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安全保证计划中确定的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和过程,工程项目部应设立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其要点如下:对危险部位和施工过程的要求应加以规定,并经鉴定合格。记录监控结果并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监控人员的职能与权力应使广大作业人员所理解,对监控的结果要及时反馈到负责部门或分管人员的手中。有关部门或人员应该按照事故隐患的控制规定,进行迅速处理。
根据安全保证计划中确定的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和过程,工程项目部应设立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其要点如下:
(1)对危险部位和施工过程(包括有关设施、设备和操作人员的行为)的要求应加以规定,并经鉴定合格。对外在危险部位的操作人员和认为有危险的施工过程,以及所使用设备的安全装置要求,须加以明确规定和检查确认。
(2)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的对象和方式,对监控人员的素质、技能加以培训,并保证监控人员正当行使职责与权利不受干扰。记录监控结果并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
对监控人员进行培训,可以提高其对事故隐患的识别判断能力。监控人员的职能与权力应使广大作业人员所理解,对监控的结果要及时反馈到负责部门或分管人员的手中。
(3)对事故隐患的信息反馈,有关部门应按本节第一部分的规定及时处置。监控中,如发现有危害到正常施工的事故隐患时,应先采取措施,停止作业后及时汇报。有关部门或人员应该按照事故隐患的控制规定,进行迅速处理。(www.xing528.com)
(4)过程控制中除了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进行监控外,还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视作危险过程,必须重点监控。
施工现场中的悬空作业:如悬挂式吊篮脚手(手动、电动操作)、塔机,施工升降机、井架等起重设备的装拆,必须作为危险作业进行重点监护。高处悬空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做到安全带能生根、安全网能兜得住、临边有防护。
(5)连续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的衔接工作,应有专人负责落实。
连续施工过程,要有专人负责,防止安全设施与施工作业面的安全防护脱节而造成冒险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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