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是一个挺大的话题,作为激励手段当中很重要的一种方式,也是未来的一个趋势,在这里简单做个介绍。
在西方,股权激励最早起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很多家族企业出现了很多问题,如亨利·福特一世创办了福特汽车,公司发展得非常好。在福特一世去世之后,企业由福特二世接管。但是,很难保证福特二世也有福特一世那样的才能和领导力,这样的话,福特汽车就有可能在福特二世的手上衰落。当时出现了一批人,人们称其为“蓝血十杰”,他们是从军方退役的十个军人,进入福特汽车成为其职业经理人,保证福特汽车公司的快速发展。福特家族为了激励这十个人,就将福特汽车一部分的股权给了他们。这是有记载的第一次比较典型的股权激励。
家族企业很难保障每一代都有优秀的管理人才,这就需要有职业经理人的出现。但是职业经理人并不是股东,他们的利益跟股东的利益是不一致的。职业经理人要寻求其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股东也要寻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为了解决两者利益矛盾的问题,就出现了股权激励机制,将职业经理人纳入股东的范畴中。因此,从股权激励制度产生的历史原点来说,股权激励首先是为了解决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问题。
其实,股权激励的方式,在中国明清时代,山西的票号就做得非常好。
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山西晋商票号中,每个晋商的票号都会有东家,也就是股东,同时也会有职业经理人,也就是掌柜。因为当时钱的数额是非常大的,而这类金融企业的发展需要基于对人的信任,因此,找人、用人、留人的问题,始终困扰着各位东家。首先,资金安全问题是至关重要的,票号大量的资金是需要职业经理人经手的。其次,票号的利润主要依靠职业经理人,所以掌柜一旦跳槽,东家的损失非常大。掌柜作为员工,身份卑微,薪金也不足。种种原因造成了票号人心不稳,为了竞争,相互之间挖人非常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晋商非常有智慧,他们为了确保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一条心,并确保票号资金安全和人员稳定,就采取了一种制度,叫作“身股制”。当时晋商的激励机制包括“银股”和“身股”。“银股”就是出钱的股东,也就是货币资本。“身股”就是出力的,也就是人力资本。员工的收入除了固定收入之外,还有来自“身股”的收入。所以,从历史起源的角度来说,我们中国也有类似股权激励制度的。
晋商兴盛的时候,中国从未有过上市公司,但他们合理的激励制度和治理结构却保其几百年昌盛!这是今天大量无法上市的家族企业应该认真学习和思考的。
东家:是投资人,有点像今天的大股东、董事长。东家占有的银股可继承、可转让、可分红(一般三年分一次),东家决定掌柜(总经理)的聘用和解职。
掌柜:是投入能力的企业领导者,像今天的总经理,持有“身股”。身股可以享有和银股一样的分红权,但不可以继承、转让,人一走茶就凉。
伙计:类似今天的员工。一般四年满师,满师后可拿年薪。其中优秀者可以持有一定身股,有的被提升为掌柜。
(1)晋商获得身股的条件。小伙计入号,先得当三年学徒,做一些伺候掌柜之类的粗活,闲暇学习打算盘、练毛笔字,票号光管饭,不给工钱。满徒后,按月发给薪资,但还顶不上身股。起码等三个账期后(大约十年),工作勤勤恳恳,没有出现重大过失且能力优异,经掌柜向东家推荐,各股东认可,才能顶身股。
伙计的身股从一二厘顶起,逐步增加。每次增加的身股,记入“万金账”,予以确认。当身股能顶到七八厘时,就可能被提拔为三掌柜、二掌柜,就有了大出息。因此,在山西祁县太谷、平遥一带有流行谚语说:“坐官的入了阁,不如茶票庄当了客。”可见当时身股有多大的诱惑力!
(2)晋商身股分红的发放。山西票号总号会在每年结算后,依据纯利润的多少分给各分号经理一定金额的损失赔偿准备基金,称为“花红”。此项花红要积存在号中,并支付一定的利息,等到分号经理出号时才付还。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其风险意识,而且一旦出现事故,分号经理也有一定的资金基础可用以填补损失赔偿。
每逢账期(一般3~5年为一个账期)结算,发放红利,首先需要提取花红(损失赔偿准备金)。史料记载,晋商每账期身股分红,高的每股可达一万多两,各地分号的二掌柜、三掌柜们也分五六千两银子。而当时,一个七品县官,包括养廉银在内,4年也不足五千两。
民国初年,十两银子买二亩良田,几十两银子可在京城购得一座四合院。这样优厚的分红待遇,使掌柜、伙计们视商号为己业,产生了极为有效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尽管晋商分号、钱庄分布全国,这样的制度却使其远距离的间接管理不但安全而且有效,费用又低。最终使票号、钱庄业形成晋商一股独大之势,其他商帮只能“望晋兴叹”!
(3)晋商身股的激励机制。身股一俸相当于银股的一股,一般大掌柜顶一俸,二掌柜以下到资深伙计,根据工作表现和年限分别顶九厘以下的不同等次。协成乾票号1860年创立,初创时,银股是13.5股,身股只有3.9股;可到了46年后的1906年,银股未动,身股增加到17.5股,身股占股比例56.5%,上升为银股的129.6%。(www.xing528.com)
大德通票号,1889年创立,银股20股,身股9.7股,分别由23名从业人员持有;该账期分红总额为2.5万两,银股分红占67.3%。到了19年后的1908年,银股没有增减,依旧20股,而身股却上升到23.95股,占整个股权比例的54.5%,持股人员达到57名,增加150%。虽然该账期银股分红比例由67.3%下降为45.5%,但该账期34万两的银股分红,却是19年前银股分红的20倍。而此时,多数财东年事已高,商号从财东们领着掌柜、伙计们干,转变为由掌柜与伙计们顶着干,财东后代们只享受分红,不参与经营,成为食利者。此时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完全分离,商号也从小作坊变成大买卖。只有将利润的大部分用身股方式让干活的人享用,才能使经营权、所有权分离不分心,劳资一体,共享生活。财东们的后代虽不经营企业,却因此稳定享用商号不断扩大的银股分红总量,完成了家族的利益传承,也使企业经营有效延续。
(4)晋商身股的退出机制。身股并非“一劳永逸”,如果顶上身股后发生了重大过失,还可酌情扣除身股,直至开除出号。但只要伙计努力工作一辈子,去世后,其家属还可以继续领取三个账期的红利,叫作“故身股”。这充分体现了晋商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充满了人情味,所以晋商字号的员工十分珍惜身股的机会,都会尽心竭力地工作,以报答企业的知遇之恩。身股是目前中国家族企业可以较为普遍用于激励员工的有效制度。银股的意义。
产权人格化,使经营可以一代代延续,因为他可以继承转让,所以他不仅关心企业今天能否挣钱,更关注企业的中长期利益。
以当期分红和传承银股为双重动力,去努力选择有能力的人并尽力留住他们,监控他们的运营情况,防止短期行为。
传承银股的长期利益,使东家们更重视诚信、买卖公平等,使之成为长期收益的生意规则,建立了晋商的商业道德与文明。
身股的意义。
因能力而设置,可在家族外广泛选人,保证质量,也使有能力的人稳定忠诚。
不能转让和继承的规则,使晋商聘请的领导人代代相似,多为精英。也使解聘庸者、新聘能人有了规则(法律依据)和文化基础。
身股虽然不可传承,但在分红中占六成以上(有的甚至七成),使干活的人真正明白是为自己干,也使他们在财东昏庸的情况下,可以据理力争,保持经营的健康持续。
事业后继有人,留住更多的能人;伙计监督掌柜,完善监控机制。
劳资一体,共奔生活,长短期效益机制都有了保证。
相当一部分晋商已成为社会型家族企业,能做大,易传承,可长久。
晋商的身股银股制度,对于当今大多数非上市民营企业,依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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