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男性16岁以上、60岁以下,女性16岁以上、50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可免费获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参加培训80课时以上的,可享受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补贴,且每人每年享受一次。
(2)免费职业介绍、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和求职补贴政策。①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可享受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介绍就业岗位机会。②转移县外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具体分档补贴如下:在县外且安康市内就业的,补150元以下交通费;在安康市外且陕西省内就业的,补300元以下交通费;在陕西省外就业的,补500元以下交通费。③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县外就业、向用人单位求职,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1年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的,财政给予一次性获得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补贴500元。
(3)公益岗位就业扶持政策。一是生态护林员岗位。镇安县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择优选用年龄在18~60岁之间且身体健康的,优先安排担任生态护林员,月报酬417元。二是特设农村基层扶贫公益岗位。在全县148个行政村(含96个贫困村)设立“就业扶贫信息员岗位”148个,每个村1个;在96个贫困村设立“后勤服务员岗位”96个,每个村1个。重点安置“户分三类”中“弱能户”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信息员岗位”每月补贴800元,“后勤服务员岗位”每月补贴500元。三是设立机关单位公益专岗。在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社会组织的编制外,新增或退出补充的服务性、辅助性就业岗位,择优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其岗位包括保洁员、炊事员、管理员、打字员、后勤服务员、协警、保安、门卫等服务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其公益专岗就业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负担,其中全日制用工人员的月工资不低于镇安县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的月工资不低于500元。(www.xing528.com)
(4)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参加创业培训并成功创办经济实体的贫困劳动力,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可提出申请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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