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企业需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规范和商业道德,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股东、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和自然环境负责,实现企业和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7]在目前中央极为重视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大环境和大背景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已经大大提升了,但是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还有待增强。
首先,政府要加大关于企业责任的宣传力度,让企业深刻地认识到社会责任是企业文化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来源。政府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各企业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自学、座谈讨论和专家报告等多种方式,树立企业责任,深入宣传普及有关医疗、养老、工伤、生育等系列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并随时抽查,对于不落实的企业实施通报制度。要通过主流媒体曝光企业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布欠薪企业名单,并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和损害农民工利益的各种行为。对于表现良好的企业,也需要大力表扬和积极宣传,营造更为浓厚的社会氛围。对企业管理者,也需要集中进行企业责任培训,加强其道德观和责任观意识,让他们树立起以人为本的意识。
其次,严格和规范制度管理,从源头上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从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等几个方面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总体部署。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应对。如要求企业严格履行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建立员工名册,实行用工备案制度。农民工工资和保险费缴纳由委托银行代理。构建企业各保险费用缴纳支付的监控网,由劳动保障局和工会的人员对企业的支付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将企业是否合规合法用工、是否诚实缴纳保费和实施福利待遇进行诚信评级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对不合规的企业,政府将在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让失信企业不仅要接受经济上的罚款,还要承担各种失信的连带责任,通过提高违法成本,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和兑现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待遇。[8](www.xing528.com)
再次,提高企业承担社会保障的能力和积极性。目前我国企业的各种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负担不小,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收益有限,负担不了社会保险的巨大压力,这些企业往往会选择不与新生代农民工签劳动合同,或者减少新生代农民工参保人数,或者减少新生代农民工参保险种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办法,来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企业责任。因而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政府需要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和诚信发展的大环境,需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实行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给予企业更大的实质性的优惠。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减少税收和降低社会保险缴纳比例的办法多管齐下,激发企业履行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和提高企业提供社会保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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