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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程序与标准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评定,是指以国家颁发的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评价建筑产品质量等级的工作。质量评定的依据同质量检验的依据基本相同。分项工程质量如不符合《标准》规定,应当及时处理,返工重做,再重新评定等级,但补强加固改变结构外形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工程。不足50%的,评为合格。分项工程质量如不符标准规定,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程序与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评定,是指以国家颁发的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评价建筑产品质量等级的工作。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分别评定。质量评定的依据同质量检验的依据基本相同。建筑工程质量一律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交工的建筑工程不允许有不合格产品,如果不合格则必须返工,直到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为止。

质量评定程序是,先分项工程,再分部工程,最后是单位工程。

1.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符合下面三条规定,评为“合格”:

第一条,主要项目均应全部符合《标准》的规定;

第二条,一般项目均应基本符合《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有允许偏差的项目,其抽查的点(处、件)数中,有70%及以上达到《标准》要求,其余基本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

在“合格”的基础上,有允许偏差的项目,其抽查点(处、件)数中,有90%及其以上达到《标准》要求者,即评为“优良”。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分项工程质量如不符合《标准》规定,应当及时处理,返工重做,再重新评定等级,但补强加固改变结构外形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工程。(www.xing528.com)

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分部工程质量根据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部工程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项工程的质量评为优良(其中主要分项工程质量必须优良且没有加固补强,如改变外形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则该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为优良。不足50%的,评为合格。

3.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1)工业建筑物或构筑物: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应分别评定各自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在土建单位工程或安装工程中有50%及其以上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为优良(其中土建单位工程的主体工程和安装单位工程的主要分部工程的质量必须为优良),则该土建单位工程或安装单位工程的质量应评为优良。不足50%者,评为合格。

(2)民用建筑物或构筑物:评定单位工程质量时,建筑分部工程应与管道、电气、通风(空调)等分部工程一并评定,有50%及其以上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为优良(其中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质量必须优良),则该单位工程的质量应评为优良。不足50%者,评为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程序是,首先由施工负责人提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和有关资料,报上一级施工负责人,然后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共同进行评定。由工程项目部专职检查员填报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从上述质量评定的程序和办法可以看出,分项工程质量是质量评定的基础。分项工程的等级是评定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等级的依据。分项工程质量有了保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才有保证。分项工程质量如不符标准规定,应当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但补强加固、改变结构外形或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表如表11-3、表11-4、表11-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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