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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湖北省产业发展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体系,有助于优化创新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环境,快速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应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紧密合作,将高校及科研机构的部分科教人员引导到服务社会上来,鼓励其积极参与到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来。

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湖北省产业发展

科技创新是加速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环境的有效措施之一。没有科技创新的持续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环境会滞于现状,战略性新兴产业就得不到有效发展。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体系,有助于优化创新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环境,快速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1.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教单位为依托构建研究中心

充分发挥湖北省高校和科研机构众多的优势,联合建立研究中心。研究中心的选题由企业根据市场需要拟定,科教单位负责攻关上的技术联谊与通恰。科研经费的资助强度要足够大,保证科研活动的投入。科研成果的鉴定以发明专利及其转化状况来考评,强调科研成果的生产力导向。强化工业技术研究院(工研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产学研有效结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并符合市场需求。

2.促进湖北省中小型企业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微观创新主体

创新企业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将湖北省中小型企业打造成创新主体。首先,要鼓励湖北省国有企业、武汉市国有企业及地(市)州国有企业主动出击,与中央在湖北省的企业紧密合作,联合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开发支出,省政府给予专项资金补贴。其次,推动湖北省国有企业、武汉市国有企业及地(市)州国有企业考评机制的变革,将研究开发支出及投入产出效率纳入绩效考核标准,促进其成为创新的主体。最后加大对这些企业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开发支出的专向配套资金支持,对专向资金进行监督,对专向资金使用效果及效率进行评价。(www.xing528.com)

3.引导民营企业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微观创新主体

鼓励已成立的研究中心与民营企业联动,合作共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项目及关键技术攻关。政府对项目提供经费支持,并与企业共享成果。鼓励民营企业资金设立研究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发明专利及其专利成果转化给予补贴,引导其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微观创新主体。

4.鼓励科教人员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研究和开发工作

科教人员是推动创新、培育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资源。应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紧密合作,将高校及科研机构的部分科教人员引导到服务社会上来,鼓励其积极参与到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来。加大对科教人员物质与精神上奖励的力度,提高科教人员的社会地位。尤其是着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科研领军人物,使其收入领先于国内水平,并给予其较高的奖励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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