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版ISO9001标准中与物资管理有关的内容很多,集中起来涉及如下条款: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
组织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见4.2.4)。
注:在某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
7.5.4 顾客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组织应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或构成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若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见4.2.4)。(www.xing528.com)
注: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
7.5.5 产品防护
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组织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上述这些条款涉及物资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应进行的标识、保护和必要时的追溯。
产品标识首先是泛指生产服务全过程中对产品的基本特征如名称、规格、产地、批次等作出标志、标记和记录。目的是防止相似而不相同的产品相互混淆错用。其次为了防止某一产品的不同检验状态(如:未检验、已检验不合格或合格等)混淆,针对检验状态对产品作出的标识,是另一种标识,其目的是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使用或进入下道工序,或交付。两类标识的方法都由企业自定,例如挂牌、涂漆、存放在不同地点或不同容器、记录或其他方法等。同类产品应采用统一的标识方法。此外标识的责任者必须明确。外来的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包括采购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可以采用标牌、存放地点、进货验收单、进货台账、保管台帐、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方式进行标识。
针对重要产品往往需要通过标识保证其可追溯性,即在有必要追查产品的历史、应用情况、生产状态、质量特性或检验状态时以各种标识作为原始证据。哪些产品标识应具有可追溯性由企业自行识别。
标准中提到的顾客财产是指顾客所有的,为满足合同要求向组织提供的、在组织控制下或使用的产品、设施、财物、信息资料,可以是组成成品的材料、半成品,也可以是用于生产的各种物资。根据施工合同中明确的甲供物资的内容,企业对甲供材应作出专门标识,验证其合格性以及保管和维护。当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时应向顾客报告并作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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