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转换依然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1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路径。抓好简政放权的先手棋,进一步完善放管结合的体制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湖北省于2013年出台了《湖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围绕“打造行政效能建设的高地,营造招商引资的洼地”的目标,制定了一系列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举措。在2014年8月21日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明确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经全面清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衔接国务院近期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审核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再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89项。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加快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逐步做到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全省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二是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应当取消的审批事项,要真正放给市场和社会,不能避重就轻、放小留大。已经下放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基层和社会组织要联动配合,接住管好,切实解决好“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重点监控问题企业和违法违规经营者。
2.推进财税金融价格改革
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建设阳光政府,让人民群众看明白、能监督。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2014年7月,湖北省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支小支农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发挥金融整体功能,做实金融支小支农服务工作;加强政策配套支持,改善金融支小支农服务环境;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金融支小支农工作取得实效”。为了扎实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和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个一”工程,加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扩大金融服务的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改善区域发展环境。2014年10月,湖北省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金融信用市州县考评情况的通报》,对2013年度金融信用市州县工作成效突出的咸宁市等17个市(州)和大冶市等76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3.深化企业体制改革
深化企业改革,深入研究和准确定位企业功能性质,区分提供公益性产品或服务,完善企业分类考核办法,推动经济战略性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的市场活力和国际竞争力。以管资本为主加强资产监管,推进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技术经济规律,有序推进电信、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行业改革。
2014年10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政府主导、工商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稳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及信用监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流程和要求,能够正确回答市场主体在公示中遇到的问题并能指导企业完成相关操作。加强检查督办,及时掌握、通报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https://www.xing528.com)
要按照“正税清费”原则,深入推进涉企收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企业负担调查工作,涉企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落实惠企政策。2014年10月,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2014年湖北省相继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上述意见主要突出三个方面内容:第一,科技体制改革要从创新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方面突出,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体制机制。第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落后、过剩产能退出,推动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建设创新平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第三,通过改革推动和开放倒逼机制,加快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消费、物联网和互联网等服务业发展。
4.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加强节能减排,推进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湖北省于2014年10月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14年度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
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严格生态空间保护制度,建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加大对自然价值较高国土空间的保护力度,改变自然资源的粗放利用状态。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健全评价考核、行为奖惩、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资源环境领域法制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治污新机制;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继续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节能减排,加快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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