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造协同发展模式,促进两岸经贸合作
福建自贸区的协同发展模式包括内生协同发展模式和外生协同发展模式,即福建自贸区内各园区在经贸功能上进行分工协作,以投资、贸易为主导,以金融领域合作为突破,全面对接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六海一空一区”,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推进投资、贸易、金融等自由化进程,共建海峡两岸一体化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协同发展模式。其中,内生协同发展模式,即“一区三片”协同模式——福建自贸区所涉及的厦门、平潭、福州的园区在经贸功能上分工协作,形成开放性区域经济协同生态系统,并作为一个整体与外部进行经贸往来。外生协同发展模式——“多对多”对接模式,指在空间上通过对接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的方式构建闽台“多对多”的自贸区协同发展模式,在合作形式上通过发展闽台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线上自贸区”和“线下自贸区”协同发展模式。
2.构建闽台跨境信息平台,推进电子商务深度合作
大陆电子商务“大而不强”与台湾地区“强而不大”的格局决定了闽台跨境电子商务具有很强的资源互补性,合作空间巨大,易于探索出新的协同发展模式,为两岸电商联手拓展国际市场开辟新路。福州、平潭、厦门等多地先后试点闽台跨境电子商务,已初见成效。福建自贸区以跨境电子商务为重要抓手,拓展两岸“三通”,共建闽台电子商务信息平台、物流中心和数据中心等,以信息共享、互设海外仓等方式,为两岸中小微企业协同合作提供金融、信息、交易物流平台和渠道,具有良好发展愿景。
3.顺应开放型经济新要求,推进贸易、投资、金融和航运诸领域自由化(www.xing528.com)
采取“一线”完全放开,简化贸易手续,建立“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监管制度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推动福建自贸区监管由管货物向管企业转变,由申报制向备案制转变,由物理封关向信息围网转变,提高进出口贸易效率。投资自由化方面,实行负面清单,放宽投资领域,凡是不在负面清单之列,与内资企业一样享有国民待遇;投资服务业、高新技术、生态环保业、旅游业和海洋产业等与台湾对接的各类企业,可不受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的限制;实施自由登记制度,优化商事登记体制和监管体制,积极推进“先照后证”的登记制度改革。
4.进行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精简项目审批手续
自贸区工作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且这类改革措施,不需经过国务院作出相关授权,极易复制、学习、推广。以工程投资项目为例,从招商引资到竣工验收,将企业所需要涉及的审批事项合并精简,从百余项手续及材料精简为十几份,将各个部门所涉及的材料在后台提交审核,只需出具一份批准文件。大幅度的项目手续审批精简,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效率,逐步形成了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效显著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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