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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跌价准备:案例分析与监盘建议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再例如,由于存在不可控的安全隐患,某制药企业召回某一批次的注射剂,根据行业惯例,该批次注射剂将被集中销毁,注册会计师应充分关注相关存货是否已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建议考生以相关认定为索引,进而延展出存货监盘的目标。

存货跌价准备:案例分析与监盘建议

1.识别需要计提跌价损失准备的存货项目;

2.检查可变现净值的计量是否合理;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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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重点掌握如下题型和常见陷阱。

(1)存货跌价风险:例如,媒体报道某果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违禁成分,导致产品负面舆论,网络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对于该企业的产品存在顾虑,注册会计师应充分关注相关存货是否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再例如,由于存在不可控的安全隐患,某制药企业召回某一批次的注射剂,根据行业惯例,该批次注射剂将被集中销毁,注册会计师应充分关注相关存货是否已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与其他项目的综合考虑:例如,竞争对手推出某新型产品,由于高性价比而迅速占领市场,对被审计单位的现款产品造成重大冲击,被审计单位预计短时间内很难完成该类型产品的技术革新。在本例中,毋庸置疑地存在存货跌价风险,与此同时,注册会计师还应与其他项目的风险综合考虑——是否存在激烈竞争下虚构收入的风险?是否存在专利技术等现存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是否存在相关生产线预期产能利用率不足而导致的减值风险?

(3)存货监盘既可以用作控制测试,也可以用作实质性程序。在某些企业的审计中,注册会计师留意到企业的存货品种少、数量少、管理流程简单,可能决定仅将存货监盘用作实质性程序,这将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4)存货监盘是一项必要程序。考试时,由于任何“借口”而不实施存货监盘(例如,路途遥远、成本过高、仓库维修等),往往都是不当行为。

(5)考试需要准确区分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具体来说,管理层承担盘点、复盘编制盘点表的责任,注册会计师承担监盘、抽盘、编制监盘工作底稿的责任。注册会计师不应代行管理层职责,否则将损害独立性。

(6)监盘的时间:最理想的状态下,在资产负债表日(财务报表日)进行存货监盘,是最为直接、高效的。但在实务中,由于节假日、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安排等因素,存货监盘经常被安排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外的其他日期,此时注册会计师除监盘外,还应注意对存货盘点日与财务报表日之间的存货变动实施审计程序。

(7)监盘的地点:实务中,被审计单位会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一份存货存放地点清单(仓库清单),此时,注册会计师不应“拿来主义”,而需要关注这份清单的完整性,否则基于不完整的清单而选择监盘地点,最终审计效果无法得到保障。当确定清单的完整性后,注册会计师不仅需要考虑不同仓库存货的重要性,还应考虑各个地点与存货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而选择监盘地点。例如,如果注册会计师根据各个仓库的存货余额进行降序排列,选择余额最大的若干个仓库进行监盘,则很有可能忽略了那些余额不重大、但用于堆放残次品而导致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仓库,甚至是存在舞弊风险的仓库,容易“以偏概全”。(www.xing528.com)

(8)考生需要精准地记忆存货监盘的目标,这一内容经常在考试中考查“补写型”题目。考生需要注意记忆技巧,这些目标与存货监盘相关的认定是息息相关的,例如“是否归属于被审计单位”与权利和义务认定相关,“存货有无毁损、陈旧、过时、残次和短缺等状况”与准确性、计价和分摊认定相关等。建议考生以相关认定为索引,进而延展出存货监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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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了解后能够得出与内部控制“设计”和“是否得到执行”有关的结论,但是无法得出“执行有效性”的结论,因而也不能根据了解内部控制的结论,相应缩小实施抽盘程序的范围。只有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良好且得到有效执行,才可以据此缩小实施抽盘程序的范围。

(10)监盘开始前,注册会计师应当观察盘点现场,包括留意被审计单位的存货是否附有盘点标识。考生需注意,此处的“盘点标识”是被审计单位进行粘贴、标记的,这是因为实务中,很多企业的存货品类多、存放地点多,或是寄存于外部第三方仓库,这样“贴标签”的目的是理清归属于自身的存货,避免混淆、遗漏或重复盘点。考生不要将“盘点标识”误以为是注册会计师在拟抽盘的项目上提前做好标记,这样的做法会损害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被审计单位很可能提前预知、作出安排甚至舞弊,因此并不恰当。

(11)合理确定存货是否应纳入盘点和监盘范围:考试中,需关注售后代管商品、委托代销、受托代存、在途存货、“货到票未到”等情形,判断原则为存货是否已经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如是,则应纳入盘点和监盘范围,反之,则不纳入。

(12)建议考生记忆特殊类型存货监盘的审计程序,例如,对于箱装存货,不应仅以包装箱注明的件数乘以箱数得出存货总数,还应开箱检查;对于袋装存货,不应仅以外包装上注明的含量乘以袋数得出存货总重量,还应进行称量。

(13)“双向”抽盘是一项必要程序,这源自于审计准则的规定。考试时,如仅实施单向抽盘,是不妥当的;此外,需要注意抽盘的方向与所对应审计目标的相关性。

(14)由于抽盘运用了审计抽样的原理,注册会计师不仅需要更正样本中发现的错报,还应考虑样本错报对总体的影响,考虑错报的潜在范围和重大程度。

(15)考生需要辨析“不可行”和“不可预见情况”两种特殊情形。对于前者,如现场监盘存货不可行,应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对于后者,应当另择日期监盘并对间隔期内的交易实施审计程序。考试时,经常混淆这两组概念。

(16)建议考生记忆针对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的审计程序,特别关注函证程序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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