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方式,是指建筑企业向用户或服务对象提供建筑商品或服务的方式。是使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方式。即,建筑企业如何适应建筑单位或其他顾客的需要,向他们提供服务或建筑商品,用什么方式获得经营业务,又以什么方式获取企业的收入。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方式呈多样化趋势,企业必须灵活地选择。引起经营方式多样化的原因有:固定资产投资多样化,有新建、续建、改建、更新等;建设单位的需求多样化,对工程、价格、工期、承包方式的要求各异;建筑企业的类型多样化,有综合、专业之分,需采取不同的方式经营。在这种复杂的条件下,建筑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的交易形式必然多样化。
建筑施工企业选择不同的经营方式参与市场竞争,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各建筑施工企业机会均等。不论什么所有制的企业,不论来自哪个地区的企业都处于公平的竞争地位,各地区、各部门间不应封锁。
(2)承发包双方是法人单位,在交易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即使某一方是上级主管部门,也不应该是从属关系。
(3)承发包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建立经济关系。
(4)承发包双方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督。
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方式有如下几种:
1.总包——分包经营式
这种方式已经历了一个多世纪,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责任分担体系。这个体系中建设单位在经营关系中属于甲方,总包及分包建筑企业属于乙方。二者通过工程合同结成承发包关系。从建筑企业来看这种承包方式最突出的优点是:
(1)专业化分工的发展,促进了施工专门技术的发展和施工组织管理技术的发展。(www.xing528.com)
(2)责任分担体系比较合理。建筑企业由于受到合同的严格控制,在确保按要求的工期、造价和质量完工方面有一种外部压力,但同时其利益能得到合同的保证,因而其主动性、积极性能得到充分发挥。
但是,采用总分包经营方式,由于分工愈来愈细,环节愈来愈多,每个环节都有未知因素,因而导致总包单位控制上的难度增加。
2.设计——施工承包经营方式
这种经营方式目前美、日两国的大型建筑企业都在采用。它取消了传统经营中的施工总包环节,而由设计——施工一体化经营的企业承担总包角色。企业不必等到设计文件成套齐备,就可以分项施工。这种方式还可以减少中间的合同变更,提前开工日期,加快工程进度,也简化了用户的管理工作。
3.计划——设计——施工联合经营方式
这种经营方式又称开发式经营、一揽子承包、交钥匙方式、建后出售,如住宅商品化经营等。承包方式上各有差别,但大体上都是指建设单位授权或发包给一个建设企业(如开发公司),由它进行计划、设计、施工直到竣工。建设单位只须等待“交钥匙”之后开启使用。这种方式在民用建筑上得到广泛应用。其优点是承建单位可以腾出时间,最大限度地去考虑承担建设后的运营及其利益,同时减少计划、设计、施工之间的矛盾。
4.联合经营方式
联合经营方式是两家以上的企业联合向建设单位投标(包括与设计、供应、销售、房地产企业的联合),按各自投入资金或人力的份额分享利润并承担风险;或作任务上的划分,各自负责,承担风险。由于几家联合,资金雄厚,技术及管理上取长补短,能够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同时在投标中在标价和投标策略上能得到交融,因而提高了竞争能力。联合经营在海外承包工程中应用相当普遍,特别是和当地企业联合经营有利于对当地国情民俗的了解和适应。
承包企业不论采取哪种经营方式,都要通过不同承包方式来实现企业的经营。目前我国广泛推行的是招标投标承包方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