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方面,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紧跟水利部改革步伐,积极推进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涉河建设项目等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分类合并实施。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合并实施,简化流程,提高效能;对取消的审批事项放权到位,搞好衔接,加强监管。合理划分流域与区域事权,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在流域规划管理、防洪和水资源统一调度、河湖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考核评估、综合执法等方面的职能。以黑河流域为试点,探索成立由利益相关方参加的黑河流域管理委员会,提高流域管理科学化水平。
在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狠抓“三条红线”落实,把“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到县,强化控制指标考核,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测预警机制,在用水达到和超过指标的地区,探索“节水、减超、转让、增效”的水资源管理途径,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全面节约和科学管理。
在水权、水价和供水管理改革方面,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定额管理制度,抓好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和水权制度建设,研究建立流域性水权交易平台。推动建立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符合市场导向的黄河下游引黄渠首供水水价形成机制,着力破解黄河水资源管理瓶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理顺供水管理体制,规范水费使用管理,解决责权利不统一、管人与管事脱节的问题。
在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控、损害严惩的水生态保护体系,建立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生态补偿协商机制,完善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机制,加强生态空间开发管制,促进水土资源全面节约、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在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建设方面,健全河湖规划约束机制,完善河道规划治导线管理制度,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岸线补偿制度,加强黄河中上游干流河道管理、下游滩区治导线管理、河口入海流路管理,充分保障和发挥河湖以及滩区的功能,有序推进河湖休养生息。
在重大项目投融资机制改革方面,以加快黄河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为目标,坚持“两手发力”,在积极争取政府投入的同时,把引调水工程、水源工程、以沙换水工程建设作为吸引社会资本的重要领域,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治黄重大工程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程。(www.xing528.com)
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改革方面,厘清政府和市场的事权边界,推动监督主体和建设主体分离。创新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推行项目法人招标、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建设模式。进一步深化水管体制管养分离改革,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专业化物业化管理,推动工程维修养护管理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和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市场监管和安全监管。
在依法治河管河改革方面,健全黄河水法规体系;依法全面履职,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健全流域与区域、水利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实基层水政执法力量,试点推行基层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完善涉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面,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在企业改革方面,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施工企业资源整合和转型升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出资人监管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强化企业风险防范。坚持一企一策、因企施策,对有竞争力和发展前途的企业,着力在规范和提升上狠下功夫,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对不符合国家要求和产业发展方向、不适应市场竞争、潜在风险较大的企业进行清理整合,在妥善安置职工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基础上,推动优化重组或关停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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