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明晰产权。明确政府与社会、市场、农民之间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行管护、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界定、移交及管理的制度措施,明确操作程序。采取多种形式,搞活经营权,提高管护效率。
创新农田水利建设机制。调整立项要求,鼓励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组集体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管理,逐步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一体化。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引导、项目规划、技术指导、信息发布、评审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避免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大包大揽”。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积极探索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建设和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并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创新运行管护模式。积极探索并总结推广具有共性、可复制的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模式,推广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公益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探索建立落实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完善以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的管护经费分配制度。(www.xing528.com)
探索优惠扶持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拓宽资金渠道,建立稳定的农田水利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探索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和水权有偿转让制度。积极探索制定财政补贴、提供低息或贴息贷款、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降低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成本。
探索金融支持途径。探索产权所有人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金融贷款支持的有效途径。在建立和完善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投资回报机制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信贷投入。有条件的地方可由政府主导,成立专门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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