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均GDP的增加和人均可自由支配收入的提高,国人出游意愿日益增强,原有单一的“观光型”旅游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出游需求。因此,1992年国务院发布了第46号文件《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国家旅游局提出“度假休闲游”主题,1999年推出了“旅游黄金周”,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与标准,如《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等,使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呈阶梯式发展:
(1)2015年11月,17家度假区成为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2)2018年1月,第二批9家单位正式成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3)2019年5月,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迎来4家新成员;
(4)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公示了第四批拟入选的1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因此,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数为45家,分布在全国23个省直辖市,约占全国行政区划的2/3。其中,大部分分布于东部沿海和西南,当然,这与我国整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也符合度假区“休闲”主题。
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数量上,浙江领先,有6家;江苏,5家;山东和云南,各4家;四川,3家;其余则分布于广东、广西、福建、江西、安徽、上海、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海南、吉林、西藏等地。显然,这些地区都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能够满足旅游者多样的旅游需求。由于这4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成立的时间不同,原有的发展规模与基础不同,所依托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因此发展情况也各不相同。但是它们都能够依托不同类型的旅游资源与旅游环境,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特色的休闲度假产品,延长度假产业链,形成度假休闲产业集群。由于后面15家是2020年11月入选的,因此,有关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所取得的成绩与得到的以下经验,则是以前三批30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基础的。(www.xing528.com)
(1)强化资源导向型:发挥优势旅游资源,以度假区内与众不同的“景”为核心,打造“吃住行游娱购”的合理动线,让游客在“游”中“闲”下来。
(2)关注旅游者新趋势:新生代旅游者对旅游要求更多样,更饱满,更个性化,使得度假区在产品多样化方面基本能满足各类旅游者细分市场的需求,逐渐建立起各自的主打旅游休闲产品。
(3)突出度假与休闲活动:更强调旅游产品的休闲功能。在产品多元化的基础上着重用“活动”让旅游者“沉浸”“漫步”在度假区。
(4)加强区域智能化管理:科技的发展也改变了度假区的管理模式,提升了管理等级,使度假区在区域旅游功能定位管理、个性化旅游服务管理等方面都有了提升。
正是基于这些经验,疫情后旅游业在逐步恢复,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据文化和旅游部统计,2020年第三季度30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接待总人数达4 426.18万人次,环比上涨82.57%;旅游接待总收入249.19亿元,环比上涨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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