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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场盐课司的迁移与平海所城的社会结构构成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过,为何淡水场盐课司会迁至平海所城?成立惠阳盐场管理处,下辖稔山、平海、大洲、黄马四场务所。除淡水场所在盐田区的村落,平海所城的军户以及因从事农渔业、手工业、商业等生计而定居于平海的人群同样是淡水场社会结构中重要组成部分。

淡水场盐课司的迁移与平海所城的社会结构构成

上述讨论可知宋代淡水场尚设在淡水,至迟明嘉靖时期已迁至平海所城东门外,这一过程是大亚湾盐业生产扩张的结果。不过,为何淡水场盐课司会迁至平海所城?淡水场与平海所城有什么关系?

明清时期地方志中的淡水场,除官署与场产、课额的记载,生产食盐的盐田区域范围并不清晰,不过前引道光《两广盐法志》卷首《绘图·淡水场图》标注出的“葵坑、黄甲、四围、港尾”四处地名,据《盐法通志》记载大致可以勾画出盐田区的范围:“淡水场,在碧甲栅之南四十五里,设在平海卫城内西南隅,东至葫芦潭过港,南至黄甲,西北至葵坑,横约九里,纵约一十五里”[20]民国《粤鹾辑要》所载淡水场盐田区方位、生产组织更为详细:“淡水场,坐落惠阳县平海城,距县城一百六十里,盐田区域分东西二处。东路在葫芦潭过港周围,合计一十五方里,距场署约一里许。西路在葵坑周围,合计约五方里,距场署约十七里。东路向分四厂,曰东洲厂、四围厂,黄甲厂、港尾厂,西路厂因年久荒芜,今不可考。此外,新增应归围田系于民国二年侨商张振勋集款兴筑,故不在东西路范围之内”[21]。以上两种记载比较清晰地勾勒了清末民国淡水场的盐田区,但这是不是明代以后淡水场的范围并不明确。据方志记载,明嘉靖时期归善县有四巡检司,其内外管巡检司位于“府东南一百三十里饭罗冈,洪武元年(1368)建”,有一图、六图等二里。[22]崇祯县志称“内外管社”,其中仅有“葵坑”与上述盐田区内地名吻合。[23]

1940年,惠阳盐场公署报两广盐务局批准,将淡水改称平海,碧甲改称稔山,麻西改称黄马。195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盐务局改为两广盐务管理局,产盐地区设盐场管理处,下设分处,分处下设场务所(后改称盐务所)。成立惠阳盐场管理处,下辖稔山、平海、大洲、黄马四场务所。[24]1961年,惠阳县改设区、人民公社建制。平海人民公社下辖四围(平海)渔盐人民公社,港口渔盐人民公社下辖东海盐业大队,同时隶属惠阳县渔盐工委。[25]1965年,成立惠东县盐场管理委员会,同时成立惠东县盐务局,两个机构,同一个班子合署办公。稔山盐业大大队改称为惠东盐场稔山盐业分场,平海盐业大队改为惠东盐场东海盐业分场,归属惠东盐务局领导。[26]1984年成立广东省惠阳盐务局,下辖惠东县盐务局、海丰县盐务局和陆丰县盐务局。1988年,广东省惠阳盐务局改称为广东省东江盐务局,与广东省东江盐业公司合署办公,隶属于广东省盐务局(广东省盐业总公司)。[27]

从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划来看,淡水场位于今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2008年由平海镇分出)。2018年11月、2019年1月,笔者和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17位本科学生对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东海村民委员会、大园村民委员会进行了两次田野调查。今东海村民委员会下辖埔顶村、洪家涌村、东洲村、应大村、罗段村、港尾村、古灶村、头围村、三围村、四围村等10个自然村,大园行村民委员会下辖南北寮村、上新村、林厝村、大园村、大塘村等5个自然村。根据15个自然村的村情信息,它们都属于淡水场的范围,有的村全村村民世代业盐,有的村部分村民世代业盐或从事渔业。而关于祖先来村开基的记忆集中在明清时期,个别村的姓氏自元代迁入。东海埔顶村和大园大塘村都有黄甲玄天上帝庙,虽然现在并没有名为“黄甲”的村,但各村对黄甲玄天上帝庙都有较深的记忆,应是对“黄甲”“黄甲厂”盐业生产组织的信仰记忆。另一点让人印象深刻的是,15个自然村内的民居建筑多为单体建筑,统一修缮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建筑面积均为30平方米左右,村内缺少岭南地区常见的样式复杂、做工精美大宅民居,即使是祠堂,但与民居相似,颇为简陋,表明这些村落明清时期并没有出现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或在地方上有大影响力的显要人物。从口述史资料来看,这些村落年纪稍大盐民的记忆都以租佃盐生活为主,家里是没有盐田的。据《惠州(东江)盐务志》记载,民国70%以上盐田掌握在地主、主、恶霸、官僚及祖尝管理人手中。占盐田人口不到10%的地、主,占有包括由其控制的公尝盐田总数60%~70%。[28]想必淡水场盐田生产关系不仅民国时期如此,明以降随着珠江三角洲盐业生产的衰落,两广盐区对食盐的需求转而向惠、潮二府集中,位于今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内适宜生产食盐的沿海滩涂逐渐被开拓出来。不过,对这些沿海滩涂的权力掌控可能并不在盐田区的村落内,这些村落整齐简陋的单体式民居布局表明村里的盐民是租晒盐的生产者人群,他们以少则百余人多则千余人的规模聚居,形成世代佃晒盐的村落。

那么,盐主是谁?

除淡水场所在盐田区的村落,平海所城的军户以及因从事农渔业、手工业商业等生计而定居于平海的人群同样是淡水场社会结构中重要组成部分。(www.xing528.com)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广东都指挥同知花茂请设沿海二十四卫所,其中有平海守御千户所,隶属于碣石卫。[29]据记载,平海守御千户所原额旗军一千一百四十五人,经过调防和逃亡,嘉靖年间仅剩四百余人。[30]清代以后,卫所制度逐渐裁撤,但平海的军事建置并没有削弱。康熙九年(1670),设右营都司一员、守备一员驻守平海。此外,平海、白云各汛,东江、归善各哨江之兵俱由平海右营拨遣。[31]在“三藩之乱”中,平海所城的军事职能继续加强。康熙十七年(1678)设镇标都司一员、守备一员领兵六百九十五名驻平海所城。[32]康熙四十三年(1704),将顺德镇标左营改为平海营,顺德镇标左营游击移驻平海。[33]雍正九年(1731),平海所城正式裁所,改设“巡检一员,以视资缉”[34],结束了有明一代平海守御千户所的历史。明清时期,平海经历了从千户所到平海营的军事建置变化,作为明清两朝广东重要海防营所,平海的重要军事地位相沿不辍,平海所城因而扮演了广东海防军事要塞的角色。据平海镇东和村民委员会洞上村《吕氏族谱》记载,“(平海所城)城上有四门四楼(东楼晏公爷、南楼协天大帝、西楼华光大帝、北楼玄天大帝),有四庙(东北角玄檀爷、东南角阿妈庙、西南角张飞公、西北角包公爷)、四局(火药局、冲口局、军账局、沙尾局,以供军士储放军器等用),城内四条正街向四个门楼,并交叉呈十字形,建有两座衙门(守府衙门和大衙门)、七个水井以及义学、盐厂、城隍庙、文昌公、东岳庙、龙泉寺、榜山寺、普照庵,在西门外设置军士练武场”[35]

本文笔者之一汪洁为土生土长平海人,他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借助盐法志书中的平海所城图及族谱记载,绘制了平海所城示意图。(参见图3-4)

图3-4 平海所城示意图

资料来源:刘车、汪洁:《平海城事》,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8页。

今平海城内的民宅方位大体上沿袭明代所城的布局,西北村曾家、王家、汪家、翁家、丁家;东门村杨家、黄家;南摆村林家、徐家、潘家等都是明代的军户家族,大多可与地方志书记载的军户姓氏吻合。他们聚族而居,城内大多民居皆为其各房系后代居住,构成平海所城的主体。[36]平海所城东面临海,船只可在东门城外葫角村、河下村港口停泊,并由此上岸入城。因而东门城外形成了贸易集市和手工业、商业性的村落上中村和西园村。西园村有街巷名“盐埠头”,即为居住于此的邓氏收取淡水场盐课所在。[37]今西园村张氏家藏有一份民国十七年(1928)分家书,由张氏三房共执。其家产包括东门外利旺街的商铺、农田若干、东洲厂晒水盐町等,在三房均分农田、商铺后,共同商议将“东洲厂晒水盐町壹,又麦元典授租谷捌石正,此二款归朱氏留为口食,供膳费用。倘百年身后,将此田交出做丧费之需,余用有存归众做尝。照三大房轮流收据”[38]。又上中村陈氏家藏民国三十三年(1944)分家书载:“有店舍生理咸淡田地,配作六份均分,各立分书,永远执据。”其中三份分有盐田:“阿书份均得:多盛号全盘生理,所有账揭数目概由其负责;另大㙤盐町壹;又后垅租谷捌石伍斗;又水牛牝壹条;又沙牛母壹,合住屋、多盛店面与阿初份同居;另得回多寿堂补来国币贰万元。”其子“连才份均得:牛牯园盐町壹;径下租谷壹拾石;又典契贰石;又同德酒公司股本伍仟元;对于该欠陈水之数由该町抵充,仍由其他兄弟五人补回国币壹万元。住屋系多盛店后尾东向壹间”,“伯俊份均得:红家涌盐町壹;上瓦坑租谷玖石伍斗;住屋系多盛店后尾西片向壹间”。[39]这两份民国时期的分家书表明可能明清以来淡水场相当一部分盐归平海大姓所有,以祖尝形式代代相沿,即使有买卖,也在这些地方有势力族群中流动。可以说,淡水场的社会经济结构表现为晒盐权与主权在空间上的分离。[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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