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增强政府采购对省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的引导作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规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预算制度,发挥政府采购对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的引导作用。消除政府采购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在全省范围内采购符合标准具有创新动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与服务,提升省内地区之间的产业竞争力,促进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级协调委员会,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机制。鉴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创新为基础的新兴产业,很难按国家现行的产业分类归属于某类传统产业领域,也难像传统产业那样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容易出现多头管理而导致各部门职能不清、管理越位和管理缺位等现象。所以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委员会可以有助与行业规范化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沟通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安排与工作进展。
2.创新消费模式,提高湖北省消费结构升级
加强宣传推介工作,增强省内消费者对新产品、新服务的了解和认识。定期举办全省、全国乃至国际战略性新兴产业洽谈会,促进各企业互动合作,开拓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通过舆论宣传、消费补贴等方式,积极鼓励广大消费者尝试绿色消费、循环消费、消息消费等新型消费,创新消费模式,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打开市场空间。
通过税收减免、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使用互联网技术、节能环保服务、新能源、信息服务、智能化设备、新能源汽车等有利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在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的同时,促进我省消费结构升级,拓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性需求。(www.xing528.com)
3.引导与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政府可以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口促进基金,对当地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品牌推广以及开拓国内外市场给予一定的补贴。完善出口退税政策,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出口,适当提高产品退税率,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鼓励国内外高技术产品的引进,促进产业发展与技术提升。
4.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更好发挥市场作用
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事业性代收费,由市场选择产业,由政府协调促进产业发展。引导全省各地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建立商品、要素完全自由流动的全省统一市场。进一步提高开放经济水平,继续加大进口贸易,优化进出口结构,继续大力引进外资,积极鼓励对华投资。通过加强国内外资源的双向流动,进一步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改革与优化土地、矿产、环境等稀有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坏程度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新机制,从而有效防治资源滥用、重复建设与环境污染,提高稀缺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止垄断,为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顺利发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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