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务院六部委发布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提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重点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农民工培训工作将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农民工培训经费可列入用人单位的成本。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可获得补贴或奖励。[57]
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农民工的培训进行了指示。一是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办法,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给予适当培训费补贴。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二是落实农民工培训责任。劳动保障、财政、扶贫、农业、建设、教育、科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强化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岗位培训责任,对不履行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强制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用于政府组织的培训。建立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58]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确立了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整合资源、提高效益;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四个原则。并从搞好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建立规范的培训资金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培训能力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部署。[59]
2016年,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建立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农民工继续教育新模式,实施“求学圆梦行动”,通过提升农民工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水平,帮助农民工实现体面劳动和幸福生活,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要求到2020年,在有学历提升需求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中,资助150万名农民工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帮助每一位农民工都能得到相应的技术技能培训,能够通过学习免费开放课程提升自身素质与从业能力。[60]各省份纷纷启动了“求学圆梦行动”,如郑州市总工会计划到2019年,职工“求学圆梦行动”计划资助300名职工(农民工)免费读本科、300人读专科、1000名职工(农民工)接受技术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学费全额资助;书费由学生个人承担,按实际使用收取;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资助。[61]
2019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2年)》,旨在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从而全面提升农民工队伍的技能素质。该计划指出,截止到2022年底,争取让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达到“普遍、普及、普惠”的效果,要求普遍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覆盖率;普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资源,提高培训可及性;普惠性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提高各方主动参与培训的积极性。该计划还要求,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要大规模、形式多样。[62]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农民工培训的力度,政策措施也逐步完善,一些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也得到了提高。如2014—2017年,全国各地政府累计开展的补贴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人次达到了3856万。[63]但《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全国农民工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30.6%[64],表明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仍存在需要加强的地方。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培训并没有取得政府想要的理想效果。
具体而言,一是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培训的覆盖率仍较低。
2012年农民工参加各类培训的情况如下: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均值为10.1%,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均值为24.1%,既没有参加过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均值为70.8%。2015—2017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农民工接收技能培训的覆盖面有所提升,但是效果并不显著。2015—2017年,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均值为8.97%,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均值为30.67%,既没有参加过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均值为60.36%。表2-3是2019年北京市农民工接受公共服务的情况。可见,虽然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力度,但实际的执行效果并不显著。(www.xing528.com)
表2-3 不同代际农民工接受公共就业服务占比情况(北京市2019年)单位%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生活特征分析—基于2019年北京农民工市民化监测调查》,http://tjj.beijing.gov.cn/tjsj_31433/sjjd_31444/202005/t20200519_1901168.html)
二是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培训的效果不明显。首先,很多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实行重用轻养的政策,对新生代农民工培训的认识不到位,缺少积极性。还有一些企业自身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缺少对员工培训环节的设置和考虑。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性较大,企业和新生代农民工之间的合约关系具有不稳定性,企业通常会考虑到培训成本和收益不对等,会倾向性选择减少培训甚至是不培训。新生代农民工经济收入有限,也无法个人承担参加培训的费用。
三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目前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项目还缺乏统筹规划,如在县和市一级,此类培训大部分是由组织部、人社局以及团委等部门负责,这些部门在培训方面都是非专业的,导致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在实际培训中很难起到明显的作用。这些针对农民工的培训机构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缺乏必要的市场竞争,这些机构更多的是完成政府部署的培训任务和培训计划。
同时,在培训的教程、师资方面也有很大的欠缺。目前有关新生代农民工社会工作的教程也不够系统和完善,相关课程也是空白。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也不稳定,培训的质量也就难以保证。培训内容落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需求,课程设置不合理,内容与实践相脱节,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强,覆盖面也不够广泛,不能有效地满足新生代农民工个人发展的需求、工作岗位的需要以及企业的发展需求。很多培训还缺少创新性,培训大都集中在技术含量低和经济效益低的行业。
四是培训制度保障、政府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仍比较缺乏,培训制度政策也不够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在获得教育培训权利方面,缺少有效的制度保障。我国目前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教育资源的获取和户籍具有高度相关性,我国教育资源的分配和投入在城乡之间有着很大的不同,城乡两种教育资源处于分离的状态。另外,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机构的培训过程、培训质量、培训效果方面,政府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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