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靠一个人包打天下几乎是不可能的。实践告诉我们,协同是创新成功的捷径,也是创新文化的境界。最成功的团队向来都有“分享”与“训练”的文化。这意味着一个人越成功、经验越丰富,他将智慧传授给下一代人的责任就越大。而作为后来者,想要在创新中有所作为,就永远不要忘了向其他人寻求指引,包括不同产业、不同背景的人。
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协同”在创新文化中主要体现在整个创新团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上。现代科技创新的多元性、关联性和团结性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强,创新成果的取得更多地依赖集体智慧,单枪匹马的英雄主义在创新中越来越没有市场。“竞合”毕竟比单纯的“竞争”好太多了。组建一个团结、协同、高效的团队成为创新的必要前提条件。著名的罗尔斯罗伊斯公司在早期与纳皮尔公司的竞争中完美胜出,充分体现了“协同”对于创新的重要性。
早期,罗尔斯罗伊斯公司和纳皮尔公司都生产汽车,两者互为英国本土最有力的竞争对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汽车属于只有富人才能消费得起的奢侈品,在研发和营销上的创新是决定汽车企业生存发展的两个主要因素。罗尔斯是许多汽车俱乐部的重要创办者和参与人,几乎从不缺席每场重要的赛事和汽车试驾,作为初期赛车推广者,罗尔斯的作用可谓举足轻重。而罗伊斯先生则是天才的工程技术专家,他对汽车发动机的改进纠正了当时其他汽车存在的明显缺陷。当罗伊斯和罗尔斯结识后,罗伊斯提供了新颖的工程技术,但在企业发展的初期和关键时期,罗尔斯在市场信息和合同使用两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1905年,罗尔斯在庆祝公司第一款轻型20马力汽车取得赛车亚军时的宴会上讲道:“我有时会扪心自问,如果我没有与罗伊斯先生合作,或者罗伊斯先生没有与我合作,我们会取得今天的成绩吗?……无论如何,我幸运的与罗伊斯先生相识了,看到他,我意识到,这就是自己寻觅多年的人才。”1904年罗伊斯和罗尔斯具有历史意义的首次会面,以及日后一直顺畅的合作,造就了伟大的罗尔斯罗伊斯公司上百年的发展历史。
就像罗伊斯和罗尔斯联合在一起那样,纳皮尔也与另一位狂热的汽车追求者埃奇相识。埃奇深信汽车工业具有光明的前途,并希望仿照法国潘哈德汽车的模式建造英国自己的汽车。埃奇与纳皮尔达成了合作协议,纳皮尔在1904年底提供396辆汽车,而1904年也是罗尔斯和罗伊斯达成最终协议的年份。在埃奇的支持下,纳皮尔公司的业绩蒸蒸日上,规模迅速扩大,仅1906年就比1905年雇佣工人人数翻了一番,直到1908年末纳皮尔公司仍然无可争议地成为英国著名的汽车品牌之一,能够与其竞争的或许只有罗尔斯罗伊斯的劳斯莱斯汽车。但是,随着业务的发展,纳皮尔与埃奇的分歧也逐渐扩大,纳皮尔对作为分销商的埃奇所获利润高于他作为制造商所获得利润一事而感到恼火,最终纳皮尔开始自行负责汽车的销售,他的这种行为导致埃奇向法院提出诉讼,最终以纳皮尔买下埃奇业务的方式了事。对于一度十分成功的合作而言,这是一个不幸的结局。(www.xing528.com)
在这一类争吵进一步扩大的同时,纳皮尔的主管设计师托马斯·巴灵顿也离他而去,转而为罗尔斯罗伊斯公司工作,离开纳皮尔公司加入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的高级人才也不只巴灵顿一人,还有包括埃里奥特、海夫斯、巴兹尔·约翰逊、阿瑟·锡德格里夫斯和罗利奇在内的其他人。这些人都成为罗尔斯罗伊斯公司后来研发创新的骨干。在罗尔斯罗伊斯公司发动机设计团队中,罗伊斯担任首席工程师,接着就是高级发动机设计师埃利奥特,首席工程师助理罗利奇……,而海夫斯更是在罗伊斯去世后,担任了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的总经理,在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之间,带领公司跃上了更高的发展阶段。最终,纳皮尔放弃了汽车业务,1942年纳皮尔公司被英国电气公司收购。
罗伊斯发动机创新团队十分重视团队内知识和经验的学习与传播。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将罗伊斯编写的有关发动机设计、试车和制造等方面的备忘录以及信函进行整理,作为范本仅供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的各级工程师学习。这本书后来公开发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该书被德国工程师描述为设计师如何克服设计中可能预见到的各种困难而确保成功的经典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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