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即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立重大决策终生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湖北省在这样的大环境背景下,根据自身发展要求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合理调整组织职能和配置岗位责权,建设法治政府。
通过制度创新和行政改革,让地方各级政府在法律边界内行事,着实提高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同时湖北省可以根据相关政策简化行政法律法规,提高法治、增加政府服务。完善有利于企业创建与重组的地方法律法规,加强债权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产权保障是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的核心问题。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和改进对政府投资的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放宽投资领域,降低投资门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文化产业等领域;运用市场经济方式,引导社会投资方向,防止无序竞争和盲目重复建设;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服务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平竞争。(www.xing528.com)
根据2014年10月2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湖北省应进一步加强审计力量,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统一劳动力管理政策,在可能的情况下,放宽劳动力管理尺度,提高劳动力灵活性。可短期内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中长期建设和谐社会与提升城市特征所产生的收益,可大幅提高企业生产率、增加外资企业数量。此外,湖北省可以学习借鉴广东、浙江和上海等城市发展经验,提高政府效率、增加劳动力灵活性、改进融资程度。增加城市土地使用审批的透明度,进一步简化程序;适当取消城市管理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进行客观的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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