气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过大,在晒盐收成不好的时候,盐民生计难以维持,主借机以高利贷放盐贷,借此敲诈,吞并盐民房舍以及盐田。例如罗段盐民罗永福向主借了四十元(法币)修水缸,不到四年仅有的一盐田被翻车利[7]算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一些地主在1948年、1949年大肆抛售自己的盐田,以此换取钱财逃窜离开平海。
当时佃户想要一盐田是非常不容易的,李爷爷回忆说当时的盐民佃户在租期快到的时候还要向地主送礼,以此向地主祈求来年还将盐田租给自己,在过年过节的时候也需要向地主送礼[8],如佃成后的“猪脚酒钱”、八月十五的“月饼钱”,另外还要给介绍佃租中介人所谓的“饮茶钱”“穿鞋钱”,跑腿的还要送5~10元(法币)鞋金[9]。
图6-3 罗段盐田
(2018年11月21日 张泳琳 摄)
图6-4 晒盐工具——石碾
(2018年11月21日 张泳琳 摄)
图6-5 晒盐工具
(2018年11月21日 张泳琳 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盐田分配,李爷爷在访谈中提到当时村里平分田地,家家户户都分到了盐田,一户分到的盐田面积大概是八九亩,但分田地也是根据家中劳动力多少进行分配,所以并不是每家每户都一样。当时的盐业生产属于定额生产,指令性生产,当时的盐业,生产是由盐务所管理,实行“三统”,即统一定价、统一价钱、统一销售。[10](www.xing528.com)
《平海大元乡罗段盐业生产合作社工作检查报告》中介绍到罗段盐业合作社是在1955年1月1日成立的,其下有5个盐队,有盐田61,其中国家代管的有42,自主私有的是15。共有社员47户,均是盐民成分,男性劳动力有61人,女性有63人,加上有家属92人。
1955年的第一季度产盐13,242担,是计划的4,581担的289.06%,不仅如此,还完全消除了不合格盐,相对比1954年第四季度的检查中罗段的5个大队只有一个合格盐的情况,1955年盐业生产质量有很大提高。第一季度收入3735.44元。在1955年的上半年,产盐21,031担,同比1954年上半年增产11,462担,上升119.41%。
盐业生产社的机构包括有理事会以及盐事会,后者监督前者,主要负责分配工作区域;另外还有社务委员会,包括正副主任以及20个生产委员;下属生产队一共有5个,如林官队、应新队等,每一队有正副队长共3人。盐业生产走的是集体化道路,实行社员三包政策,在盐业生产中,实行包工、包产、保质的政策,记工分劳动,每一工分约等于0.2032元。罗段盐民的平均劳动日收入为2.48元,约为11工分,罗段村盐民的收入水平较高,1955年第一季度分配后,罗段村的李恭贺可以往银行存款200元。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罗段盐业生产水平的不断其提高及罗段盐业良好的发展趋势,既是因为盐田的优势,又有盐民积极劳动晒盐的原因。
罗段盐业生产的水平较高,产量高收入好,因此成了宣传合作社的“活例子”和其他盐业生产合作社学习的榜样:在1955年的3月27日,罗段盐业生产社还组织过一次访问队,全队200多人再加上歌咏队到应大村宣传合作社的政策以及走集体化道路的优势。访问队不仅与应大村有交流,更是流动到社,进行了4次宣传,不仅帮助其他社的盐民解决如做卤缸、排苦卤的问题,并且向别的盐业生产社宣传生产经验,既可以推广先进生产经验,也可以提高整体盐业生产水平,这一举动收受到了其他村盐民的热烈欢迎。应大村的会议开到晚上10点,盐民还不愿意访问队的人走。不仅社外盐民先后4次轮流到罗段参观,罗段、应大以及东洲3个社的干部还集中在一起到罗段参观,了解盐业生产的经验,罗段也积极向他们传授经验,帮助他们更好地搞好三包工作。
盐业生产合作社时期,盐业生产走集体化道路,社员之间也存在一定的顾虑和矛盾,比如说担心做卤缸太多,对于计划没有信心;关于出工积极是否有加工分有争议;还有就是社中及各生产队互相怀疑,不信任,比如第四队说第一队记工分标准宽,迟到都不扣分,还有第一生产队离罗段村最远,又喜欢在休息的时候讲些怪话,其他生产队的人都很不满,认为自己在吃“人家的屙屎饭”。另外,社员的责任心不强,因社员参军服兵役而无人劳动的3盐田无人负责,几近荒废。[11]
50年代的罗段盐业合作社为了提高盐业生产水平,在社内进行盐业生产基础设施的建设。首先装设卤缸,因为所有的盐田,过去都没有储卤设备,饱和卤一遇下雨,便全部消减,损失很大,装好了卤缸以后,下雨时能够收到卤水,就可以提早产盐,增加生产。4月底装好了卤缸以后,收到很大的效果,比如在四月上旬下大雨后,收到了卤水,3个晴天就开始耙盐,至7月连续晴天就耙到506担,占全场630,总产量的44.11%(全场总产量1231担),其次抓住扩大蒸发面积,缩小结晶面积,充裕卤水,增加生产,结晶池与蒸发池的比例普遍为二比一,结晶池过大蒸发池过小,因此严重地影响了卤水不足,都是耙干盐,不但减少了产量而且也降低了质量。李六泉原10个结晶池减少了两个,增产5担。罗段原8个结晶池减少了一个,增产3担。[12]
2.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发展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惠东盐业生产陷入了低潮。一是因为天气原因,在1962年的13号台风导致90%盐田受浸,盐业生产陷入困境。二是因为盐业低于渔业以及其他副业的收入。
当时的盐价较低,生产成本高,盐民收入少,影响生产积极性。耙盐所需的工具升价非常快,水车由39元升至50元,盐民难以负担,而且人民公社也并没有提供足够的耙盐工具,如稔山人民公社缺乏盐箩,甚至要用粪簸箕运盐,导致漏失很多盐。生活成本也不断提高,就好比说番薯的价格由2分升到如今的2角,过去一斤鱼最多0.25元,现在可以卖到1.5至2.5元。很多盐民都认为“多产盐生活苦,少产盐生活好,不产盐生活更好”。1961年,当时的惠阳县正常生产盐田面积只有4.6643平方公里,因此一至十月份产盐完成生产计划的59.4%。[13]
1961年罗段的第三大队因10月份超额完成产盐计划被表扬,但该队的队员很多都认为搞副业更有前途,产盐是没有出路的。社员李六泉、罗造昌认为耙盐的都是盐牛,有做有得食,怎样也比不上渔民、农民,同时也比不上平海居民及撑渡和捡屎的。他们认为,自己的收入不如这些人,毕竟渔民有鱼吃,农民有番薯吃,居民搞副业每月收入60~70元收入,撑渡每月收入40到50元收入,捡屎的每担都卖2元钱,但盐民每月只能拿10多块,买了米没有菜,顾得吃顾不得穿,真是“赤膊战雷公”。[14]
1964年,罗段向上级请求拨款修造罗段盐田,在报告中可以看到,罗段在1959被平海人民公社圈起的0.2545平方千米盐田,其中已经建好,并于1960年冬天投入生产的也只有0.0326平方千米。又因为1961年被台风冲毁后缺少资金维修,一直荒废。因此希望上级可以拨款修基塘,筑盐田,增加设备。但是在报告中也指出,当时罗段有盐田基础的面积仅有0.032平方千米,如果需要修缮盐田的话,大概需要239800元。当时罗段的盐业生产日益衰落,因为天气原因、资金原因,难以保持之前的盐业生产水平,难以继续发展盐业。[15]在一位曾经在平海管理盐场工作的林爷爷的工作笔记中,可以看到1973年罗段产盐39177担,但是到了1975年罗段仅产盐23605担,与1955年上半年的产量相差无几,可见罗段盐业生产的逐渐衰败。[16]
此外,60年代盐业发展因天气原因不景气的时候,罗段还提出了在盐业生产中进行轮收轮晒,分级上卤的增收措施。在盐田大搞分水合水,借此迅速提高卤水浓度,提早下盐种的时间。天气稳定后逐渐加开池,合理进行深水晒盐。还要利用海水涨幅翻水进行深度制卤,过水时实行“卤咬卤”的方法,避免出现空池和半空池。[17]
3.改革开放后
据李村长说,改革开放后,每家每户包产到户分盐田劳动,但是因为六七十年代过于突出政治运动,忽略盐业生产,很多盐田荒废,那个时候仅有2800亩有效生产面积。而到了现在,越来越多的盐田荒废,年轻人不愿意耙盐,因为盐业生产收入较低,又容易受到天气影响导致产盐量低下,难以保证收入,维持生计;而之前的盐民年纪也大了,难以承受耙盐的辛苦劳作,再加上目前罗段村还有9盐田,大概是90亩,仅有李村长一家还在进行盐业生产,但是李村长也说耙盐赚不到什么钱,可能过几年自己年纪大了,也不会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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