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更多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与发展的风险投资基金。将传统产业的国有股权变现,以其为主体,吸纳民营资金进入,组建治理结构良好、管理水平一流的风险投资基金,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与发展。推动湖北省金融机构上市,构建证券市场融资平台。完善技术产权交易机制,创建创业创新融资平台。运用“武汉·中国光谷”技术交易市场,探索高新技术产业交易机制,促进创业项目和中小企业与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对接,增加科技创业创新的融资能力,加强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的联动。可由市场化的金融机构选择培育对象,财政资金随后予以跟进给予补贴或资助,形成合力,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点企业加速发展。
积极打造多层次创业投资体系。探索建立创业投资集聚区,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基金入驻,加快建设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天使基金等多层次创投体系。鼓励和支持海外资金来我省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壮大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推动市、县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创投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育。
积极发展科技保险、担保和中介服务等业务。一是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切实发挥好银行业融资主渠道的作用,继续深入推进“招行引资”工作,加快推进地方性金融机构发展步伐。引导支持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对科技领域的信贷投入,重点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合理资金需求。二是积极推动科技保险业务发展。引导支持保险公司着力研究开发科技保险产品、创新科技保险服务,为新产品开发、试生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保险保障。三是大力发展科技担保业务。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促进政策性担保公司和商业性担保公司协同发展。四是加强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保险代理、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定价、监督等服务。(www.xing528.com)
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特征,加强对现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化组合,积极开展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金融产品创新,努力开发适合战略性新兴企业需求的多元化金融产品。坚持“量体裁衣”,针对科技型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不同阶段分别给予适当的金融服务。二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健全完善信贷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机制,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三是创优服务质量。开辟授信“绿色通道”,提供最优质、最便捷、成本最低廉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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