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是一项复杂又细致的工作,招标和投标的程序、相互关系可概括为图8-1所示。
建筑工程的招标程序如下:
1.申请招标
招标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标单位的资质,招标工程具备的条件,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和招标单位的要求等,其表格可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购买。申请书必须获得批准才能招标。
2.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施工招标的纲领性文件,是提供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基本依据,同时它又是建设单位(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基础。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综合说明。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工期要求、技术要求、主要工程量、质量标准、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资金来源、对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等。
(2)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初步设计完成后招标,应提供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及结构图,以及装修、设备的做法说明。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招标,应提供全套图纸。
技术资料应明确招标工程适用的施工验收规范或验收标准;有关施工方法的要求,对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和保管的说明等。
(3)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投标单位计算标价的依据。它一般以每一单位工程为对象,按分部分项工程列出工程数量。
(4)建设资金证明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5)主要建材(钢材、木材、水泥等)与设备的供应方式,加工定货情况和材料、设备价差的处理方法。
图8-1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程序
(6)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7)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8)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及调整要求。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确需变更和补充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发出10天内,招标单位应当组织投标单位召开答疑会,并制作答疑纪要。答疑纪要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编制标底
标底是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有编制标底能力的机构编制的,对施工标的物的全部造价。按照规定,工程施工招标必须编制标底。
编制标底必须严格遵循下列原则:
(1)根据发包工程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招标交底纪要,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及本省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地区单位估价表、价格指数和政策性调整文件。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2)标底价格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3)标底价格应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还应考虑施工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工程要求优良的,还应增加相应费用。
(4)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按照规定标底编制后,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或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审核。实行议标的工程,其承包价格由承发双方商议,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机构备案。标底经审核确定后,必须密封至开标时方能公布。如标底在开标前泄密,会导致招标工作失败,对直接责任者应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公布招标消息
工程建设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时,应视工程性质和规模在当地或全国性报纸或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招标单位和招标工程的名称。
(2)招标工程简介。
(3)工程承包方式。
(4)投标单位资格。
(5)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和应缴费用。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应由招标单位向预先选定的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书。
5.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需要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送投标申请书,并附投标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明文件和资料,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企业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开户银行及账号。
(2)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企业的简历等等。
具体做法一般在规定的时间内,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向招标单位购买《申请投标企业简况调查表》填写并交回,该表格式如表8-1所示。(www.xing528.com)
招标单位对按时提交《申请投标企业简况调查表》及愿意参加投标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是为了拒绝不合格的投标者,确保参加投标的企业均为有承包能力、资信可靠的企业,以减轻招标工作量、加快招标进程。
资格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的资信情况,是否有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经验、企业的信誉等,最后必须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单位。
表8-1 申请投标企业简况调查表
6.发出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向通过投标资质审查的企业正式发出投标邀请,并在规定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领(购)招标文件的企业要办理签收手续,并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
7.组织现场踏勘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招标单位发出招标文件后,需要组织投标者进行现场踏勘,并回答招标文件中的疑点,使投标者了解工程的现场条件及环境,澄清招标文件的内容,以便编制投标书和磋商承包合同条款。通常投标单位在此期间提出的问题应由招标单位采取会议方式书面公开答复,招标单位不得私下单独向投标单位解释招标文件,招标单位的书面答复应作记录如表8-2所示,该类记录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应同时分发给所有投标单位。
表8-2 ×××工程招标答疑记录表
8.接受标书
招标文件中要明确规定投标者投送标书的地点、期限和方式。投标人送达标书时,招标单位应检验文件密封和送达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合格者发给回执,否则拒收。
9.开标
开标是由招标单位主持,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地点,向到会的各投标人和邀请参加的有关人员当众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和标底,当众启封标书并予宣读,使所有与会的投标人都了解各家的报价和自己在其中的位次的法定活动。招标单位逐一宣读标书,但不能解答任何问题。
投标截止后,应按规定时间开标,不宜拖延。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开标,一般应按规定邀请当地公证机关的代表到会公证。由公证人员检查并确认标书密封完好,封套书写符合规定,没有其他字样或登记,然后工作人员逐一拆封、宣读其中要点,并在预先准备的表册(表8-3)逐项登记,并由读标人、登记人和公证人当场签字,作为开标正式记录,同时向各投标人报告标价总表,由业主保存备查。
表8-3 ×××工程开标结果登记表 年 月 日
开标时,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应在公证人监督下,当场宣布为废标。
(1)投标书未密封。
(2)投标书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3)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投标书逾期送达。
(5)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
(6)投标书未说明采取特殊有效措施,并超过许可幅度的。
10.评标
评标是在开标后由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工作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综合评议的法定活动。
为了保证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评标工作小组成员应由建设单位或代理招标单位、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标底编制和审定单位、设计单位、资金提供单位等组成。评标工作小组成员中应有工程师、经济师和会计师参加,特殊建设工程项目和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应有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会计师参加。
评标工作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担任,组员人数为6人以上,其中建设单位的组员人数一般不得超过组员总人数的1/3。评标小组的组员不代表各自的单位或组织,也不应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扰。
评标的条件绝非仅仅是简单地比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而应从多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其主要条件是:
(1)投标报价合理。对国内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来讲,所谓标价合理并不是标价越低越合理,而是指标价与标底接近,即标价不超过预先规定的许可幅度,该幅度是,在一般情况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和一般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投标价格与标底价格相差超过±3%的,中型建设工程投标项目的投标价格与标底价格相差超过±4%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价格与标底价格相差超过±5%的。对国际招标、投标的或特殊的国内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受此限。
比较标价,既要比较总价,也要分析单价。
(2)建设工期适当。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期要求。
(3)施工方案先进可行。要求一般工程应有施工方案、大中型工程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并做到先进合理、切实可行,能够在技术上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质量等级,主要材料的耗用量经济合理。
(4)企业质量业绩充分,社会信誉良好。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质量可靠、履约情况良好等。
目前有很多地区的建设工程评标采用定性的方法,即综合分析评比法。这种方法主要是对上述评标条件进行定性的比较分析,最后确定中标单位。它一方面体现了对招标单位的自主权的尊重,但另一方面由于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透明度不高、主观随意性强,很难真正做到公正、合理。因而有的招标单位在评标中搞“明标暗定”,使招标工作流于形式,挫伤了投标单位的积极性。
采用评分法评标是较好的方法,即对各投标书的报价、工期、施工方案及主要材料用量、质量业绩、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议,按照评标方案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及分数比例打分,获最高分者为最有可能中标单位。表8-4所示为“评分法”各评标因素分值的示例,由于各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同,其基本分值也可不同。
表8-4 评标因素分值示例表
11.定标
定标又称决标,是招标单位根据评标工作小组评议的结果,确定中标人的法定活动。
在决标过程中,招标单位一般根据评标结果选择2~3家中标候选单位,分别邀请该投标单位会谈,以求澄清该投标单位在其投标书中有关内容所包含的意愿,弄清各投标单位若中标后如何组织施工,如何保证质量、工期,对工程的难点、重点采取什么措施,以判明投标单位的技术水平的能力,进一步验证所提出的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还可要求投标单位对其报价进行分析说明,对计费的依据作进一步的澄清。上述会谈应产生会谈纪要,经双方签字作为其投标书的正式组成部分。通过上述会谈,招标单位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自开标(或开始议标)至定标的期限,小型工程不超过10天,大中型工程不超过30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选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于7天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抄送各未中标单位,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银行。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退回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单位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就签订承发包合同进行磋商,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签订合同。至此,中标单位即改变为承包单位,并对承包的工程负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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